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切实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省、市分别出台政策措施《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民规〔2023〕7号)、《昆明市民政局 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昆民规〔2024〕1号)等文件,《官渡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公告第6号)试行期已过,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制定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文件要求,拟对2017年6月30日公布的《官渡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公告第6号)进行废止,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到2024年9月28日。
二、社会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以信函、传真、邮件等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联系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1138办公室
电子邮箱:121552071@qq.com
传真号码:0871-7196365
联系电话:0871-7196365
附件:《官渡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2024年9月18日
附件:关于拟废止《官渡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