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0月官渡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平稳
2017年1-10月官渡区(不含空港区、经开区,下同)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完成377.10亿元,同比增长29.4%,比1-9月提高了3.1个百分点,高于昆明市22.5个百分点,同比增幅位居昆明市一板块第一名。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21.42亿元,同比增长11.9%,拉动我区投资增长8.1个百分点,占我区投资的58.7%;非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55.68亿元,同比增长66.3%,拉动我区投资增长21.3个百分点,占我区投资的41.3%。
一、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分析
(一)第三产业是我区投资的支柱产业
第二产业完成投资1.17亿元,同比增长207.9%,占我区投资的0.3%;第三产业完成投资375.93亿元,同比增长29.2%,拉动我区投资增长29.1个百分点,占我区投资的99.7%,我区投资增长主要依赖于第三产业的增长。
(二)重点行业投资增长较好
比重前四的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教育分别完成投资240.74亿元、71.10亿元、36.40亿元、11.68亿元,占我区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分别为63.8%、18.9%、9.7%、3.1%,同比增长分别为18.8%、72.1%、1.8%、120.4%。
(三)民间投资比重逐月增长,基础设施投资小幅回落
全区基础设施投资完成107.50亿元,占比为28.5%,比1-9月回落了1.8个百分点。
2017年1-10月,全区民间投资173.94亿元,占比为46.1%,比1-9月提高0.5个百分点。
(四)在库项目投资过半,新入库项目投资占比提高
截止10月,官渡区固定资产投资在库项目177个,计划总投资2803.40亿元。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609.96亿元,投资完成率为57.4%。
本年新入库项目60个,占我区在库项目的33.9%,计划总投资435.39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25.90亿元,1-10月完成投资122.99亿元,占我区固定资产投资的32.6%。
(五)非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较快,但较上月小幅回落
非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55.68亿元,同比增长66.3%,比1-9月下降1.7个百分点,拉动我区投资增长21.3个百分点,仍是拉动我区投资增长的主要动力。其中,5000万以上项目投资完成153.14亿元,5000万以下项目投资完成2.54亿元。
(六)房地产开发投资回暖
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21.42亿元,同比增长11.8%,比1-9月提高了4.3个百分点,拉动我区投资增长8.1个百分点。在今年房市较好、房价上涨的带动下,我区房地产开发投资逐渐回暖。
商品房销售面积242.3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4%,增速较1-9月提高0.5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234.35亿元,同比增长53.2%,增速较1-9月提高1.5个百分点。
10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125.5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4%,比9月末减少1.8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1.07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减少0.02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减少0.24万平方米,其他待售面积减少0.52万平方米。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大部分项目投资已过半,投资增长后劲乏力
目前在库的177个项目中,36个项目已竣工(投产),占全部项目数的20.3%,其中:16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今年已无投资仅有部分待售面积。在库项目中,58.8%的项目投资完成率超过50.0%,29.4%的项目投资完成率超过90.0%,18.6%的项目投资完成率超过100.0%。
(二)重点项目入库率较低。
官渡区2017年四季度44个重点投资项目中,仅有4个已入库,4个目前已试报待上级审批中,4个资料不全,32个未收到资料。
(三)投资下行压力逐月加大
受上年四季度同期基数较高影响,投资压力逐月加大。在投资重点项目开工不足的情况下,仅仅依靠续建项目的存量投资难以支撑越来越大的基数。
(四)数据支撑依据收集困难,难以对上报数据形成支撑
当月有投资额的项目中有42.6%未提供工程形象进度单等数据支撑依据,若后期不及时补充,省统计局核查数据时所报数据将不予认可。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抓好项目落地及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要有效拉动投资增长就必须紧抓新开工项目建设、紧盯项目建设进度。一是对辖区所有项目进行梳理,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切实解决本地区项目推进难题。二是积极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推动储备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及时形成投资;三是对重点投资项目加大跟踪、协调和服务力度,对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投产等进行全方位跟踪服务,尽量缓解签约不落地、落地不开工、开工就停工、投资资金紧张等制约项目推进的顽疾。
(二)抓好投资项目入统工作
为全面反映我区今年投资的真实情况,各街道、部门应加强学习统计制度。一是严格按照统计标准、时点及时提交入统资料,确保已开工项目能够顺利纳入统计,切实支撑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二是督促指导所属行业和辖区企业规范统计台账,完善投资统计数据支撑要件,提高数据上报质量和效率。
(三)及时梳理项目前期费用、土地费用
按统计要求,固定资产非房投资项目,当前支付并取得土地费用支付凭证的,必须当期报送全部投资额,不得跨年报送;房地产投资项目,按项目工期或者工程量进行分摊。各街道、部门应对在库项目、预计入统项目的前期费用及土地费用及时进行梳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当期报表中真实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