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做好官渡区迎接省市2016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政务公开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
一、 措施办法
(一)健全组织机构
按照市、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要求,我局自2010年起就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局机关—各司法所——调解室(法律援助站)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基本形成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目前有兼职信息人员15人,年内组织业务培训1次。及时修改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工作机构和职能以及便民查询点、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基本形成了公开透明、沟通顺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二)优化流程,正规有序
依据《条例》、区相关文件以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精神,我局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形成网络、公开流程、程序均较为规范,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迈进。
(三)丰富载体,确保服务多样
借助信息化手段,信息公开载体不断丰富多样,由过去单一的政府网站向“法治官渡网站”、公证处电子触摸屏、服务热线等载体发展,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办事服务等方面都有所突破,法律咨询服务得到得到拓展,群众反响较好。
(四)以考促建,确保工作落实
针对信息工作的发展需要,每年我局均出台《官渡区司法局20××年度简报、信息和调研报告考核和报送办法》,做到“以考促建,确保工作落实”。近几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越来越规范、效果越来越显现,信息公开进入常态运行状态,满足了广大群众对法律咨询服务的需要。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规定的范围、依程序主动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全
年(截止到2015年12月5日)发布信息如下:
1. 我局共在昆明信息港公开信息100条;
2. 发布微博(新浪)856条,其中原创383条。
3. 在局属的“法治官渡”网站更新各类信息、资讯480条。其中:新闻资讯(司法行政要闻和司法所工作动态)70条、法治文化4条、普法工作78条、法治建设61条、法律服务8条。
4. 通过政务网向区属有关部门报送《司法工作简报》共157篇、《司法行政信息》74篇、《改革创新信息》41篇、《长安信息》22篇。
5. 昆明东骏公证处还在办证大厅及时公开办证须知和办证情况。
(二)公开范围和形式
对当年我局的司法行政工作涉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牵涉较多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四群”工作等信息发布在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中,方便群众检索与查看。同时,适时进行更新确保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网站和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官方微博进行公开;三是在公证处办证大厅、各司法所法律援助站(点)对涉及的法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
(三)健全保密审查
我局非常注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了局长、分管副局长各负其责严把保密关主动公开的机制,在公开发布的信息中,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年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咨询受理情况:法律援助共接待各类咨询2272件;区属42家律师事务所共接待法律咨询3271件;全区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咨询 1000人次。群众满意率达100%。
四、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公开政府信息主动性不够强,公开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等不足;从事信息工作的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官渡”网站建设特别是信息公开的规范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强化对我局从事信息工作的人员尤其是基层司法所、调解室、律师事务所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全局上下形成重视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三是充分发挥我局新建立的“法治官渡”网站的积极功能,完善网站建设各项制度建设,形成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电子政务工作,在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度,大力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