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空港经济区“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
官渡区、空港经济区“十二五”
卫生发展规划
一、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
2、《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生部令第40号)。
3、《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卫监督发[2006]223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妇发【2006】495号)
5、《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6、昆明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草案)
二、“十一五”回顾
(一)卫生事业发展达到“十一五”预期目标
“十一五”期间,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区委、区政府对卫生事业特别是公共卫生、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发展越来越重视,全面推进全区卫生事业改革和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医疗保障覆盖面扩大,城市卫生资源不断整合优化,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城乡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不断提高,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到2010年,全区传染病发病率237.8/10万以内;孕产妇死亡率34.86/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2.52‰。
1、卫生资源总量大幅增加
2010年末,全区拥有卫生资源资产(含房屋建设、租赁投资及医疗设备投入)92130.958万元。其中:国有医院及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6家,拥有资产50853.1万元,占总资产的55.2%;民营医院、民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661家,拥有资产41277.858万元,占总资产的44.8%。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家,拥有资产1876.82万元,卫生技术人员104人;卫生监督机构1家,拥有资产97万元,卫生监督员20人;妇幼保健机构1家,拥有资产217万元,床位20张,卫生技术人员67人。国有产矿、学校医务室或卫生所48家,拥有资产200万元,占总资产的0.25%;无床位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4家,拥有资产21521.668万元,占总资产的27.17%,床位962张,占总床位的24.29%。卫生机构业务用房面积13.52万平方米,设备总价值2.56亿元。国有医疗机构拥有各类卫生装备2.7万台(件)。
2010年,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57个。其中,医院37个(其中综合医院12个、中西医结合医院1个、专科医院2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4个。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5579人,总床位4189张,平均每千人中拥有床位4.74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6.31人,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27人,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2.6人。
2、民营医院发展良好
制定了《官渡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点布局中,对民营医院发展预留空间,增加优质民营医疗机构资产占全区医疗卫生总资产的比例,全区已有民营医院、民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661家,拥有资产41277.858万元,占总资产的44.8%。
3、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疾病预防控制三级网络健全,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医疗机构均能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疫情报告,疫情报告及时。目前全区有网络直报单位56家。其中,县区级以上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6家,民营和厂矿医院22家。乡级以下防保人员130名。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总面积1000平方米,占中心总建筑面积的35%(1000/2670),配备专业检验人员12人。按照卫生部《省、地、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配置有全自动荧光酶标免疫测试系统、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分析仪、高效气相色谱分析仪等精密仪器设备41种97台,分别占国家标准比例的54.67%和71.85%。目前可开展A类项目96项,达到标准的81.36%(96/118);B类项目27项,达到标准的44.26%。中心已于2006年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
全区结核病DOTS策略覆盖率达100%,开展鼠疫、霍乱、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卫生应急体系得到加强,建立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完善了38个应急预案,建立了10个卫生应急小组,建立了官渡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网络,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和防治、死因监测、慢性病社区防治、重性精神病社区监管等项目。
全区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健全,妇幼保健工作有序开展,成效显著。全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97%,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5/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3.5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4.1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降消”项目有效实施,妇女“两癌”普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顺利开展。
稳步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加强了全区健康教育网络建设,创卫区域内健康教育工作覆盖率100%;全面开展健康教育,社区居民、中小学生、单位职工健康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显著提高。
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清理打击非法行医,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历次国际、国内重大活动中,圆满完成了卫生保障服务工作,保障了卫生安全。
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全面落实《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创卫10类81项指标已全部达标,已通过国家专家组技术评估。
4、医疗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696个。其中,医院37个(其中综合医院12个、中西医结合医院1个、专科医院2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2个。十五分钟健康医疗服务圈基本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新型卫生服务体系正在全市逐步形成,社区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解决。
5、卫生事业改革持续深入
按照国家、省、市卫生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加强对卫生资源配置的引导,合理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按照市级要求,完成了以人员岗位设置为基础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公立医院产权制度改革,探索“管办分开”的公立医院管制模式。
(二)区域内的主要健康问题
1、传染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近年来鼠疫进入全面活跃时期,毗邻地区霍乱流行,结核病卷土重来,性病死灰复燃,艾滋病病毒有蔓延扩散之势,肝炎、痢疾、伤寒仍是法定报告传染病的主要病种,SARS、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新出现的传染病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传染病防治工作面临比过去更加严峻的形势。
2、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逐步成为影响我区居民健康的主要原因。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是引起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人口老龄化导致老年患者增加,老年医疗、保健、康复问题将成为医疗需求的重点。
3、流动人口卫生问题缺乏有效管理方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大量流动人口涌入我市、我区,给我区卫生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流动人口卫生问题缺乏有效管理办法。
4、职业病、精神疾病防治面临较大压力。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环境因素、职业危害、精神因素对健康影响越来越大,精神、神经性疾病和职业病等相关疾病逐年上升。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工作亟待加强。
5、意外伤害和死亡逐年上升。交通发达、人口流动性大、安全隐患多,意外伤害和死亡数量增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居民健康和死亡的重要因素。
(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
1、我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基本满足需求,但资源分布不尽均衡,在城乡之间、乡镇之间、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配置不尽合理,医疗卫生资源相对短缺与过剩现象并存。已经城市化的太和、吴井、关上、金马等街道办事处医疗资源过多;正在城市化的官渡、小板桥、六甲、矣六等街道办事处尚不足以满足群众需求;大板桥街道的边远山区,卫生资源无法满足群众需要。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水平有较大差异,医疗卫生保健体系需要完善,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尚未有效实施,社区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医疗保健服务在总体上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3、卫生事业投入不足。财政对卫生的投入虽然逐年有所增加,但总体上卫生投入不足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对公共卫生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执法监督等方面的经费投入明显不足。2006年全区卫生经费投入5293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3.63%,2007年全区卫生经费投入6820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3.05%,低于2007年全国卫生经费总支出的比例4%,低于发展中国家的7%,低于发达国家的10%。区卫生执法监督局、区卫生学校、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无业务用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仅有2667平方米,达不到国家建设标准要求;区妇幼保健中心业务用房由原有办公楼改造而成,无论是从房屋结构、功能还是使用面积,均达不到国家建设标准要求。
4、卫生人才总体不足,高层次人才缺乏。卫生人力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高层次卫生人才和卫生经营管理人才严重匮乏,尚未形成与业务技术发展相适应的人才梯队结构。卫生科技创新和引进应用力度不足,医学科研水平不高,总体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与发达地区省会城市中心区相比有一定差距,与现代化新昆明发展战略的要求也不相适应。
5、医疗市场监管力量薄弱
近几年尽管打击取缔非法医疗机构做了大量工作,但深层次的问题并未彻底解决。一是无证诊所屡禁不绝;二是有些社会医疗机构在利欲驱使下,超范围行医、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甚至出现了虚假化验报告、虚假诊断等欺诈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市场,损害了群众利益,对医疗市场的健康发展极其不利。面临如此艰巨的监管任务,我区目前医疗监督却存在执法队伍人力不足,监管力量薄弱的局面。监督工作仅停留在被动地应付日常工作、应急处理一些投诉个案上,医疗市场监督覆盖率低、监督频次少,难以形成一个强有力、系统性、计划性医疗监督运作模式,给法制观念薄弱的医疗机构经营者有可乘之机。
6、随着新昆明建设速度加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大量外来人口涌入,给我区卫生防病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7、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落后
我区卫生信息化建设在国家、省、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带动下,仅仅处于刚刚开始阶段,各平台间所采集的业务数据不能进行系统融合,不能够满足卫生工作人员、卫生机构的工作需要,不能满足政府决策的需要
三、卫生服务需求变化趋势分析
(一)人口总量和结构的变化,影响医疗卫生需求增长
2008年末,全区总人口75.61万人,户籍人口51.52万人,户籍人口中非农业人口345887万人,农业人口169358人。随着南市区片区官渡、矣六、小板桥、六甲等街道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国际机场的新建,空港经济区的发展,预测到2015年,预计全区人口总量在2015年末将达到120万人。
城市老龄化、高龄化趋势加快。2008年底,昆明市60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为763502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45%,且以每年超过3.5%的速度增长。随着老龄人口比重的不断上升,老年医疗、保健、护理、康复等卫生服务需求将日益增加。
(二)疾病谱的变化和死因谱改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的改变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昆明市居民的死因谱和疾病谱发生了明显变化。2008年昆明市居民前十位死亡原因依次为:①心脑血管疾病;②呼吸系统疾病;③肿瘤;④伤害;⑤消化系统疾病;⑥内分泌、营养代谢性疾病;⑦泌尿生殖系统疾病;⑧传染病;⑨精神障碍;⑩神经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内分泌营养代谢性疾病(主要是糖尿病)和神经系统疾病死亡率明显升高,而呼吸系统疾病、传染病和围生期疾病等感染性疾病死亡率逐年下降,而且这种变化趋势还在继续。同时,精神疾病近年来也逐渐成为影响昆明市居民健康的重要疾病,昆明市城乡居民精神障碍的终身患病率高达15.19%,其中严重威胁居民健康且容易危害社会的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为3.40%,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
(三)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的日益增长,要求进一步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进一步加快,对卫生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8年全区生产总值(GDP)达到362.7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94元,人均消费性支出1105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836元。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日趋健全,居民医疗保障条件的继续改善,医疗卫生保健消费将进一步增长;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加快,农业人口比重将逐步缩小,医疗卫生需求将进一步释放。
四、“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云南省委八届四次全会及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中心,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宗旨,以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为目标,以加快卫生事业发展为主题,以卫生服务结构调整为主线,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疗资源,不断提高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建立适应现代新官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功能和结构更趋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五、目标及指标
根据建设现代新昆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到2015年,在全区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健康需求的新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让人民群众享有与小康生活水平相适应、质量比较优良、费用比较低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不断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卫生服务需求,人民健康素养明显提高。
(一)居民健康指标:
――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8岁;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5/10万以下;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下;
(二)卫生资源配置指标
――每千人床位数:保持在5张,在城市区域不低于9张,每万人拥有牙椅数不低于2.8张,每万人拥有精神病床位不低于4张,总病床数与本地区人口增长保持同步发展,总量适度增长,调整专科配置结构。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人,其中每万人牙科医师数不低于3.0人,每万人精神专科医师数不低于1.0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疾病谱变化,优化人员结构,适度调整增设老年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等专业专科医师。
――每千人护士数:达到3人。
――每千人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人员数:达到0.2人。
――每千人妇幼卫生技术人员数:达到0.2人。
――每千人卫生执法监督人员数:达到0.1人。
――全区全科医生数达到150人以上,社区护士300人以上。
(三)工作指标
――65岁以上老人及慢性病人建档率80%,每年随访次数不少于4次;居民重点慢病防治知识知晓率80%;慢性病人系统管理率50%以上;
――居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95%以上;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覆盖全区所有城市社区。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儿童保健覆盖率90%以上。
――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传染病报告率98%以上。
――城市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60%。
――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艾滋病快速检测点,具备艾滋病检测能力,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中心和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
――结核病以街道为单位实施DOTS覆盖率达到100%。
――自愿无偿献血率达100%以上。
――食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100%;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
――居民饮用水、卫生厕所合格率:自来水普及率城市达到100%,农村达到9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
六、工作任务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要求,到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我区全面普及,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到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1、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医疗机构中的感染性疾病科、控感办(科)、承担乙肝疫苗及卡介苗接种和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预防保健科等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构成。
到2015年,在全区建立起规模适度、精干高效,集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加强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力量建设。到2015年,按照0.2名/千人配齐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检验专业人员,以招录大学本科以上高素质人才为主,严格执行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和内部考核制度,具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人员达到规定编制内的40-50%。
(2)提高区疾控中心用房条件。根据卫生部、建设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和我区实际情况,区疾控中心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7000平方米,其中,检验、业务、后勤、行政用房分别占40%、35%、20%、5%。区委、区政府应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十二五”规划,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到2015年新建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标准要求。
(3)加强区疾控中心仪器设备装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装备按有关标准执行。到2015年,开展监测检验A类项目达到100%,B类项目达到70%。
(4)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医疗机构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均实现网络直报,有与其相应的工作经费保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感染性疾病科,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队伍。设立计划免疫门诊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云南省计划免疫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实施细则》,实行周门诊制度,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服务人口的多少,配备专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
(6)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
承担辖区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工作。
2、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
妇幼保健体系由区妇幼保健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三级网络为主,各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为辅的妇幼保健体系,全面开展面向群体的基层妇幼保健工作。
(1)加强区级妇幼保健中心技术力量建设。到2015年,按照0.2名/千人配齐区妇幼保健中心人员,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占总数的85%以上,30%以上的保健专业技术人员要保证对辖区基层妇幼工作的一线指导。
(2)提高区妇幼保健中心用房条件。现有区妇幼保健中心由原办公楼改造而成,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开展妇幼保健工作需求。区委、区政府应将区妇幼保健中心标准化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十二五”规划,按照妇幼保健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到2015年新建成区妇幼保健中心,使区妇幼保健中心达到标准要求。
(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设置预防保健科,设立专职妇幼保健人员,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妇产科、儿科,承担相应的危急孕产妇和儿童的抢救急救和妇幼保健工作。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部
设置公共卫生部,按辖区人口1名/万人配备专职妇幼保健人员,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5)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
配备不少于1名女乡医,承担辖区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
3、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监督职能,充分形成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保障到位、行为规范、执法有力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1)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组成。卫生执法监督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具备卫生执法监督相关的专业和法律知识,经过卫生执法监督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卫生执法监督机构人员编制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编制主管部门制定的《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标准方案》,并结合我区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的实际科学配备。
(2)改善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用房条件。根据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的职能、工作量、服务人口,结合我区卫生执法监督任务、卫生监督服务需求、经济发展状况,合理确定其基本建设的规模。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应按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上,落实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用房。区委、区政府应将区卫生执法监督局标准化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十二五”规划,按照卫生执法监督局建设标准要求,到2015年新建成区卫生执法监督局,达到标准要求。
(3)提高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设备装备水平。按规定标准和要求配置公务用车、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取证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防护工具和设备、计算机网络。
4、医疗救治体系
医疗救治机构包括急救医疗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综合门诊部、专病门诊等。
(1)区医疗急救指挥中心
以区卫生局为主,成立由区卫生局、各职能委办局组成的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治指挥、协调工作。
(2)官渡区人民医院急救分中心
在省急救中心的指导下,建立健全急救网络,更好地发挥功能。
(3)传染病专科医院
因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昆医附一院传染科为昆明市传染病专科医疗机构,故我区不再设置传染病专科医院。
感染性疾病科:在辖区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负责散发传染病的接诊、治疗、转诊。
(4)医疗救治队伍
组建区级综合医疗应急队伍,由区人民医院各科室高年资主治以上医师组成,人员不少于20人,负责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组建应急医疗救治后备队伍,通过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作为应急医疗救治队伍的补充。必要时,启动后备队伍参加救治工作。
建立应急医疗救治专家库,负责为应急医疗救治提供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等。
5、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围绕重大卫生问题,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倡导健康的公共政策和支持性环境,以社区为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普及健康知识,增强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全民健康素质提高。
(1)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到2015年,按不少于辖区人口1/10万的比例配置区健康教育所健康教育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设备。社区、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有直接面向目标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人员、服务设施和网络。
(2)深入开展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积极推进“健康促进社区”建设,促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城市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5%和75 %以上。
(3)开展以场所为基础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对工业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与健康培训,监督和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培训工作。
(4)重点人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幼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普及率在城市达到100%,农村地区达到80%以上。
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健康需求,加强城乡老年人群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人健康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5)控制烟草危害与成瘾行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强控烟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家庭活动。
6、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深入广泛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农村改水改侧工作,农村改水普及率98%,改厕80%;发动群众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将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确保全区城乡环境整洁、减少和控制疾病的传播。
7、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按照国家标准,统一全区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检测评价指导)、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普查,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为居民提供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1年,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不低于20元,并保持稳定增长。
(二)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治疗和水平
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提供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推行家庭医生等上门服务方式。整合现有城市医疗卫生资源,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形成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分工、相互合作的两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区人民医院在辖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的带头作用和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作用,按照打造“15分钟健康医疗服务圈”的要求,到2015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67家,规范培养不少于150名全科医师,150名社区护士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工作。形成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力争居民小病不出社区可以得到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标准建设,围绕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功能开展工作,纳入医疗保险。
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队伍建设。通过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招聘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培训医务人员和完善区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功能,落实晋升职称医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工作制度,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逐步得到规范,服务水平和质量逐步得到提高。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辖区人口1.2-1.5/万的比例核定编制,有条件的可按辖区人口1.5-2.0/万的比例核编。
三是完善投入和补偿机制,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负责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减轻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费用负担。对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助,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四是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的分工协作机制,转变服务方式,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利用量明显增加,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缓解大医院“挂号难、看病难”的状况。
(三)加快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居民缴费,提高保障能力;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对困难人群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筑牢医疗保障底线。
(四)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确保全区人民药物供应和用药安全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国家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的本地区统一价格采购。规范基本药物使用,按照国家发布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15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五)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
1、加强卫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至2011年,我区卫生信息化各项指标要达到以下水平:
(1)全区卫生系统计算机人均拥有率0.4台;区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局域网建有率达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有率70%以上。
(2)建设开通官渡区卫生局电子政务网(含门户网站建设);局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率达到60%以上。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位一体”卫生服务软件应用率85%以上;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85%以上。
2、建立和整合现有卫生信息系统
对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计划免疫信息系统、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等现有系统进行整合,进一步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和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系统等信息系统。
3、加强办公自动化和电子政务建设
建立“一站式”电子政务平台。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建立适应政府机构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以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的的卫生电子政务。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布卫生政务信息,开展各种交互式办公活动。加强行政审批、行政监管和对公众服务的网络化应用。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建设,集成、优化网站资源、统一对外信息发布,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和监督信息公布、查询等。
(六)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医疗卫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到2015年建设一支与全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卫生服务需求相适应、业务素质精良、学历职称优化、职业道德良好的卫生技术队伍。严格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员执业准入,对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新补充医疗、预防、保健岗位上的人员,必须具备医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医生以上职称方可上岗;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补充医疗、预防、保健岗位上的人员,必须具备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医师资格方可上岗;乡村卫生机构中新补充的人员,必须具备医学中专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方可上岗。加强在职乡村医生的学历教育,到2011年,乡村医生应当全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
1、卫生人力资源控制目标。到2015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卫技人员必须全部具备执业资格。疾控人员达到150人,平均0.2人/千人,妇幼保健人员达到150人,平均0.2人/千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中心卫生技术人员中,医学大专以上学历应占50%以上。卫生监督人员达到75人,平均0.1人/千人。区属医院医师中,本科以上学历应占60%以上,护士中,大专以上学历应占15%。区属二级医疗机构行政、后勤人员比例不超过15%,区属一级医疗机构行政后勤人员比率不超过12%。
2、实施科教兴卫战略。到2015年,区疾病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中心力争获得市政府表彰科研项目2-3个,水平达到全省县区级一流,每年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区卫生执法监督局总体执法水平达到全省一流;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建设,力争10家进入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加快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到2015年,全区有2-3个专科技术或学术水平达市或省领先水平;培养区级学科带头人50名,市级学科带头人5名。
3、实施卫生技术岗位培训。力争区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每年安排20%的卫技人员外派进修培训。安排中级职称、副主任职称的医务人员参加省内外医学重点学术交流和继续教育。区人民医院卫技人员晋升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对口帮扶工作,并将此作为申报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4、卫生管理干部培养。建立医疗卫生管理人员和优秀年青干部培养制度,定期举办医疗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到2015年,卫生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率不低于80%。
5、支持卫生技术人员合理流动。公办、民营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可以相互流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为人员流动设置障碍。在民营医院中的医务人员,其聘用、继续教育、业务培训、资格考试、职称评定、晋级、评优、工龄计算等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七、“十二五”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
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址重建,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投入经费3500万元。
(二)区妇幼保健中心标准化建设
对区妇幼保健中心迁址重建,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投入经费3000万元。
(三)区卫生执法监督局业务用房建设
建设区卫生执法监督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投入经费1500万元。
(四)南市区医院建设(云秀医院)
在官渡、矣六片区规划一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设规模按200张病床设计。采取引进省、市级医院建设分院或招商引资方式引进民营医院。
(五)空港经济区医院(宝象医院)
采取招商引资的方式,在空港经济区新建片区医院,建设规模按200张病床设计,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投入经费6000万元。
八、保障措施
(一)实行全行业管理
强化依法行政,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对全区卫生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整体推进卫生规划的实施,严格规范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许可准入制度。完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和技术手段,围绕食品卫生安全、医疗服务等热点问题,加大重点监督和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监督覆盖面和执法效率。
(二)加强卫生事业的投入和管理
强化政府职责,落实卫生事业补助政策。原则上政府卫生投入的增长不低于同期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优化卫生投入方向和结构,增加对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以及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和基本建设投资,维护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保障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出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基本医疗服务的运行机制。
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方式。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全市乡镇卫生院人员实现全额补助,同时,改革医务人员工资分配、医疗服务价格定价、药品零差率销售等机制。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方式。政府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改革卫生投融资体制,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完善卫生项目管理,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依托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卫生资金,通过注入部分资本金、贴息贷款等方式,调动信贷资金和其它社会资金向重点项目倾斜,形成政府投入、贴息贷款、单位自筹、盘活存量以及社会投入等多元化投融资格局。
(三)深化卫生改革
推进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医院加强经营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资源使用效率。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倾斜。加大高层次医学人才和基层实用卫生人才的培养引进的力度。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岗位分级管理,严格绩效考核,完善岗位绩效分配制度。建立吸引人才,用好、用活人才的运行机制。
(四)完善管理机制,促进医疗公平,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统一规划布局医疗卫生资源,加强综合调控,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关注弱势人群。确保区域内居民得到公平、可及、适宜的基本医疗服务,逐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同时,发展重点学科,发挥技术优势,努力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政策要求,控制不合理医药费,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五)加快民营医院发展
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规模办医”的思路,积极鼓励民间资金、外来资本兴办各种所有制医疗机构。重点扶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含土地)不少于1000万元,特色明显、技术领先的专科医院,扩大医疗优质资源。依法准入的民营医疗机构,达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相关服务标准的,均应依照程序申请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鼓励和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对民营医疗机构承担的社会职能,政府指令性的任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
规划负责单位 官渡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