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教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昆政办函〔2016〕25号)文件精神,现将官渡区教育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及年度报告如下: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 官渡区教育局在门户网站专设“政务公开”栏目,下设“政策法规”及子栏目,以及“通知公告”栏目,两个版块集中发布、登载了官渡区教育局的一些部门预算公开情况以及入学指南、期末工作安排意见、教师招聘等信息。
2. 官渡区教育局在门户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中,将辖区范围内(包括大板桥片区)的部分校园的党建、教学教研师训、校园动态等信息及时登载发布。涉及的校园中公办校园(包括分校园)全部参与,民办校园大部分参与,所登载发布信息中被国家级媒体报道转载的共有3期,被省级媒体报道转载的共有43期,被市级媒体报道转载的共有259期。
3. 官渡区教育局通过“官渡教育”微信平台,每周二、三、五发布局机关、各校园的信息,涉及的校园中公办校园(包括分校园)全部参与,民办校园大部分参与,所登载发布信息中被国家级媒体报道转载的共有3期,被省级媒体报道转载的共有43期,被市级媒体报道转载的共有259期。并在平台开设“学校介绍”栏目,方便广大群众了解知晓各校园概况。
4. 官渡区教育局将“官渡教育”微信平台登载发布的信息于第二个工作日,及时上报官渡区委区政府各相关科室,有利于区委区政府及时掌握官渡教育工作动态,能够做到信息共享,及时快速。
5. 官渡区教育局在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中设有“部门职责”,将官渡区教育局的科室职责及联系电话公布,方便广大群众了解各科室,在办事时能够快速找准要找的部门科室。
6. 官渡区教育局将纪检监察室的座机电话67168891及教育科、民办科、人事科、招生办的座机对外公布,方便广大群众监督反映情况。一年来通过电话反映的次数已达1200多次,如果能够通过电话反映解决问题,就不必要再来官渡区教育局各科室当面反映,这样对于离办公地点较远的群众就可以减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 典型经验做法:
1. 通过官渡教育门户网站和官渡教育微信平台,在发布信息时能够及时快速,方便群众在第一时间快速掌握官渡区教育局的工作动态及相关规定。
2. 在发布的信息中,正是因为快速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各相关科室以及昆明日报等媒体上报,在2016年的信息中被国家级媒体报道转载的共有3期,被省级媒体报道转载的共有43期,被市级媒体报道转载的共有259期。正是通过这些媒体的报道及转载,已将官渡教育大大地向外界宣传,扩大了官渡教育的知名度、影响力。
三、 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因为官渡区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及各校园都向官渡教育微信平台投递稿件,全区仅公办校园就有55家,各校园及时将校园各种信息快递上传,在稿件撰写中存在写作不精,甚至表述有误的地方,虽然在信息要求中已经明确上报信息要求校园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但因为信息量大、要求快速,这一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官渡教育门户网站虽然已将入学指南和教师招聘等信息发布登载,但因为每年的实际情况不完全一样,特别是义务教育入学指南,几乎是全市统一的要求,指南面向的多是全市的普遍要求,在针对个别的特殊人员时,就不适合,以致部分群众在入学时需要另行出具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出现部分群众电话或亲自到区教育局咨询。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管理、审核。向各校园进一步明确要求信息既要及时更要准确,尽量避免因为快速而导致的错误发生。二是在政策法规以及群众敏感的热点信息,尽量做到除了普遍性外,再利用附近校园宣传张贴一些特殊个体的个性需求,遇到特殊个体的个性需求上访时,做到耐心细致解释,说明情况区别对待等。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昆明市官渡区教育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 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0 |
(二)通多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 |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1 |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 |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61 |
二、 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7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6 |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57 |
三、 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 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 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 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 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 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 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 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 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 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257 |
七、 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 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 人 | 1 |
2. 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万元 |
九、 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单位负责人:李淑芬 审核人:李琼兰 填报人:金胜
联系电话:67199504 填报日期: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