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昆明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满足绝大多数有需求的老年人在家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愿望,把我区建设成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示范区,引领带动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五个老有”为目标,以方便和服务老年人为宗旨,着力打造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组织为载体、全方位多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平安养老、健康养老、幸福养老,提高城乡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制定发展规划,落实准入、金融、财税、土地等优惠政策,通过搭建平台、购买服务、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同时,政府负责行业监管,制定标准规范,确保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中的主体力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保供给、可持续,有效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二)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原则
结合我区大部分老年人愿意在家里养老的特点,以社区网络平台、服务队伍、医疗资源等为平台,重点在各个社区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同时,鼓励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无人照顾的老年人到养老机构享受服务。
(三)以人为本、方便老人原则
结合实际,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老年人提供实实在在、贴心、快捷的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四)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原则
充分利用我区的经济发展、环境气候宜人、城市发展规划等优势,整合旅游、医疗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打造具有官渡特色的居家养老品牌形象。
(五)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原则
立足我区实际,以解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短板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促进措施,重点突破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法规政策盲点、禁锢发展的瓶颈,改革养老服务管理机制,创新养老服务推进方式,形成综合服务能力,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积累经验,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作用。
三、我区居家养老工作发展现状
自2009年以来,我区大力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试点工作。截止2016年底,全区已建设并向老年人开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数量达35个,占全区社区总数的39.3%,总建筑面积达到42005.12平方米,设有床位680张。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别配备有休息室、康体室、谈心室、阅览室、棋牌室、健身室、餐饮室等功能室,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体健身、文化娱乐、法律维权、心理咨询等多项服务,直接受益人群达3万余人,间接受益3万多个家庭12万余人,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探索出一条“机构养老、社区照料、义工援助、邻里互助、亲情慰藉、协会维权”六位一体的养老服务“官渡模式”,得到了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老年朋友的充分赞誉和肯定。
四、组织领导
组 长:汪洪忠(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京昆(区政府办副主任)
罗九红(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黄树梅(区发改局副局长)
黄建平(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易莳(区科信局副局长)
陈家伟(区民政局副局长)
邓贵林(区财政局副局长)
乔 焱(区人社局副局长)
阮虹嘉(区环保局副局长)
颜艳芳(区住建局副局长)
叶 佶(区城改局副局长)
饶 姝(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米端义(区卫计局副局长)
杜毅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党文生(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王 燚(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范品刚(区国投公司总经理)
赵云杰(区消防大队副队长)
王春梅(区老龄办主任)
李治国(关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陆佳红(金马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劲松(太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律(吴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玉琳(官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江海(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俊涛(六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一兵(矣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政策制定、督查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老龄办,办公室主任由区老龄办主任王春梅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调整,由相应人员自行接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五、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政府资金引导,加大政策创新和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各类资源,优化发展环境,每年建设并向老年人开放服务内容全面、服务水平领先,社会力量竞争参与、人民群众普遍认可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个,形成全国居家养老服务先进经验,以便其他地区借鉴。力争到2019年,努力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籍、紧急救援等新建、改扩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城市社区覆盖率达100%,街道覆盖率达90%,农村社区覆盖率达60%。
2017年,制定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开展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筛查评估工作,建立老年人动态管理数据库;制定智慧养老体系实施方案,建立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研究开发智慧养老服务系列系统;60%的以上养老机构开通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60岁以上老年人的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75%,健康管理率达6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启动培育或引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工作;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
2018年,巩固城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医养结合、互联网+新型养老服务,进一步丰富服务内涵;整合现有养老、医疗服务资源,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培育1家社区居家养老养老服务专业化服务组织。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和队伍,规范服务标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2019年,建立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规范标准、绩效考核、监督管理等政策体系;形成并全面推广标准化、规范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经验;形成完善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居家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初步形成养老服务城乡基本覆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民群众普遍认可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
六、主要任务
(一)搭建官渡区养老管理服务调度指挥平台,建立“互联网+”智慧养老体系
一是建立养老服务监管系统,获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居家养老服务的的基础数据和物联网智能化设备感知获取的数据,实时掌握辖区范围内养老动态,为养老工作分析、规划、决策提供科学真实的依据;建立信息对称机制,实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整合、分析、筛选养老讯息直接面向大众,推动养老产业的快速发展。二是建立社区居家养老管理服务系统,在业务流程全信息化基础上实现社区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无线呼叫、无线刷卡、服务智能自动登记、健康一体多参多功能采集分析、移动护理、呼叫服务-订单自动生成-服务商家配对-上门服务实时动态跟踪全流程化管理服务,拓宽服务模式,加强服务管理,整合社会资源。三是建立智慧安防系统,包含机构安防监管子系统及服务质量检查子系统,平台涉及了政府对行业的监管、机构自身内部管理、服务人员管理、服务对象的管理以及服务过程、服务质量管理等整体闭环,实现从服务到监管的整体动态性、实时性、快速性和高效性。四是建立呼叫中心,开设具有热线电话及亲属号码一键直拨、全球定位、SOS一键呼叫功能为一体的一键通,通过24小时服务热线和养老服务点,即时响应、就近上门,搭建一个需有所应、困有所助、难有所帮的养老便民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消防大队、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关上街道办事处
(二)建立购买养老服务市场体系
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建立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形成社会力量充分参与、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发展环境,鼓励社会力量管理居家和养老服务设施,培育发展一批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推动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文体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官渡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示范中心,示范中心以辖区内老年人的需求为目标,设立日间照料、助餐服务、文化娱乐、健康指导、心理慰藉等多项服务,通过标准化建设、服务、运营管理,总结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二是全面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在全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三是强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文化、体育等设施功能衔接,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效益,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文体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医养结合养老体系
一是建立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医院的联合体工作机制,以联合体的方式,确定各方权利义务,明确分工,规范责任。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各级医院根据分级诊疗的要求分级负责危急重症、疑难杂症老年人的诊疗救治。通过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二是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居家养老的嵌入式工作机制,实施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科医生团队要按照签约的服务范围,重点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中医护理等基本服务。并结合老年人的需求,制定个性化签约服务包,满足老年人需求。需要紧急救治的老年人,及时开通“绿色通道”转诊到签约医院。三是积极探索针对绝对失能、半失能、高龄、空巢、老人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在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立教育培训中心,教育培训中心有两大功能,一是提供老年人教育,二是提供护理员教育培训和实操鉴定。老年人教育主要针对老年人开展人文教育、健康教育、心理教育、法律教育等。护理员培训承接全区在职养老护理员的定期培训、社会人员护理员技能培训和实操鉴定。一方面通过引进先进的培训理念和教材,强化护理员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开设实操基地,通过实操练习,提供实操鉴定。同时开设远程教学信息平台,为学员提供灵活的学习和支持服务。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七、基本任务
(一)开展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筛查摸底工作
以特殊和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筛查评估,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奠定基础。制定《官渡区养老服务需求筛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对参加评估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区民政、街道、社区为单位,组建评估小组开展评估工作,完成筛查评估报告。通过养老服务需求筛查评估,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城乡老年人的数量、年龄结构、身体状况、贫困类别、家庭基本情况及其服务需求等情况,建立老年人动态管理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精准识别服务对象、准确划分服务类别,实施差异化政府购买服务。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建立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快建立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规范标准、绩效考核、监督管理等政策体系,完善《昆明市官渡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官渡区80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官渡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官渡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官渡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实施意见》、《官渡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官渡区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扶服务依法、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研究制定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补贴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卫计局、区财政局
(三)推进城市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落实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包括列入政府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住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应按照不低于住宅建筑面积0.3%的比例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须纳入公建配套范畴,养老服务设施应位于适宜老年人活动的低层,多期开发的应在首期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关标准和规范,推动和扶持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根据文件要求,我区要求开发建设单位与所在街道办事处、官渡区民政局签定《官渡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配置协议书》,协议明确项目所在街道名称、小区名称、总建筑面积、总住宅建筑面积、配建面积、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所在位置以及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移交给官渡区民政局统一调配使用。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的移交落实将有效解决我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房问题,为我区进一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各街道办事处
八、实施步骤
(一)试点改革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
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和办法,召开全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确定试点单位,全面启动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
(二)提升推广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和制度基本建立和试点单位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总结成效,推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成熟经验,加大投入力度,形成一批品牌好、口碑好的连锁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市场。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不断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总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绩,评估成效,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制度,推进全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更深更广发展。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成立官渡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电话:67173031)。各街道、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支持
民政部门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具体组织、协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发展与改革部门负责项目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价格管理。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格实行年审制度。规划部门负责项目定点;土地部门负责项目土地储备;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所需经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护人员的专业培训、技能考核、职业道德培训;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卫生部门负责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等服务;司法部门负责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老干部门负责为老年人提供老年学校、知识讲座、学习培训、书法绘画等服务;文体部门负责为老人提供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图书电子阅览、健身团队等服务;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要明确责任,从自身职能出发,制定有关方案和具体措施。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全力配合,积极主动地关心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解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资金扶持
建设补贴:根据《昆明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实施意见》(昆老办〔2016〕29号)、《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昆财社〔2017〕86号)文件要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按标准完成建设任务,经民政、财政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按照省、市、区4:4:2的比例配套一次性建设补助,其中一级规模(老年人300至600人以上、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可申请享受省级30万元、市级30万元、区级15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二级规模(老年人300人以下、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可申请享受省级15万元、市级15万元、区级7.5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管理补贴:通过民政、财政部门验收合格的且正常运营满一年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年可申请2.4万元运营管理补贴。
对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以及依托农村敬老院、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利用已有资源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互助幸福院、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参照以上政策享受建设和运营管理补贴。
(四)人才配备
建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做好服务人员的招聘、培训工作,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安排志愿者与老年服务对象结对,建立社区服务中心为老服务加盟者队伍。建立和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服务人员工作制度,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组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养护人员)进行培训,考察学习。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把养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纳入城乡就业培训范围。定期、不定期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到2020年,努力实现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100%。
(五)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区政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协同联动”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有序开展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严格项目管理,强化工作督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各类承接主体要完善内部监管机制,严格养老服务规程,努力改进服务质量,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民政部门牵头负责三级智慧养老网络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老年人需求评估工作、具体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综合绩效考评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强化补助资金监管,协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做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综合绩效考评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支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价格监管等工作。
卫计部门负责医养结合相关工作,督导落实签约服务,配合民政部门做好老年人需求评估工作。
人社、规划建设等部门按照《昆明市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14〕53号)确定的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及全区年满60周岁参保老年人基本信息汇总上传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六)强化绩效考核
建立严格的考核督查机制,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街道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进行考核督查,落实奖惩和问责制度。结合本实施方案,建立考核评价机制,落实政策执行、服务覆盖率、老年人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调查等为重点内容的考核机制,加强工作考核和评估。
(七)加大宣传引导
加强舆论宣传,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等各类媒体,多角度、深层次进行宣传报道,深入宣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引导居家社区老年人养老观念,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吸引更多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领域,为顺利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巩固成果,记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进程,展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成果。
政策解读:解读《官渡区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