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
云南中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找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是否可以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带抵押过户”。在接到企业诉求后,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上报。原来云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正在官渡区自然资源局开展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并已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待投资强度达到25%后,该公司即可取得官渡区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转移登记。只是该宗地目前仍处于抵押状态,如果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带抵押过户”登记,两家单位将承受较大的经济压力及风险,但目前云南省还未办理过成功的案例。
二、具体做法及措施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协同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服务企业的登记需求为目标,以打造最优登记财产营商环境为目标,急企业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在符合不动产登记规范的前提下优化办理路径、办理流程,为企业解决涉及不动产登记的困难问题,多措并举成功办理了云南省首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带抵押过户”。
(一)部门联动、特事特办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需属地政府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办理土地抵押登记需征询属地自然资源局土地是否闲置的意见,住建部门要配合查询土地是否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尽快为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带抵押过户,在昆明市人民政府、官渡区人民政府、昆明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官渡区自然资源局的大力支持下,相关单位当天就将土地相关情况和预售情况回复到了不动产登记机构;针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昆明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积极支持企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带抵押过户。
(二)提前介入、打通系统
为尽快推动该宗地“带抵押过户”,日常协同官渡区自然资源局开展登记工作的市不动产登记五科及时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带抵押过户”工作想法,上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例会进行研究,该营商环境改革优化举措意见得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大力支持,并及时专报市自然规划局在昆明市主城区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带抵押过户”的计划。该报告事项得到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的大力支持,按照市局意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协调不动产登记系统公司增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带抵押过户”流程,并多次进行业务会商,并对系统流程进行测试,打通各项流程。系统流程打通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邀请云南某公司、昆明某公司与某金融公司听取企业需求,并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材料,并指定辖区登记五科提前介入、全程指导。
(三)不同登记类型“一次办”
该业务办理,将原来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三种登记类型,通过一个流程就办理完毕,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在完成转移登记后,即时设定第二顺位抵押登记,然后再将第一顺位抵押登记注销,实现了三种登记类型的无缝对接,将原来三个流程3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压缩为一个流程、一次办结,大大降低了企业资金压力和风险。
三、取得的成效
该案例是《民法典》公布实施后,属地自然资源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积极响应国家、省、市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要求,在昆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的统筹下,率先在云南省开展二手房“带抵押过户”基础上,完成的云南首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带抵押过户,是贯彻落实《民法典》优秀具体实践案例。本次带抵押过户涉及抵押金额超7亿元,涉及税收8千余万元,通过部门融通、流程再造的方式有效排解了企业资金负担重的痛点,进一步打通了“不动产登记难”的堵点,优化了属地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