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审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16〕25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昆政办〔2016〕87号)的要求,由官渡区审计局综合办公室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处理情况;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八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 概述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继续坚持“依法公开、注重实效、监督有力”的原则,积极有序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局领导深知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局综合办公室有关人员兼职负责管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主动公开政务情况,保证应该公开的审计信息能够及时、全面公开,确保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公开主动、及时准确、信息透明,为官渡区政府打造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做出了应有的、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组织体系。
2016年初,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局工作的特点,根据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综合办公室相关同志加强相关业务学习,负责维护本局门户网站和发布相关政府信息。
(二)依法依规公开,政策落实到位。
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积极、稳妥地做好各类政务公开信息的汇总及报送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和保密性的审核发布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并在审核后第一时间发布上网。2016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泄密事件。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督查,局办公室严格把关,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确保动态政府信息5个工作日内发布,其他政府信息20个工作日内发布,信息内容完整、规范、无差错。
(三)强化日常监督,规范操作流程。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局机关自身建设紧密结合,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综合进行自检自查,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设置专门的电话和邮箱,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官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区政府各部门--区审计局”网页主动公开41条信息,全文电子化达100%,内容主要包括:公开指南、机构职能、办事指南、服务承诺、联系方式及领导小组、动态信息;通过政务微博公开微博278条。截至12月31日,我局没有接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或咨询政府信息的请求。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及咨询处理。
四、 举报、投诉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收到任何有关的举报、投诉。
五、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 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成效与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及公众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宣传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社会公众对审计监督的职能和作用认识还不够深,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公开质量还不够高,仍存在公开不全面、公开但信息难以查找获取等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延伸。
为完成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相关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体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把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作为努力的方向,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坚持便民原则,促进公开制度向基层延伸,增强公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完善信息录入工作,整合信息资料。整合各方面信息资料,及时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真正成为一个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效率的沟通平台。四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增强责任意识。继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和信息公开重要性教育,提高计算机操作技能和政府信息录入公开业务水平,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各科室日常工作议程。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到实处。完善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用制度管人,加强日常政府信息录入公开情况监督检查,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相结合,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发展。
八、 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1. 本年度无主动公开情况需要说明事项;
2.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需要说明事项。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昆明市官渡区审计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1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0 |
(二)通多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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