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官渡区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解读《官渡区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7年11月22日,区政府办印发了《官渡区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该规定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精神,落实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根据《关于确定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16〕310号)文件,民政部和财政部共同确定昆明市为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根据《昆明市民政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昆明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昆民发〔2017〕9号),昆明市将官渡区定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区,承接“互联网 ”智慧养老、建立购买养老服务市场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养老体系、推进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等多个重点改革试点项目。
为全面贯彻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和《昆明市民政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昆明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昆民发〔2017〕9号)要求,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把我区建设成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示范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经验,结合官渡区实际,制定了《官渡区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该《实施方案》主要分为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发展现状、组织领导、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基本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九个部分。
第一、二部分分别确定了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基本原则。
第三部分阐述了官渡区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发展现状。
第四、五部分分别确定了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发展的主要目标。
第六部分明确了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分别是:搭建官渡区养老管理服务调度指挥平台,建立“互联网 ”智慧养老体系;建立购买养老服务市场体系;推进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养老体系;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第七部分明确了改革试点的基本任务,分别是:开展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筛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推进城市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第八部分明确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步骤,包括试点改革阶段、提升推广阶段、总结评估阶段。
第九部分明确了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保障、政策支持、资金扶持、人才配备、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绩效考核、加大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