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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1610-011066 主题分类: 政策指引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6-10-13 10:14
名 称: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解答
文号: 关键字: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解答

发布时间:2016-10-13 10:14 浏览次数: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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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更多的失业人员就业,昆明市政府办公厅2012年5月4日出台了《昆明市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以帮助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解决经营资金困难问题。现将申请办理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 贷款对象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是指企业职工总人数在20人以上300人以下;资产或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农、林、牧、渔、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 贷款条件

(一)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二)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人数分别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12%)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三、 贷款额度及期限

(一)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四、 担保

1.保证。由承贷银行登记备案的担保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

2.抵押或质押。以房产、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等作抵押或质押,并办妥相关手续。

五、 申贷程序

(一)由企业向经办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填报《昆明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职工花名册(附上年度最后一个月和申请前一个月);企业新招用人员录用登记手续(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盖章);上年度和申请前一个月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及工资表,经人民银行年检合格的企业货款卡;足值的抵押品。

(二)经办机构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核,报市小额担保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向承贷银行推荐。

(三)承贷银行按相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六、 贴息

利息100%由政府财政贴息。

七、 还款方式

贷款企业按照与承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执行。

六、 工作机构及联系电话

官渡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联系电话:7159363

官渡区各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保障所


官渡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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