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空港经济区“十二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
官渡区、空港经济区“十二五”
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
第一部分 “十一五“发展成就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1、“十一五”期间的五年间,全区收集提供有效就业岗位9.4万个;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1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1万人,分别为“十五”计划的2.1倍、2.3倍和1.3倍。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十一五”的五年以来,全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总共为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依次为3.3%、2.9%、2.2%、2.1%、和3%,低于3.5%的预期目标。体现了随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历史遗
留问题基本解决,城镇登记失业率呈现平稳趋势。
2、健全完善政策落实机制,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
“十一五”期间,国家出台了《就业促进法》,通过法制化的手段确立推动经济发展同扩大就业相协调,使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制度化,各项政策措施和资金投入法制化,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省、市也出台了一系列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为使这些政策落实到实处,我区调整充实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促进就业工作格局。
“十一五”期间共筹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5000多万元,全面落实了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扶持政策,启动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有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3、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较好发展。
“十一五”以来,按照“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就业”的培训要求,不断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通过整和培训资源,调整培训模式,强化机构管理,形成了以培训促进就业,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十一五”期间,开展各类培训累计达1.1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4600多人,创业培训1034人,培训后就业率达到68%。
4、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完善,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按照劳动力市场“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要求。“十一五”期间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从加强劳动力市场设备配置、基础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入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健全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发放、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培训申请、鉴定申请、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初步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新机制。“十一五”期末全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有9个,“十一五”期间,登记求职人员总计9.3万人次,介绍成功城镇求职人员6.1万人次,介绍求职人员成功率为65.5%。分别比“十五”增长5.6%和64.8%。
二、社会保险覆盖面得以扩大
(一)继续巩固确保发放的成果
2006年至2009年,全区企业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2006年至2009年间,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四年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局对各项数据逐一进行核对,确保了“不重不漏、足额及时”发放,四年间,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左右。
(二)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按照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我区社会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推进。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完善了三种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模式:一是社区管理模式,企业与社区以签订协议的形式,将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与企业分离,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目前我区社区管理退休人员共792人;二是依托企业管理模式,依托企业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按照原管理渠道,对退休人员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目前我区依托企业管理的退休人员共1358人;三是社保机构直接管理模式,官渡区社保局于2005年成立了社会化管理办公室,目前直接管理企业退休人员566人。
(三)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十一五”期间,我区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逐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为突破口,不断完善关系接续工作;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转变参保观念;利用劳动保障执法强制性、加大稽核力度,分类推进,强化投保;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我区养老保险统筹覆盖面迅速提高,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由2006年的2200余户5.8万人,扩大到2009年的2700余户7.9万人,灵活就业人员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迅速增至2万人,离退休人员由2006年的2万人扩大到2009年2.2万余人,扩面任务的完成率均达100%。
(四)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进一步规范
逐步实现工伤医疗费用社会化管理服务。2009年1-7月,全区工伤待遇申报共103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10.26万元;全区共对333人次进行了生育待遇的审核拨付,支付生育保险待遇256.26万元。
积极开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把安全生产工作和农民工参加养老、工伤保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研究制定了《官渡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意见》,并在我区开展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截止2009年7月全区共有2683户企业2371人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16045人参加农民工工伤保险,其中参加农民工“平安计划”的企业有369户,农民工5062人。51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3.2万元。
(五)积极开展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008年6月23日正式启动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以来,我区落实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到2008年底,官渡区被征地人员缴费参保8409人,收取养老保险金8842万元,位列全市第一。2009年,率先建立“先保后征,征后有保” 制度,进一步推进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
(六)失业保险工作整体推进,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全区按照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整体推进失业保险工作,坚持“两手抓”的工作方针,一手抓扩面工作,一手抓历年欠费单位追缴工作。“十一五”期间参加失业保险单位数依次为2599、2683、2632、1600、1700户;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为10.4、10.7、11.8、10.8和10.82万人;征收失业保险金为:6970、7628、9236、4500和9000万元,支出失业保险为1601、1520、1218、1340和1470万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4.1、3.3、2.4、2.6和2.8万人次。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008年阿拉乡和经济开发区参保单位划出,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失业保险核定费率由工资总额的3%下调至1.5%。
(七)医疗保险工作成效显著
1、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20号文件精神要求,2007年10月23日我区在全市率先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前期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刊登公告、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宣传日等多种形式,使社会各界、广大居民全面了解社会保险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营造重视支持城镇居民参保的社会氛围,为城镇居民参保打下良好的舆论基础。
到2009年7月止,官渡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管理人数为230621人。本着参保居民办理参保手续方便、快捷的服务理念,在全区设立了80个社区经办点,在23个定点首诊医疗机构设立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经办点。建立了计算机联网,为居民在当地办理参保、发卡、信息更改、补卡、转移等手续。
同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网络同中国银行联网,以方便参保居民在中国银行各网点交费。2009年5月1日开始,下发通知到街道(镇)劳动社会保障事务所以社区为单位对核定未缴费人员进行参保费用的催缴。为使居民深入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充分调动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广泛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宣传工作,得到了广泛赞誉。
2、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
2008年1月,按照区委常委会决定,官渡区医疗保险分中心与官渡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实现了合署办公和统一管理,从而实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统一管理。在一体化管理实现过程中,因城市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同一服务对象的保险方式,对两种制度进行了合并,原参加城市合作医疗的人员已经全部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随着一体化管理的实现及全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除企业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其他的居民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时消除了身份限制,可以在三种不同缴费标准、不同缴费享受待遇的保险中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参加。
在2008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工作中,加强了两种制度的衔接,通过政策引导、财政补助投向等措施,尽力实现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渡,以期在全市乃至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
3、加快社会保障机制“四个转变”
2008年,区级财政共安排针对全区居民的社会医疗保障补助经费共计2550万元。随着区级财政投入方向的改变以及我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政府财政对公共医疗事业的投入实现了由补贴供方转向补贴需方,由定点供应转向自主选择,由实物补贴转向货币补贴,由暗补转向明补。四个转变实现了社区医疗得到保障,小病不出社区,享受医疗服务和医疗保健。
4、扩面工作稳步推进,逐年递增。
①城镇职工方面
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平稳推进、逐步覆盖、属地管理”的原则,到2009年7月止,我区参保单位共1229家,全区城镇职工参保总人数达121039人,到目前为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100%。
②城镇居民方面
2008年,我区已经为209510人办理城镇居民参保手续 (不包括转出经开区人员和各学校转出人员)。到2009年7月止,官渡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管理人数为230621人。本着参保居民办理参保手续方便、快捷的服务理念,在全区设立了80个社区经办点,在23个定点首诊医疗机构设立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经办点。
三、劳动关系日趋和谐
1、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逐步完善,争议案件处理取得新成效。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求真务实,加强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工作和集体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争取在审限内结案,结案率为100%,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得到加强。积极做好《劳动争议仲裁条例》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衔接的同时,积极做好调解工作。
3、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工作得到加强。认真做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审查和登记备案工作,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十一五”期间共登记劳动合同80213份,涉及职工80213人,合同登记率保持100%。督促企业新签、续签集体合同20份,涉及职工3859人。
4、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认真受理、处理投诉举报案件,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推进劳动监察网格化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整顿与规范并重,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
第二部分 “十二五”规划目标
“十二五”期间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战略目标的重要时期,是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为指导和推动我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制定官渡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眼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从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入手,将劳动保障事业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轨道,逐步形成扩大就业与改善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机联系和相互促进的劳动保障工作新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体的生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广大劳动者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统筹考虑城乡各类劳动者需求,协调推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调整等劳动保障各项事业的发展。在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制度体系;在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在推进各项制度改革的同时,更加注重法制、规划统计、信息网络、监督、管理和服务体系等基础建设,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用改革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劳动保障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消除影响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注重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协调起来,每项重要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都必须充分考虑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考虑国家财政、企业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以及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的新机制,在工作目标的确定上,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工作重心的把握上,要在解决当前突出矛盾的同时,更加注重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在工作方式的改进上,更加注重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和管理能力提升,坚持典型引路、区域协调、分类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三、发展规划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
1、定性目标
通过五年的发展,随着全区率先实现城市化发展战略的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布局更趋合理,就业总量和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劳动就业参与率不断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生活质量不断改善。实现城乡劳动者就业机会更加均等,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环境更加宽松、就业保障更加健全、就业岗位更加稳定。全区呈现出就业充分,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新局面。
2、定量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区就业再就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1)提供收集有效就业岗位总量达到10万个;
(2)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总量4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
(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4)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总量1.5万人,其中创业培训3000人;
(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6)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布局和功能日趋合理。
3、主要工作任务
(1)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完善面向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努力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充分就业。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立起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基本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就业比较充分、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劳动就业体制及运行机制。
(2)坚持通过经济发展解决就业问题,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再就业政策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的再就业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其他就业困难特殊群体得到良好的就业援助,就业稳定性增强。
(3)劳动者素质进一步提高。基本建立起面向市场、运行有序、管理高效、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制度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
(4) 就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服务工作制度,形成功能完善、职责明确、工作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4、实施措施
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完善城乡统筹就业机制,完善面向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机制。把新增就业岗位,控制失业率指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突出就业和再就业重点,落实就业目标责任制,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和扶持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和就业组织,强化就业服务手段,规范和发展各种职业中介机构,形成政策促进就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促进就业的新机制。
(1)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一是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战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扶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建筑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容量。大力发展城乡经济,加快小城镇建设,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创造条件。鼓励劳动者通过非政府就业、弹性就业等灵活形式实现就业。
二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通过扶持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进一步完善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措施办法,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
三是积极推动自主创业。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政策,解决自主创业者的资金筹措问题。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的联动机制,降低反担保门槛;加快个人信用档案和信用社区建设,努力保持较高的还贷率,实现小额担保贷款放贷与还贷的良性循环。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减轻经营负担。
四是建立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人力资源市场需求调查制度,及时掌握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完善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开展失业状况抽样调查,健全相关基础数据库。制订失业治理预案,开展建立“防”“治”结合、长效与应急相结合的较完备的失业治理机制,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2)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一是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政策咨询、失业登记、就业备案、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整合就业服务资源,完善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录用备案制度和就业登记制度,建立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依法清理整顿非法劳务中介组织。
二是加快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高人力资源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和职业中介行为。加快推进就业服务中介机构市场化改革,鼓励多元主体投资发展各类就业中介服务机构,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举办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发展各种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是引导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功能作用,加强对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针对性地进行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活动,健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调查制度,对“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公益性岗位援助。对半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建立就业服务台帐,有针对性地提供各种免费就业服务。积极为有贷款要求的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建立健全青年职业见习制度,依托企业建立一批见习基地,强化职业技能和操作能力训练,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四是加强各类特殊群体的就业服务。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的优势,加强部门配合,积极做好对下岗失业妇女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好妇女再就业岗位信息发布。加强对下岗失业妇女实施就业援助,促进大龄妇女实现就业再就业。激励下岗失业妇女和毕业女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实现就业与再就业。加大对妇女开展创业培训的力度,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进一步将残疾人、复员退役军人、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工作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设专门服务窗口,积极为上门求职登记的各类特殊群体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公益性就业服务。
(3)加强劳动者技能与素质培训。
一是加强劳动者技能培养。坚持职业培训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方向,建立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主体,公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共同发展的技能型劳动者培养体系。加强职业院校能力建设,推动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合,建立校企合作的技能型劳动者培养制度,扩大技能型劳动者培养规模,促进形成结构合理的技能型劳动者队伍。推进全区素质就业水平的提高和现代职业培训制度模式的建立。完善岗前培训制度,使90%以上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行业配合、学校参与、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技能型劳动者培养工作新格局。
二是进一步强化创业培训,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提高创业能力,健全创业培训体系,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增强培训针对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积极开展创业指导服务,提供创业信息、技术等服务,为创业者搭建信息交流、互助扶持等有效渠道。加强孵化基地建设,为创业者搭建制度性、智能化的服务平台,为初创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低租金、零费率、一站式等人性化服务的创业环境,化解创业风险,形成以创业促进就业的良好机制。
(4)加强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强劳动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以“金保工程”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网络,全面实现省、市、区、街道四级实时联网,实现各项劳动就业业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办理。建立覆盖辖区内从业人员的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充分利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网络,定期分析和发布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的职业供求状况和工资价位信息,完善网上职业介绍服务功能,为各类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强化劳动就业信息化综合管理,提高整体信息化水平,全面促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等各项劳动就业业务的信息化。
二是加强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队伍建设,落实工作经费,强化对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动态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巩固和完善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失业人员就业、扶助“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再就业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健全工作手段,加强基础管理。以统一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为依托,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建设统一的社区公共服务窗口,提升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管理和服务水平。整合现有劳动保障各业务系统的资源,建立一体化、全方位的劳动就业公共服务新机制。
2010年我区80%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2015年我区90%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
(5)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
一是加大财政对劳动就业发展的投入力度。特别要加大对城乡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再就业、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信息网络建设的投入,形成与劳动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就业再就业经费管理,加强对就业再就业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专款专用,科学合理的分配和使用资金。
二是认真抓好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操作,为政策的落实创造宽松环境。定期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使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惠及到广大企业中所有劳动者。
(二)养老、工伤、生育保险
1、工作目标任务
(1)通过扩面、稽核、清欠,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开源节流,缓解社会保险基金压力,确保养老金100%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
(2)紧紧围绕“金保工程”建设要求和数据标准开展工作,努力促进全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的网络管理。
(3)全面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高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为退休人员创设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的和谐生活环境。
(4)进一步深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规范个人帐户管理,建立起比较规范、完善的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5)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争取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2、实施措施
(1)巩固“十一五”计划成果,继续完善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工作
一是把“两个确保”作为第一要务。完善发放机制,探索个性化的发放方式;认真落实“三方运行”机制;做好调研工作,认真细致制订发放计划,建立基本养老金收、支预警制度。
二是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为突破口,不断完善关系接续工作,采取措施制度办法,办理目前帐户封存人员养老金接续和缴费,将帐户封存人员数目控制在全区参保人员的15%以内;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合同工,特别是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转变参保观念;将乡镇企业职工、农民工的养老保险作为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自然扩展、延伸,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履行统一的养老保险办法,参保面达到100%,基本实行“人人享有社保”;发挥街道和工商个体私营协会的作用,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配合联动,摸清底数,利用劳动保障执法强制性、加大稽核力度,分类推进,以及行政、经济、新闻、宣传等一切合法有效手段,强化投保,提高全区养老保险统筹覆盖面。
三是做好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在日常核定工作中强化服务意识,把好待遇审核关,加强基金及相关费用的自检自查,形成有效的管理和内控办法。采取政策宣传与“组合式”参保的办法,扩大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工伤保险覆盖面达到100%,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100%。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力度,通过经常性地走访医院和职工,加强对工伤医疗服务和伤残辅助器具的管理和监督。通过治理、康复、预防的手段,使工伤保险发生率控制在0.2%。
四是加强社会保险宣传。深入企业讲解社会保险政策,运用各种手段积极开展社会保险政策普及宣传教育活动,使群众及时了解和认识三大保险工作的新政策、新动态。
五是基金征缴、稽核及清欠。继续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以养老保险数据为依托,统一管理、统一传输,以确保基金收缴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继续做好企业欠缺费的清理、核对、回收、冲帐工作,通过对欠费企业进行归类排查,出台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清欠制度;运用行政监督、职工监督、舆论监督等手段,大规模开展清欠工作,追补少报、漏报社会保险费,全面强化养老保险费征缴稽核效果;完善依法征缴的长效工作机制,把规范社会保险征缴管理,确保应收尽收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从企业登记注册的源头抓起,促使企业从设立之初就做到依法参保,从缴费基数申报核查、日常稽核检查、专项审计落实等方面督促单位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资格及计发核算工作严格把关,完善稽核制度、规范稽核业务流程,全面实行内外稽核制度。企业局面稽核面达到90%,现场稽核面达到25%,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论证工作每年开展两次,资格认证面达到99%。
六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新昆明建设和官渡区规划,合理设置街道事务所和社区服务站数目和人员数量,到2015年全区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人数达到2万人,占全区退休人员总数的80%;争取财政对社区平台搭建的支持,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吸引高素质人才服务社区;建立、健全社区平台开展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医疗慰问、丧葬抚恤、党组织管理、组织大型集体活动等一系列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建立功能完善、运作规范、制度配套、管理有序、服务高效的街道、社区工作平台,认真组织开展离退休人员活动,让民众对社区更有认同感、归属感;建立社区机构,在社区管理机构的规范下,采取无偿和有偿结合的方式,为社区提供全面的服务(如照顾老人、送医送药等),一些基本服务免费,收费的服务标准尽可能降低,以保证受保人的基本利益。
七是信息系统建设。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为五险统征打下基础;实现与省社保局信息系统全面联网,逐步形成全省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统一数据库系统管理,做到数据共享、信息共享,为政府决策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统一的数据。
(2)机制创新,使社会保险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险的投入。在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下“十一五”期间我区累计新增退休人员近5000人,增支养老金近2亿元,实际缴费人数占参保人数的比例逐年下降,基金缺口逐年增大,社会保险基金正面临着严重的财务支付危机。离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同时还要随经济发展增长,但保持企业费率水平不能再提高,社会保险基金一方面需要扩面、清欠弥补缺口,另一方面更需要财政加大投入,给予有力的支撑,才能实现养老体系的长期均衡。
二是做实个人帐户。由于近年国企改革,大批职工退出劳动力市场,离退休人员增长迅速,导致企业负担过重,加上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了企业参保积极性和基金收入。目前,社会统筹基金入不敷出,基本养老保险欠费严重,形成个人帐户的“空帐”运行,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及体制内抚养率的攀升,支出压力越来越大,如不尽快做实个人帐户积累基金,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势必引起基金支付风险,无法渡过老龄化高峰。因此,空帐运行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体制。
根据省社保部门的计划,我省将以缴纳费基数的5%逐步做实个人帐户。我局将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抽调业务骨干,做好前期的调研工作,仔细分析论证,探索出一条适合于我区实际的路子,确保我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使我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随着新官渡建设的发展逐步提高完善。
三是开展扶老工程。加强重视养老工作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尊老爱老的良好风气;加快养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进程,使养老事业的发展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提高政策吸引力,拓宽筹建养老机构的融资渠道,整合社会资源,促进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建立多元化办养老机构的机制;加强养老工作的理论研究,建立社区老人联系档案,加强老年护理工作和人才培养,建设一支热心于老龄工作的服务队伍。
四是积极探索与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最终目标是要达到“人人享受保障”,而作为社会保障体系核心制度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最终是要实现“人人获得养老”,“十一五”期间,官渡区已经初步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以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险为突破取得了一些实绩。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乡(镇)不断向街道转型的现实,出现了大批生活在城市中的城镇化农业人口及农民工群体对这类群体的社会保障应既区别于城镇企业职工,又要区别于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因此,必须积极探索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效并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才能解决制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的新瓶颈,真正做到应保尽保,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三)失业保险
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巩固企业参保,将更多的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重点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建立与再就业扶持政策相互补充的失业保险长效机制,加大用于促进就业的支出预算安排,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十二五”期间,失业保险核定征收基金达到7000万元,参保人数达到13.5万人。
(四)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全面落实“先保后征,征后有保”制度,认真解决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十二五”期间,全区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保险实现全覆盖。
(五)医疗保险
1、定性目标
“十二五”规划期间,官渡区医疗保障工作要在扩大参保覆盖面上狠下功夫;在建设及可持续发展方面有突破;除了扩面单位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统筹外,还必须完善农村参保人员统筹,医疗保险基本覆盖全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配合医疗制度改革,保证基金安全。
2、定量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区医疗保险主要实现以下预期量化目标:
----2011-2015年,每年总参保率保持99.4%以上;
----2011-2015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总参保数保持到35万以上。
3、重点任务
根据“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今后五年开拓、探索新的发展模式,突出重点和明确发展的重点任务,实施完善医保政策,做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工作,统筹城乡参保,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努力创造公平公正的医疗保险环境,推进医疗保障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医疗保障建设。
(1)继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
一是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总参保率保持99.4%以上。按照省、市统一的工作部署,对本地区未参保的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居民进行全面摸底,搞清楚还有多少企业、哪些人群没有参保,重点在哪里,做到心中有数,按企业人数规模及参保难易程度制定扩面规划。“十二五”规划中也要有所突破,大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把有条件的企业不失时机地纳入医保,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指标。
二是加快工作步伐,总参保人数保持35万以上。(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数总和)
三是继续推进城乡医保一体化改革。我区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行的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以此为基础,最终建立政府主导、组织出资、个人适当负担、自由选择保障水平的、打破身份界限全社会平衡、公平、公正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今后5年时间,我们将继续推进此项制度改革。
(2)加强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支出管理
一是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大力开展医疗保险费征缴稽核工作,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细则》,大力加强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稽核工作。
二是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使用管理。建立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医疗保险基金专户管理,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的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根据不同医疗机构和疾病发生特点,细化和完善费用结算办法,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两个定点”机构单位以及参保人员申报的费用进行审核和支付,并把完善费用结算办法与提高医疗质量、改进医疗服务有机结合起来,避免因结算办法调整而出现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
三是加强对“两定”协议机构单位的管理。
在目前协议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政策的调整和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对协议内容进行完善,将医疗服务管理措施全部纳入定点协议中,把医保政策的具体落实、基金支付的控制指标、医疗服务的具体要求、服务质量的监控等项内容细化到协议的条款之中,切实加强协议执行的力度。探索、开展信誉等级管理工作。同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来强化“两定”机构管理,明确医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是建立基金安全监管和收支预警机制。为确保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确保基金使用安全,加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实施动态监管。以监督基金运行状况、防范制度风险为核心,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监测预警体系,建立风险预警分析机制,制定预警分析办法,为基金分析、调整医保政策提供理论依据。探索、研究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定期监测基金支出变化,并进行分析、调控,制订相应的费用控制办法及管理措施。同步监测各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核算支出,基金支出比例达85%以上,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预警报告。
4、实施措施
(1)开展医疗保险综合配套改革
一是探索研究新结算制度开展医疗保险综合配套改革,探索研究新的医保结算制度,降低医保支付费用和参保人员支付比例。此项政策试点运行2年时间,其余3年时间总结分析,争取医保基金人均支出数降低10%。
二是解决老百姓看病难问题。许多弱势群体因病无钱支付医药费,同时有一些家庭因大病返贫,如果增加了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对医疗提供方建立有效约束制度,降低参保人员支付比例,让广大群众享受到医保的好处,实实在在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
(2)完善医疗保险保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
认真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制度,建立更多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随着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认真贯彻执行政策,积极推进行医保制度改革,把党和政府当前的方针政策学深、学透,领会文件精髓,学习从宏观上把握全局,从局部上注重实践的能力,开拓思路,勇于创新,使更多的参保人员享受到应有的医疗待遇,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从而将我区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推向前进。
(六)劳动监察工作
1、大力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法》和调解《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使劳动合同签定率达到100%,劳动监察日常巡查面达到90%以上,劳动争议、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100%。使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明显减少。
2、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以日常巡视监察为主要方式,重点对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发放、执行工时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由事后被动处理变为事前主动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认真受理举报案件。大力推行劳动年审及社会保险登记年审制度,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实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制度。
4、加强劳动监察基础工作建设,努力提升劳动保障工作能力。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延伸到街道社区,依托站所工作人员,每人按50户的标准,要求同属地用人单位建立起劳动保障业务管理关系,建立起管理关系单位的基本信息、职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情况,有一个全面详细的了解,建立基础管理台账。
5、加强对劳动关系矛盾较为突出的建筑行业、砖厂、采石厂、职业介绍机构等用人单位的管理,规范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促进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工资,依法进行职业介绍。杜绝使用童工、强迫劳动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职介行为,坚决取缔“黑中介”。使农民工讨要工资引发突发案件明显减少。
(七)信访仲裁工作
一是不断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
二是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改善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下大力提高基层劳动仲裁员的综合素质。
四是不断加强劳动仲裁机构和企业调解网络建设。
五是认真抓好仲裁员办案监督和仲裁员队伍管理。
六是继续加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
(八)基金监督
积极稳妥地探索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和预警监测机制,逐步健全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规划负责单位 官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