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编制的《官渡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附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官渡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云秀路2898号,邮编:650214,电话:67170696,电子邮箱:gdkjj@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昆政办〔2016〕8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官渡区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成立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我区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区政府办1名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日常工作由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承担。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均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负责同志,形成了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机制完善,促进规范发展。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开展,我区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及时印发《官渡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了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规定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出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有效推动全区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规范公开流程,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官渡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登记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失泄密事件。
(三)加强平台建设,发挥服务作用。不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完成了官渡区政府门户网站迁移改版工作,并完全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多模块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开办手机报、官方微博、微信、党政客户端等,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抓好“96128”专线和市长热线电话接办,做到专人分管、专人负责接听电话。要求区级政府机关各部门至少确定1部专线电话提供查询服务并保证电话的接通率,部门设有固定的公开栏,公开单位各类政府信息。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加强教育培训,针对今年区政府门户网站迁改以及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组织专题学习培训会,全年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2次,培训400余人次。
(五)加强监督考核,提高工作实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单项考核指标。下发了《官渡区政府门户网站维护管理责任考核办法(试行)》,明确管理责任。加大网络安全管理考核,在全区范围开展了网络安全自检自查,对五家部门网站开展了专项安全检查。共制订下发信息更新、网站安全等督察、督办文件4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规定的范围、依程序主动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2016年,发布更新各类信息数55786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8347条,通过各类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信息27762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发布信息20311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347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4327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031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一是按照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原则,在“官渡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编制并发布了《官渡区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官渡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应向全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梳理并编制目录,在公开目录栏目下予以公布。同时在公开栏目下分类、详细的提供了组织机构、政府文件、政策解读、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和决算报告、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16类政府信息。二是除了将基本的政府信息进行发布外,还由近及远,对近年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分门别类发布在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中,方便群众检索与查看。同时,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适时变更、增补、撤销或终止相关政府信息,确保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一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年信息发布量为20311条,共有363540人次浏览了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平均日访问量为1140次,日最高访问量为5640次;二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页醒目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链接图标,并按照国家、省和市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今年新开设了16个专项公开领域,信息公开内容齐全,在政府门户网站醒目位置采用链接的方式整合其他网络资源,多形式、多角度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建立多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四是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4327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031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建立由区委宣传部门牵头,各部门为骨干的舆情工作体系,加强舆情信息共享、协同处置,形成联动。对于社会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的不实信息各相关部门及时通过网站、微博进行回应,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今年以来,我区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回应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52条,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回应事件1500余条。
明确区热线办专门负责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和“12345”市长热线,做到专人分管、专人负责接听电话,区级政府机关各部门至少确定1部专线电话提供查询服务并保证电话的接通率。2016年承办市长热线交办件9126件(其中市委书记、市长电子信箱628件、市长微博96件)办结率为100%。政民互动栏目198件(其中区委书记电子信箱49件、区长电子信箱56件、我要投诉49件、我要咨询44件)办结率为100%,满意率为100%。同时,利用“官渡区长热线”官方微博,及时对网民投诉建议办理情况及时对外公布。全年区长热线办接听市民来电3658个,经现场咨询答复后,立案办理1260件,办结率为100%,接听满意率为98.56%。“96128”共转接量1272个,转接成功率100%,满意率100%。共收到市长热线办转群众来电(件)表扬50件。
对投诉、举报及时受理、查处、整改并回复投诉、举报人。共录入云南信访信息系统来访件234批次,1063人次,来信262件次,网上信访47件次,人民网网民留言件18件次,其中网上信访件、人民网网民留言件在互联网对信访人和网民公开。共接听“96128”和区信访投诉电话48起,均已按要求回复处理,回复满意率100%;处理“12345”市长热线和省网上信访及市、区交办信访件1640件,接待来访群众10起35余人,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办结率、答复率100%,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文本(包括电子文本),明确了受理申请的方式、程序、范围及答复的途径和时限,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工作机制。2016年收到各类信息公开申请3条,其中当面申请0条,传真申请0条,信函申请3条,按期办结3条,延期办结0条。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已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机制,明确了区监察局、区法制办等部门负责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并在网站公开受理部门、受理途径,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2016年及时依法答复各类依申请公开事项,认真答复群众相关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全年接到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诉讼件1件,目前正在审理中;没有接到相关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我区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领导把关不严,没有配备专职人员,且人员变动频繁;部分工作人员对迁改后的门户网站存在业务不熟悉、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公开信息的分类缺乏操作性,“公开”和“保密”在具体实践中难以界定,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属性的确定难以把握;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现象,群众参与度不高,个别单位政策解读、政府文件热点回应不及时,政务公开内容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网站常态化监测等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完善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单位一把手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执行,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危机处置等知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业务能力。加大内部沟通和对外交流,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等有关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我区政务舆情工作人员把握政策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继续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都能得到规范答复;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科学分析解决问题。
四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的要求,重点推进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抓好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以及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教育等民生方面政府信息公开。拓展政府信息内容深度,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和宣传力度。
五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门户网站管理维护责任考核办法,强化部门网站管理,建立常态化网站监测制度,加强网站日常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七、相关说明及附件
详见2016年官渡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3日
2016年官渡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34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8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0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47439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7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76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32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3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7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5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50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045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2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8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86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76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00 |
单位负责人:马春梅 审核人:吕 瑜 填报人:张 成
联系电话:67170696 填报日期: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