昆明市商务局关于印发
昆明市连锁经营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商务〔2023〕2号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有关处室(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认真做好连锁经营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精神,为做好我市连锁经营发展试点,我局研究制定了《昆明市连锁经营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总结及时报送至市商务局。
昆明市商务局
2023年1月11日
昆明市连锁经营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为更好构建国内大循环,激发经济活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认真做好连锁经营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精神,充分发挥连锁经营在扩大商品服务有效供给中的作用,通过发展连锁经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保障生产、服务民生,不断提高居民消费便利性和生活品质,打造消费升级“新引擎”,确保我市连锁经营发展壮大,顺利推进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场主导、保障基本、合理配置、商居和谐、多元发展”的原则,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便利消费的需求。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聚焦民生、优化布局、完善功能、简化许可”的发展思路,统筹推进连锁经营“六统一”(统一形象标识、统一门店管控、统一设施配置、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商品采购、统一物流配送),聚焦零售、餐饮等行业,以连锁经营方式把服务民生的各类业态结合起来,培育一批规模大、网点多、实力强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促进连锁经营发展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作用,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公共资源投入。全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连锁经营,增强连锁经营服务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以人为本、保障基本。连锁经营发展试点建设必须与宜居环境系统建设发展相适应,符合生活宜居、便民利民、方便快捷、安全消费、商业不扰民的要求,逐步做到居民日常生活消费在社区内实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科学规划、合理配置。连锁经营发展试点建设应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相协调,统筹配置,适度超前,与住宅和其他公共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和同步建设,避免资源浪费。老旧小区改造应合理配置商业设施。
(四)集约建设、商居和谐。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盘活存量设施资源,集中建设新增设施,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倡“一店多用、一店多能”,避免大拆大建。营造商居和谐的消费环境,做到商业环境与居住环境相协调,业态发展和居民需求相匹配。
(五)创新驱动、多元发展。连锁经营发展试点建设除符合规范外,还应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鼓励连锁经营向标准化、特色化、智慧化、专业化发展。坚持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连锁经营发展试点建设规范有序推进。
三、主要目标
坚持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按照昆明市商业发展布局规划(2021—2030),支持连锁经营向多行业、多业态和农村地区延伸,以连锁经营的形式促进社区商业业态创新,拓展便民增值服务。力争到2023年底完成试点中期目标:全市连锁经营企业新增3户以上,品牌连锁便利店新增50个以上,各类连锁经营门店新增100个以上,培育2至3家门店数量在200个以上的连锁经营企业;2024年底完成试点终期目标:连锁经营门店数量在2023年的基础上再增加200家,连锁经营覆盖率提高10个百分点。统筹连锁经营与“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支持连锁便利店进社区,实现对15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社区全覆盖。
四、重点工作
(一)引导连锁企业规模化发展。培育和发展一批立足于本地、跨地域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连锁企业集团。推动昆明老字号和品牌企业突出经营主业,通过发展连锁经营,扩大品牌优势。鼓励相同业态的连锁企业通过并购、参股、品牌输出等形式进行重组,加快资源整合,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跨区域发展。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连锁企业上市,增强融资能力和发展后劲。
(二)完善连锁便民服务网点。将连锁门店等便民商业设施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明确规划技术要求,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培育一批市场认可度高、品牌价值成长性强、配套服务便捷优质的连锁品牌。将发展连锁经营与社区商业建设、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相结合,扶持一批民生领域连锁企业。鼓励品牌连锁企业进社区,支持与民生相关的连锁商业服务业企业在社区和农村设置网点,发挥品牌连锁经营的优势,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服务,提高民生消费供给端规范化水平,使居民便利消费,放心消费。
(三)拓展连锁经营行业层次。推动连锁经营向多领域和深层次拓展。鼓励连锁经营从商业零售、餐饮等传统商业服务业领域向更多其他服务领域延伸,加快发展家政服务、健康养老、新式书店、生鲜超市、幼儿托育、娱乐健身、信息咨询等服务业连锁经营,提高连锁经营的行业覆盖率。鼓励连锁企业在以资本为纽带发展直营连锁的同时,借鉴国外特许经营的管理模式和技术手段,运用商品、商号、品牌、技艺、配送、管理等联结方式发展特许经营,推动特许经营的规范化发展。
(四)推动连锁经营模式创新。鼓励连锁企业开发新模式、新技术,发挥其对新消费的引领作用。支持连锁企业之间建立同业联盟或异业联盟合作关系,通过集中采购、合作采购、买断经营、开发自有品牌等方式,提高自营比例;鼓励连锁企业发挥线下实体店的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与线上商流、资金流、信息流融合,实现优势互补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连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提供网订店取、网订店送、上门服务、社区配送等各类集约化、便利化服务。
(五)完善信息技术和物流支撑体系。推动连锁企业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供应链整合,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提高物流配送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支持连锁企业进行标准化配送中心和门店设施设备建设改造,鼓励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物流配送体系中的应用,支持建设统一配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连锁经营企业商品统一采购和集中配送的比例;鼓励连锁企业与第三方物流合作,支持城市物流配送末端网络建设,鼓励推广共同配送模式,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高配送效率和水平。
(六)优化准入审批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连锁企业准入审批时间,为连锁企业提供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对经营范围不涉及许可经营的连锁企业试行“一照多址”登记,在一区只需办理一个营业执照,在该区设置其他直营门店的,办理一照多址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探索简化烟草经营审批手续。进一步细化食品经营许可标准,推行品牌连锁便利店食品经营“告知承诺制”,对连锁便利店开展简单的食品加热便民服务,简化许可证办理手续和要求,缩短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发证时限。
(七)加强连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社会职业教育、企业培训等多层次的商贸流通人才培训体系,促进复合型高端商业人才、信息服务、物流配送等连锁经营管理人才的成长。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人才培训,鼓励连锁企业完善自身人才激励机制,保持人才队伍的相对稳定。
五、支持措施
(一)培育品牌连锁龙头企业。引入和培育一批立足本地、跨区域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中型品牌连锁企业,促进连锁经营企业发展壮大,围绕昆明市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走出去”,推动连锁企业跨区域发展。对国际国内知名连锁经营企业落户我市设立总部,符合条件的享受本市总部经济相关政策。对连锁经营企业按照“六统一”标准要求,落户我市设立总部或分公司且新增门店数量超过20个的,按每新开一家经营期不少于一年的直营门店一次性补助1万元,每新开一家经营期不少于一年的加盟店一次性补助5千元,单户连锁企业享受该项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市外新开(收购)连锁直营门店,按照每店不超过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新开连锁加盟店每店给予5千元奖补,单户连锁企业享受该项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二)数字赋能连锁经营发展。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连锁经营门店O2O模式,开展全渠道经营,为居民提供线上下单、线下体验、配送到家、社区团购等服务。鼓励连锁经营企业提升数字化管理覆盖率,探索发展智能零售柜等新型便利零售终端,支持连锁企业提高智慧化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建立由消费大数据驱动商品采购、库存管理、订单管理等全过程高效协同的智慧供应链,提高运营效率。支持推广自助结算、扫码支付、刷脸支付等移动支付技术,采用数字货架、电子价签、无线射频等商品管理技术。对新建数字化管理(主要包括:人脸识别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移动支付系统、智能APP系统)的连锁经营企业,给予不超过总投资30%,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奖补。
(三)发展共同配送降本增效。支持连锁经营企业构建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中央厨房、鲜食工厂等设施,建立全程冷链配送系统。支持连锁经营企业采用第三方社会化物流服务,采用冷链云仓、共同配送、零担物流等模式,完善门店的前置仓和配送功能,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增强配送能力,提高配送效率。对新建和改造配送中心,或采用第三方物流服务(设立配送中心)进行统一配送的连锁经营企业给予补贴。对采用第三方社会化物流服务的连锁经营企业,社会化物流服务量前五名的连锁经营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8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四)推进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支持便利店行业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便利店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引领作用品牌连锁便利门店。支持便利店优化商品服务供给,发展自有品牌商品、扩大昆明老字号和绿色产品销售,搭载经营生鲜蔬菜、图书音像出版物、代收代发、洗衣家政等便民服务。支持无人便利店、24小时便利店发展,通过增加无人便利店、24小时便利店等模式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对连锁便利店采用“六统一”开设旗舰店、示范店的,每新开一家直营店补助2万元;对连锁便利店企业新开(收购)30家以上普通门店,每新开一家直营的普通便利店补助1万元,每新开(收购)一家加盟的便利店补助5千元,单户连锁企业每年度享受该项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鼓励品牌连锁经营企业开展农超对接。鼓励连锁企业以“方便于民,服务于农”为宗旨,在发展连锁网点建设中,引导群众投资建设改造店面,公司租赁经营,推动发展乡村连锁便利店。对直采直供我市农产品的连锁经营企业,每新增1个直采直供门店,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单户连锁企业每年度享受该项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连锁经营企业在农村地区新建直营门店或规范提升加盟店,按每新增1个门店,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单户连锁企业每年度享受该项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六)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多元化搭载经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增设自助设备服务、代收代理服务、快递存取服务、商品预购服务、健康养老服务、幼儿托育服务、家政服务。通过发展壮大连锁经营,对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形成有力支撑,通过补齐短板、丰富业态、壮大主体、创新服务能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等工作,初步形成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消费便捷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示范体系。对连锁经营企业通过完善网点实现“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社区全覆盖的,按每新增一个直营网点给予1万元最高30万元,每新增一个加盟网点给予5千元最高15万元进行奖补。该项奖补可与支持措施中的的其他奖补重复享受。
(七)推动连锁经营社会化服务发展壮大。开展行业标准化建设,支持行业协会和各社会组织对昆明市连锁经营进行深入研究,编制《昆明市连锁经营发展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业发展措施,制定地方《便利店运营规范》和《便利店服务运营规范》、《连锁便利店等级评定规范》,推进行业规范化管理。支持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开展行业评比表彰和职业技能大赛,加强行业宣导,整合资源,搭建桥梁,促进连锁经营行业团结和凝聚。对第三方组织开展上述活动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经费支持。
六、相关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昆明市推动品牌连锁经营行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牵头推进全市品牌连锁经营发展工作,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建立定期信息报送制度,收集整理各地区和各部门工作推动情况。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和部门结合属地管理和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主动破除瓶颈,加大“放管服”力度,把连锁经营发展试点建设纳入政府保民生重点工程,作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有效手段。加强部门联动,商务、住建主管部门重点加强工作指导,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税务、市场监管、金融、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支持政策,加强监督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共同推动连锁经营发展试点建设健康有序推进。
(三)做好统计监测。加强对连锁经营发展情况的信息监测和数据统计,鼓励连锁经营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及时发布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为企业提供参考指导,对连锁经营门店数量达一定规模的企业,特别是重点保障民生的零售店、生鲜店、水果店、药妆店等,从门店数、销售额、从业人数等量化指标进行重点统计和监测,了解掌握企业的连锁经营情况。
(四)规范资金管理。做好组织保障,严格绩效评价流程,强化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符合条件并通过验收合格的连锁便利店予以补助扶持,按程序审批后下达奖励补助资金,所需资金从省财政厅下达我市连锁经营发展试点补助资金中列支。企业奖励资金核拨全过程信息公开,接受监察、审计、财政和社会监督。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认定资格,停止享受相关政策,由企业所在地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信息。
(五)总结评估推广。对连锁经营发展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照目标任务进行评估,确保试点工作进度。深入挖掘连锁经营发展的先进经验做法,优选一批典型案例,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发展环境,推广复制成功经验,发挥有关商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形成促进连锁经营发展长效机制。
(联系人:周遵仁,63123376,3573900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