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外贸备案登记程序
1、 拟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和个人,应先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2、 对外贸易经营者先行上网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登录资料,在线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第二页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填写《登记表》说明: (在官渡区工商局注册的企业请在备案机构填写“官渡区商务局”)、上网登录后,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1)填写并打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交经所在国(地区)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以上所列材料一式壹份,统一使用A4纸复印,盖企业公章,并须带原件核对(三证合一后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单位地址
官渡区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 电话号码:0871-67161067,地址:官渡区官渡古镇国投大厦1号楼1134室(云秀路28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