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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7762-201707-221367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17-07-11 14:08 废止日期:
文号: 官政办通〔2017〕48号 关键字:
名 称: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官渡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官渡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1 14:08 浏览次数:251
字号:[ ]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官渡文化生态新城各办处,各人民团体,区属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41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771)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增强公开实效,区政府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的《官渡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扎实推进

各部门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国家、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官渡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安排,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班子年度至少集体研究部署1次政务公开工作。要明确l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落实责任科室、配备专职人员、提供专项经费,有序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建设,使之与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推进部署,责任科室落实具体措施,经办人员积极主动。

二、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有序开展

各部门要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认真对表对标分工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统筹,抓好任务分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汇总进展情况并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送至区政府办信息科;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落实,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进展情况;区政府办公室要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定期提示工作进展情况。区科信局要围绕近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和关乎民生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专栏;各责任单位负责专栏信息的发布;区科信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时限,及时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网址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各部门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要切实履行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职责,严格按一事一审”“谁公开、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区政府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指导监督、督促检查主体责任,强化统筹领导,履行工作职责,将涉及我区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详细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部门要积极对接市级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公开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与有关部门(责任单位)的联系,明确具体要求,不断强化对上沟通、横向协调和对下指导,及时汇总掌握有关情况。各部门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于20171130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区政府办公室将采取年初定计划、年中抓进度、年末严考核的方式,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各部门的落实情况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网页集中展示,并纳入全区年度综合考评政务公开重要指标内容。


附件1:官渡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官渡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1

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加强预期引导

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客观发布经济社会运行真实情况,引导全社会认清和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区发改局牵头落实

全年工作



2

围绕出台的积极财政政策、稳健货币政策和积极就业政策,区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采取参加政策例行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深入解读。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017

1110日前



3

加强舆情的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区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区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区发改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全年工作



4

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次月5日前



5

及时发布全区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并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正确引导对经济形势的认识判断。

区统计局牵头落实

每月后20日内完成、每季度后25日内完成



6

做好我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报经上级部门同意后及时公开审计结果。

区审计局牵头落实

全年工作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7



围绕上级新出台的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

区财政局、区地税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全年工作


8

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减税降费信息。

区地税局牵头落实

2017720日前完成


9

由区财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全面公布云南省地方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由区发改局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全面公布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全面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让政府收费项目一览无余。

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分别牵头,区人社局、区地税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10

具体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或在考试报名缴费网站相应位置,全面公示收费文件依据(原文件)、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区发改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全年工作


11

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

区发改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经投局、区运管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2

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区人社局牵头落实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13

以政务公开

助力稳增长

推进重大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对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定期发布项目审批、进展、建设信息。重点工程的审批信息由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审批后及时公开;施工项目由建设单位按月公开实施信息,并适时公开重要节点进度信息;有关部门做好招投标、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竣工备案、协调成果等事项信息的公开工作。

区发改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水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卫计局、区审计局、区政务服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全年工作


14

出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

国家指导意见印发后60日内完成


15

围绕城市道路及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及民政保障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

全年工作


16

将碳排放权、排污权、公立医院药品、林权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都要在平台上统一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区政务服务局(区监管办)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农林局、区卫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7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开工作。全面公开PPP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公开工作,加大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区财政局牵头,会同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政务服务局、区国投公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18

以政务公开
助力促改革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深化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承接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采取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投资核准事项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接受监督。

区委编办牵头,会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全年工作


19

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并在政府网站上分类公开发布。

区法制办牵头落实


20

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各类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区委编办牵头,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法制办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1

大力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

区政务服务局牵头落实


22

围绕群众办事需求,规范各类办事大厅的办事指引标识和办事指南,特别对办事人数较为集中,如户籍迁移、驾照考试、机动车年检落户、社保医保办理、办税、不动产交易登记等办事场所,要优化指引标识和办事流程,做好对办事群众咨询的回复和解答及引导服务工作,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政务服务环境营造。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23

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信息公开

由区财政局根据上级部门出台的《关于推进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出台区属企业信息公开指导意见,落实区属企业的信息公开工作。

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全年工作


24

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25

按月公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

及时公开


26

依法依规公开区属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区属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区属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区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全年工作


27

研究制定完善区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


28

加强国有企业基本信息公开,实时更新公开企业概况、办公地点、企业领导班子照片及个人简历信息及工作分工、人事任免、组织管理构架、企业内部机构职能职责及负责人信息、全资及控股和参股企业基本信息、企业业务及整体运营情况、党组织及工青妇工作情况等。

20178月上旬前对企业公开的信息开展1次内容保障普查


29

及时公开对区属企业年度监督检查情况和区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有关情况。

全年工作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30

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每周发布省市批发市场价格信息、全国农产品价格信息以及全省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收购价格信息,以及辖区内王旗营蔬菜批发市场和华潮水产品交易市场价格信息,收购旺季时每5日发布主产区收购进度信息,每月发布中国玉米、大豆、棉花、食用植物油、食糖等农产品供需平衡表。

区农林局牵头,会同区人社局、区国土资源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每周二前、每月第一周内


31

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

全年工作


32

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中,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并实时更新完善,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区财政局牵头,区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33

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公开本区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


34

依法做好全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事项公开工作。


35

加大营改增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的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营改增改革举措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关切。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36

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公开透明

围绕我区“9 1”重点产业建设,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区发改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科信局、区住建局、区经投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卫计局、区文产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全年工作


37

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采取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有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使出台的政策更加适应新产业发展。


38

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应,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39

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公开透明

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国家、省、市下达的年度去产能目标任务,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情况。

区经投局牵头,会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40

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涉及的企业名单、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


41

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公开巩固去产能后续有关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42

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公开透明

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物价水准和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

区经投局牵头,会同区文体旅游局、区卫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按月度、季度公布


43

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全年工作


44

推动我区推荐性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45

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发布中国品牌价值评价结果,公开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执法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


46

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47

全面公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等行政审批信息。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


48

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上级政府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调平台进行归集,并在上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49

及时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

区科信局牵头落实


50

做好双公示工作,完善行政处罚公示栏目,按时公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决定、假冒专利行政处罚信息。


51

公开旅行社名录,推进旅游指标发展情况公开工作。每月公示旅游投诉情况,每季度公开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具体行政处罚情况。

区文体旅游局牵头落实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52

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

区民政局牵头落实

全年工作


53

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54

加大社会扶贫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社会扶贫公信力和影响力,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


55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各项就业创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和解读。积极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信息公开工作。

区人社局牵头落实


56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区环保局牵头落实


57

每年公布河道生态补偿情况。

区水务局(区河长办)牵头落实


58

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年3月底前确定并公开本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指导、督查重点排污单位通过新媒体等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公开平台公开信息。

区环保局牵头落实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59

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公开官渡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滇池保护治理情况,公开不达标河道和河道(沟渠)湖库综合治理情况。

区水务局(区河长办)牵头,会同区环保局根据职责分工落实

全年工作


60

推进教育卫生计生等领域信息公开

进一步推进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国家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力度。

区教育局牵头落实


61

做好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地区、薄弱学校、薄弱环节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加快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教育发展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62

推进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


63

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高考的报考条件。


64

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65

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推进教育卫生计生等领域信息公开

推动中职学校财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中职学校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以及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发放情况和管理规定,公务出国情况等。

区教育局牵头落实

全年工作


66

继续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7

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政策、“三名”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各校办学招生情况。


68

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医德医风建设、违规违纪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

区卫计局牵头落实

2017

1110日前


69

做好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区域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

按月度、季度公布


70

根据职责权限公开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区卫计局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区法定传染病防控宣传信息。

2017

1110日前


71

创新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形式,加大医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推行网上在线挂号、收费,缓解患者挂号、收费排队等问题。

全年工作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72

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推进教育卫生计生等领域信息公开

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老年人口状况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做好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调整等信息公开工作。

区民政局牵头落实

全年工作


73

推进缓解交通拥堵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公交线路优化,自行车道和步道整治,加快城市快速路、次支路、疏堵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并深度解读交通拥堵治理相关法规政策,做好交通拥堵治理各阶段措施、成效的公开工作,加大治理过程中社会资源整合利用、意见建议征集反馈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

区公安分局牵头,会同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运管分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落实


74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有关文本公开,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

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职责分工落实


75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与内容保障,采取“曝光台”“黑名单”等形式加大违法违纪曝光力度,实时公开有关行政处罚案件处理情况信息。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76

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公开。


77

定期公布食品药品抽检信息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重点公开食品药品抽检数量、对抽检食品药品的具体购置费用或无偿提供情况。

按季度、月度公布


78

加强新媒体发布平台建设,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性。


79

做好本区药品零售企业(单体药店)停业整顿、《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收回或撤销等信息公开工作。

全年工作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80

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上级相关部门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有关政策时,在征求意见、对外发布等环节,区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的配合宣传工作,做到同步联动。

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全年工作


81

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资本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人民币汇率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发挥主要新闻媒体的作用,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


82

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83

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

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按月度、季度公布


84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

全年工作


85

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城中村微改造有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

区住建局、区城改局分别牵头,会同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投公司、各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86

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开展推进公开

区级相关部门及时公开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并

每月公开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并动态更新。

区住建局牵头,会同区城改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全年工作


87

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身份确认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家庭户数、资金支出等情况公开工作。

区住建局牵头,会同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投公司、各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88

全方位公开有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分解、补助对象范围与补助标准、建设标准、资金筹集与管理、工作流程等内容。


每季度第一周内


89

依据昆明市土地储备中心、昆明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的要求,按季度统计上报并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相关信息。

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会同区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90

统一发布征地信息

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落实

2017

710日前


91

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

区安监局牵头落实

全年工作


92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


93

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94

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在企业内部或面向社会公开企业生产状况、危险源分布、监测监控数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管理现状、安全生产检查结果、职业危害预防、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等所有安全生产有关信息。主动接受企业职工、社会公众和媒体的批评监督,增强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我约束性。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95

增强政务

公开实效

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

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发改、教育、科信、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国土资源、环保、住建、交运、农业、经投、卫计、审计、文体、地税、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要牵头制定包括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载体、时限要求、发布主体等在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有关牵头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区政府办牵头,区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2017

710日前


96

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官办发〔201630号)、《关于印发官渡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官政办〔20173号)的相关要求,做好重要规划、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年内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2017815日前,区级各部门要在本系统上级主管部门公开目录的基础上,梳理本部门应公开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017

815日前


97

按照国家、省、市及我区统一部署,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

全年工作


98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均应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会议内容。


99

区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100

增强政务

公开实效

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

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各行政机关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区政府办牵头,区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101

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加强以区政府公告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解读的监督检查,统一发布规范性文件及解读材料,将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作为依法行政考评内容。

区法制办牵头落实


102

建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突出新闻发布制度在舆情应对中的权威作用。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把新闻发布会和政策吹风会作为政策解读的重要渠道。发改、教育、卫计、市场监管、环保、国土资源、住建等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详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云政办〔2016106号)】,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门新闻发言人或有关负责人每年至少出席1次区新闻中心组织的新闻发布会。

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103

切实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官办发〔201630号)和《关于印发官渡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解读政策性文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104

增强政务

公开实效

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充分利用政策吹风会、新闻媒体采访和撰写发表解读文章等方式,主动回应关切。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区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3次。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区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105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1号),依法全文公开有关办理复文。

区委区政府目督办牵头督促,区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106

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保密事项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区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107

严格政策文件解读源头控制,严格落实《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意见》(官政办〔20174号)、《关于全面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官办发〔201630号)等文件,确保政策解读和公开属性嵌入公文办理程序全过程。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有关政策解读材料应按照要求于文件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


108

严格落实《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各街道、各部门切实履行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新闻发布活动、发表署名文章等,主动回应公众关切。

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109

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家规定需要公开发布的事项,都要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


110

要突出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应用广泛的优势,加强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运用,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111

增强政务

公开实效

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建立健全与宣传部、应急办、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

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112

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处置;建立舆情工作体系,加强舆情信息共享、系统处置;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


113

探索区政府及其部门等负责同志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加强区级领导信箱留言受理与回应;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政策大讲堂、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公众参与和监督。


114

认真办理各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转来的有关舆情处置的通知。


115

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发声。


116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

充分重视,规范网站建设管理,区科信局是政府网站建设监管的责任单位,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监管理和测评工作。做好日常监测和每月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监测情况及时反馈给存在问题的单位整改;加大政府网站整合,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各街道、各部门原则上不得脱离官渡区人民政府政务站群单独建立网站,已建成网站按规定迁移到官渡区人民政府政务站群。安排专人负责,保障网站信息内容,加强栏目之间的协调联动,及时转载、链接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对保障不力、功能单一的坚决要关停上移,切实提高政府网站建设和运维管理水平。

区科信局牵头,区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117

增强政务

公开实效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

完善区级政务平台、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电子印章等技术支撑,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加快推进全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夯实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区科信局、区政务服务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区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118

按照政府网站指引进一步明确政府网站的功能定位和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立足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政务客户端等政务公开自有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部门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的融合对接,形成一体化政务服务网络。


119

全面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功能,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确保实现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直接调用网上办事大厅数据接口的对接开发,健全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办事服务”栏目。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鼓励开通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等,实时精准推送政务信息。明确开办责任主体,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120

加强政府公报建设,推进政府公报同步上网,加快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制定明确具体的工作方案,争取到“十三五”期末,建立覆盖创刊以来区级政府公报刊登内容的数据库。完善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定期对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公共图书馆和社区图书阅览室接收政府公报并及时上架利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满足基层群众查阅借阅需求。

区政府办、区科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档案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2017

10月底前


121

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推进政府服务热线资源整合,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积极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要求,不断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

区热线办牵头,区科信局配合落实

2017

10月上旬前


122

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定期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展情况。

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123

增强政务

公开实效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

明确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责任主体,各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和听取重大政务公开事项,部署推进工作;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强化工作考核,并于每年331日前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区政府办牵头,区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124

进一步整合政务公开资源,将政务信息发布、政府网站等平台建设运维、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处置、政府公报、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区科信局、区政务服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125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区政府办牵头,区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126

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任职公务员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018年底前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完成一遍轮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


127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年内新修订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区法制办牵头,区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128

畅通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129

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容的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提升回复效率和告知书制作水平,在回复办理过程中,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要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提升申请人的认可度,最大限度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完成时限


130

增强政务

公开实效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当场登记,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向申请人或社会公开。

区法制办牵头,区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131

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132

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实现全区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的集中采集、处理与发布,达成网上受理、网上发布。


133

区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要在办理场所明显位置集中展示区政府各部门依申请公开指南,内容应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咨询电话等。

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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