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2016-2020年)
官渡区“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
(2016年至2020年)
饮食用药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官渡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官渡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推动新一轮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的攻坚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官渡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按照国家、省、市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方针政策,依据食品药品安全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官渡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指导官渡区在“十三五”期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十二五”期间,官渡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食安委各组成部门共同努力,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得到了认真履行,“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显著好转。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官渡区结合发展需要,积极构建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科学机制,提升了食品药品监管效能,整顿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逐步推进了社会共治,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管理格局得以初步形成。“十二五”期间,官渡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业获得了长足进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良好。
1.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圆满完成
官渡区于2014年7月全面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根据《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官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组建的官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8个科室,在八个街道办事处派驻八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并加挂“食品药品检验站”牌子。2015年8月,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官渡区又实施了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成立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整合了资源,为形成食品药品常态化高压治理态势创造了条件。
2. 区食安办综合协调功能得到发挥
区食安办认真履行区食安办的具体工作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官渡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研究制定了官渡区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了校园及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营造了浓厚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氛围,形成了高压严打态势,有效保障了官渡区食品安全;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通过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发布了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开展了系列综合演练活动。
区食安办各组成部门密切协作、各有侧重,开展了系列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十二五”期间,区农林局累计开展田间生产用药情况调查60次,避免了高毒、高残留及限用农药的使用,加强了活禽病原学监测;原区工商局共监测食品广告(含印刷品食品广告)4200条,对含绝对化用语印刷品广告开展了责令整改;原区质监局对食品塑料包装容器、工具、食品纸制品包装容器、餐具洗涤剂等生产企业进行了严格检查;区城管局共整治食品商户店外经营38520起,清理夜市食品摊点3850个(次),整治流动食品摊贩4133起;区卫生局严格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对水源、水管网未梢水和二次供水进行了监控和检测;区发改局共计开展了联合检查265次,加强了对粮食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区教育局联合多部门开展多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安全大检查,举办了全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区民宗局在重大节日及南博会、农博会期间对清真食品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因清真食品引发的矛盾纠纷及群众举报进行了依法妥善处理,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宗教活动饮食安全;区环保局积极参加了“双桥夜市综合整治”、“双桥七小行业综合整治”、“迎南博滇池会展中心六甲片区、关上片区综合整治”等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活动;区公安局共查处“食药打假”类案件241起。
3. 依法行政工作得到认真开展
官渡区按照《官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清理行政权力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工作实施方案》,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机构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行政权力进行了认真清理;完善修订了《官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官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官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案件合议办法》等规章制度;从抓制度建设着手,按照《官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官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等规章制度开展日常工作,在工作中加强对制度的落实和监督,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工作格局;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行政许可办理过程中使用了《行政案件办理流转表》等规范性文书,严格行政案件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提高了行政案件办理质量。
“十二五”期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稽查大队及八个街道食药监管所共出动3963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651家次、食品流通企业34390家次、餐饮企业17703家次,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3106家次,药品生产企业39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18家次,医疗机构612家次以及菊花园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商户12111家次,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专兼营企业及重点市场经营企业2149家次,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包括12345和电话投诉)891起,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办复率达100%,涉及违法案件立案调查率达100%,行政案件办理质量得到提高。
4. 区、街道、社区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监管模式初见成效
“十二五”期间,官渡区针对辖区食药企业多,监管力量薄弱的情况,通过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积极整合系统内部监管执法力量,通过建设区、街道、社区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格体系,较好地落实了食药安全监管责任,避免了监管盲点和盲区,实现了辖区食药监管工作的全程畅通开展,促使基层食药监管机构的监管触角延伸到社区和家庭,实现了无缝隙全天候监管。
官渡区针对辖区食品药品企业多的实际情况,积极整合系统内部区局、监管所执法力量,积极借助社会外部社区专群(食品安全信息员、群众)人员力量,实现辖区食药监管工作的全程畅通,构建了监管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格体系,较好地落实了食药安全监管责任,避免了监管盲点和盲区。截止2015年底,全区食品药品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5. 窗口服务能力与水平得到提高
通过树立“监管执法与为民服务相结合、保民生保安全、监管即服务”等理念,通过加强学习,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简化了办事流程。在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严格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基础上,在办证窗口及8个街道便民窗口积极推行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与服务水平。“十二五”收官之际,官渡区开展了食品药品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率达100%。
6. 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获得推进
为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涉药涉械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官渡区通过召开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安排部署年度质量安全、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与企业签订了企业依法经营承诺书及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意识,促进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对于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7. 工作新机制、新举措取得成效
官渡区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以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为出发点,在四个主城区之中率先将食品流通经营许可下放至各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为街道辖区的食品经营户办理证照;根据辖区餐饮行业现状和特点,选取环境卫生状况良好、内部管理有序、岗位制度健全,具备升级改造能力和条件,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五家餐饮单位作为“明厨亮灶阳光厨房”创建单位,以带动全行业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建立了社区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责任制、居民自办酒席30人以上就餐报告制等措施。
8.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得到大力开展
官渡区结合 “3.15”宣传、科技周宣传、创卫宣传及南博会食品安全宣传等活动及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五整治”、食品安全周宣传等重点工作,采取培训教育、接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官渡广场、官渡古镇等场所开展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分别印制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单》、《文明用餐宣传标语》、《预防禽流感食品安全的预警通知》、《食用野生菌的预警公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宣传手册》、《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八不准” 》等宣传资料,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和企业自身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9. 分级全程监控为南博会等大型展会保驾护航
结合实际,官渡区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面推进了“十项惠民工程”,辖区2744家持证企业有2689家实施量化分级,量化分级率达到98%以上,其中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达100%。在南博会等大型展会举办期间,官渡区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将保障任务定点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认真履职,加强驻场监管,严格审查入场经营户的资质,根据南博会等展会食品安全监督保障不同区域范围,开展分级保障工作,将全区食品安全分为核心区、周边区和运行区三部分,分类分区开展不同级别的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了南博会等大型展会召开期间的食品安全,圆满完成了市“两会”、南博会、云南省国际旅游节、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全国民族自治县科学研讨会、全国规划年会等重大活动、会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保障总人次达80余万人次,为官渡区会展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存在问题
基层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官渡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较多,现有监管对象共两万余家,点多面广,监管任务较为繁重,基层执法和监督管理的难度较大。基层现有执法人员数量与监管对象存在数量比例失衡现象。截止2015年末,除矣六街道监管所有5名工作人员外,其余七个街道仅平均拥有3名工作人员;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现代化执法装备匮乏,八个街道食药监管所未配备执法车辆,执法车辆不足严重影响工作的有效开展,局机关现有的3辆执法车辆无法保障检查、稽核、监管等工作的实际需要。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伍装备落后,快速反应能力不高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形成了严重制约。
技术力量支撑不足。现有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特别是辖区内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还存在大面积空白,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仪器设备配置条件不能适应检测需要,缺乏高端检测仪器设备,信息难以共享,难以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官渡区尚未设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验、评价性抽验等抽取的检品只能送往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由于这两个机构还承担有云南省、昆明市其他监管部门送检的检验工作,无法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对开展科学监管形成了延滞影响。
监管模式有待完善。官渡区尚未建立一套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监管方式较为传统、单一,无法适应当前飞速发展的食品药品产业和食品药品市场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企业的生产销售模式发生了改变,导致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质量安全控制投入不足,管理能力不强。
(三)面临形势
1. 机遇
食品药品安全受到高度重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的重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食品药品安全摆到了突出的位置来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四个最严”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李克强总理指出“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药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事”。官渡区以开展“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为抓手,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民生工程,为官渡区建设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高地创造了条件。
百年奋斗目标为食品药品安全事业发展提供有利契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十三五”时期是官渡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这一具有重要历史使命的时点,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保障条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业势必受到关注,这为官渡区食品药品安全事业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大市场体制为食品药品监管注入新活力。大市场体制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融合了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的队伍优势、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作机制,为官渡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制度优势。同时,改革后的“区——街道——社区”三级监管架构,进一步增强了一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力量。
食品药品监管法治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于2015年4月24日完成了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工作也已提上日程,省、市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亦将陆续出台。一系列法律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出台,为官渡区食品药品安全法治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供了良好支撑。
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的有利因素不断积聚。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的背景下,食品药品监管的科技手段将进一步丰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素质有条件逐步提高,公共财政投入的增加等因素为确保官渡区的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了新的动力。
2. 挑战
食品药品行业风险形势依然严峻。虽然大多数食品、药品企业都能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制度,合法合规生产经营,但部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法制观念不强,责任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不讲诚信、见利忘义,不惜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各个环节铤而走险,处心积虑逃避监管,违法犯罪手段花样翻新、层出不穷;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官渡区第一产业逐渐消退的背景下,大部分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需求由外部供给,食品安全领域的外部输入性风险显而易见。全国及昆明市周边地区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隐患会直接影响到官渡区的食品安全态势。
食品药品安全面临更为复杂的局面。官渡区食品药品行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基础薄弱,官渡区目前共有食品生产企业182家、食品流通企业15579家、餐饮服务单位2301家、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社区以上医疗机构)90家、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492家、药品生产企业7家、专兼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20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93家,“小、散、乱”的特征较为明显。城乡结合部地沟油、流动摊贩食品安全等问题依然存在。网络销售假药、药械虚假广告、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等时有发生。受利益驱动,不法分子违法手段更加隐蔽,逃避监管、规避检查、对抗执法的手段更加复杂。
输入性、源头性风险较大。官渡区流动人口基数较大,流动人口在使用来自不同渠道的生物制剂、注射液、疫苗、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产品时,来自相关产品的输入性、源头性风险存在不可预见性释放的可能。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发展理念,把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食品安全摆在更重要的位置,从官渡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按照建立权威高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要求,依托大市场资源优势,以完善官渡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为主线,以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为支撑,按照“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和“四有两责”要求,加强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体责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着力将官渡区打造成为昆明市食品药品安全的先行区和示范区,为发展大健康产业创造条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谱写“中国梦”官渡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食品药品监管必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监管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形势的长期性、复杂性,突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业化、现代化,坚持综合施策,做到系统规划、科学规划。结合官渡实际,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制定周密计划,分级分步实施,有力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坚持严格监管、公正透明。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执法,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秩序。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在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加快构建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着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消费的安全感。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立完善机制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管、依法监管水平,进一步改善监管技术支撑条件,全面提升基层监管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基本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具体目标为:
——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完善 “区——街道——社区——网格”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体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制,建立完善事权清晰、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的监管体系。下移监管重心,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有两责”到位。根据官渡产业发展及城镇建设空间布局,科学划定“四品一械”重点监管功能区,对食品药品流通集散地实施全覆盖、高强度监管。根据监管对象风险等级,对高风险对象实现100%全覆盖监管。
——提高执法装备水平,提升服务管理能效。大幅提升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机构基本装备标准化配备率、日常监管移动执法设备配装率。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以及监管执法个人终端的互联互通。到2020年,95%的派驻机构达到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80%的派驻机构办公业务用房达到国家标准。
——提升检验监测能力。大幅提升基层监管所快速检测装备标准化配备率,基本覆盖日常监管需求,提高快速筛查能力。全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
——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区级数据中心,信息网络覆盖各街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涵盖“四品一械”监管业务的行政执法、信息监测、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决策支持和内部管理等业务平台,并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
——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监管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比例、专业对口率、监管队伍培训率。全面实施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制度,行政监管队伍、监督执法队伍、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开展监管人员轮训。
——提升公众参与程度。大幅提升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实施率、监管政务信息公开率、科普宣教活动乡(镇、街道)覆盖率。
——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新增一批“三品一标”产品,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主要食品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
官渡区“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发展主要指标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 位 | 2015年 | 2020年 | 属性 |
1 | 年食品抽样批次 | 批次/千人 | ≥1 | ≥4 | 预期性 |
2 | 年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 例 | <10 | <8 | 预期性 |
3 |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率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4 | 国家基本药物安全监管覆盖面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5 | 药品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 | % | 96 | ≥97 | 预期性 |
6 | 医疗器械产品抽验合格率 | % | 89 | ≥95 | 预期性 |
7 | 保健食品合格率 | % | 80 | ≥85 | 预期性 |
10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面 | % | 90 | ≥90 | 预期性 |
11 | 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发现率 | % | 95 | ≥96 | 预期性 |
12 | 监管队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 % | 50 | ≥60 | 预期性 |
13 | 备案食品企业标准跟踪检查合格率 | % | 95 | ≥96 | 预期性 |
三、主要任务与工作重点
(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健全和完善官渡区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齐抓共管机制,制定和落实《官渡区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实行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严格食品安全责任追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贯彻“四个最严”准则,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深入开展各类试点示范创建和合作共建;坚持和贯彻“四有两责”机制,确保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机构、队伍、装备、经费落实保障到位。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药品安全管控措施。推动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落实并强化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严厉处罚,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提高其违法成本。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追究负责人责任,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根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梳理和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为市场管理的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重点。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官渡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督,统筹协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议事机制、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新闻发布机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等综合协调配套制度。重点在街道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对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综合协调。落实在社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制度,积极开展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信息收集报告。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管理体系。重点推进官渡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相关项目建设和配套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现有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资源,形成“从田间到餐桌”覆盖完整食物链的风险监测网络。对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涉及的问题食品药品,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开展应急监测和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风险管理建议。加大标准规范执行力度。贯彻执行好农产品产地质量标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地方性标准。推动和鼓励食品药品企业制定和执行严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和扶持企业参加“三品一标”认证、云南名牌、昆明名牌等品牌评选活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添加剂监管,严格规范食品药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
专栏: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 |
统筹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和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区、药品安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食品安全街道创建行动。开展重大活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在“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中高考期间、云南省“中国文化遗产日”等活动中保障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用药安全。对重点地域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开展辖区内学校食堂春(秋)季学期专项检查活动、中豪螺蛳湾片区无证餐饮联合整治行动、南亚博览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关上片区、新亚洲体育城片区、火车站片区、大板桥片区等重点区域进行食品药品整治。 |
(二)加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
重视源头治理,积极开展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每个年度对相关企业的巡查不少于2次,加大重点企业巡查次数。开展专项抽查,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和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
开展重点产品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时令食品、量大面广的食品开展检查和整治,重点开展节日热销食品的专项整治。在元旦、春节等节日前,对在官渡区热销的食品和时令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和整治,打击假冒伪劣和计量欺诈行为。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检查。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产品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完成上级部署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生产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力度。认真完成国家、省及市下达的抽样检验任务,制定官渡区年度监督抽检计划,按时间进度逐步推进食品监督抽检,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力度。每年制定区级监督抽检重点任务,加大流通环节快速检测力度,严格监管生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验力度,强化技术监督的支撑作用,开展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项目检测,推广餐饮业常见危害因素检测技术,完善餐饮业常见化学性生物污染因素快速检测技术。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强化应急管理,完善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安全评估评价体系,开展重点品种调查评价,对高风险食品、餐饮具和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进行调查与评价,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加强中小企业和小作坊管理制度建设。印制并发放食品生产企业的各项台账记录表格,要求企业按规定做好各项生产相关记录,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健全进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中小企业和小作坊都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帐,如实记录规定内容。加强对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登记制度。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建立回收食品登记处理(销毁)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对查明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食品质量问题的企业,督促彻底整改并给予帮助和技术服务。对查明属于主观故意造成的质量问题,严格进行行政处罚,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对整改不彻底或整顿不合格经营主体,决不允许恢复生产。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实行无证查处。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加强保健食品备案管理,鼓励保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例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对辖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原料、配方工艺、生产过程等重点环节和委托加工行为的监管,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操作规范,索证索票、建立台帐率达到90%以上。
专栏: 食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专项行动 |
认真开展食品生产环节监管。通过加强巡查频率,重点产品检测和不定期抽检敦促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按照国家标准。印制并发放食品生产企业的台账记录表格,要求企业按规定做好各项生产相关记录,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加强火锅类等重点餐饮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开展打击废弃油脂非法回收使用行为专项整治。开展建筑工地、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加强“小饭桌”监管。 开展实施“舌尖上的安全”保障工程。开展食用农产品抽验项目,开展食品监督抽验,保健食品监督每年抽验不少于100批次。开展食品“三小”治理项目,建立符合官渡特点、疏堵结合的长效治理模式,使官渡区食品无证“三小”生产经营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实施餐厨废弃油脂处置项目。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范餐厨垃圾处理收运特许经营行为,推进餐厨废弃油脂处置全程化监管;推动实施农村自办宴席监管项目。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完善监管工作的流程,强化农村自办宴席场所设施建设,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多措并举, 进一步提升食品规范经营示范效应,官渡区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名厨亮灶”比例达到50%以上。 |
(三)全面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核查机制。
规范和加强官渡区中药材管理和药品辅料注册管理,提高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中成药开发,推进中药现代化。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官渡区生产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进一步配合做好GMP、GSP认证检查及追踪检查;充分发挥执业药师作用,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用药安全服务水平;对中药材的经营和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及使用实施开展全过程监管,持续提高官渡区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水平;配合开展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品种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工作,严防严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进一步扩大药物滥用监测网络覆盖面;进一步做好对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建立药品追溯体系的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落实质量受权制度,加强生产各环节的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根据食品药品电子追溯监管要求,推动官渡区药品生产企业的电子监管,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积极探索官渡区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方法,合理安排生产监管资源,进一步加强针对性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原辅料、成品的质量抽验,加强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不断提高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教育和培训,促进企业提高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各环节软硬件的安全管理;充分利用电子监管手段,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管,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件;进一步加强药物滥用监测管理,探索扩大监测范围,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美沙酮门诊维持治疗的药物质量监管,提高特药监管及禁毒工作服务水平。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增强药品安全预警及处置能力。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测工作机制,在各级医疗机构建立监测哨点,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及评估体系,不断增强药品安全预警监测与应急处置能力。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强化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责任。加强药品流通监管,规范药品经营秩序。推动药品批发企业健康有序发展,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优胜劣汰,引导企业走规模化、现代化之路。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大力发展医药现代物流,保证基本药物安全、及时配送到位。完善官渡区药品实时监控系统,实现全品种购进、销售情况跟踪。推进与完善药品第三方物流发展,支持与鼓励药品第三方物流。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强化分类管理,进一步推进新修订药品GSP实施步伐。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扩大连锁规模。鼓励和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不断提高药品经营集中度。探索建立药品经营许可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和药品经营退出机制,有效遏制药品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药师在岗率,发挥执业药师作用,提升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项监督抽验,及时排除药品安全隐患。创新监管方式,通过引导消费和规范指导企业,对非药品冒充药品或非药品宣称疗效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加大对此类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药等行为,依法查办违法药品广告。进一步完善药品抽验工作机制,调整抽验结构,对投诉举报集中、违法广告严重的品种开展专项抽验;完善抽验与监督工作衔接机制,将监督检查、现场抽样、检验分析、行政处罚结合起来,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和责任企业的曝光力度。
专栏:“四品一械”安全保障工程 |
实施以风险管控为原则,涵盖全生命周期的药品检查监管策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基本药物监管。辖区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实现100%覆盖抽验;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及民族药开展质量安全隐患品种监督抽验,中药材及饮片监督抽验达到200个批次/年;加强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每年全覆盖检查1次,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检查覆盖率到100%;提高化妆品抽验率和覆盖率。 |
(四)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规范食品药品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标准,建立健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抽验、投诉举报、重大活动保障等规范化操作规程。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规则、证据管理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优化监管装备和资源配置。参照《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实现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的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的标准化,满足现场检查、监督执法、现场取样、快速检测、应急处置需要。着力提升基层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能力和水平,实现日常监管快速筛查,排除风险隐患。强化违法犯罪刑事打击力度。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执法要求,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常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和案源线索交流等信息交流机制,及时解决案件办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健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探索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工作模式,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刑事责任追究效率,使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严惩重处成为常态化。
专栏:执法保障水平提升工程 |
执法基本装备配备工程。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规定的标准,区、街道监管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分别达95%、90%。基层执法人员全部配备移动执法终端、现场取证设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项目。完善官渡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联合打击力度。 |
(五)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能力。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级负责、规范建设的原则,建立以区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基层监管所快速检测为基础的检验检测体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积极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及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区、街道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基础设施和仪器装备配备水平。积极引进、消化和整合国内外先进技术,创建集安全技术研究、标准制定、检测服务、信息交流的四位一体公共检测服务平台。提高快速检测和不明化学物质检测能力,进一步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提升检测水平。实施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项目。加快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积极承担系统内的各项检验检测任务,完善三级网络建设,形成日常监管检验品种广覆盖、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有实力的检验检测体系;重视并加强检验与监管工作的进一步结合;加强官渡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组织对承检机构开展盲样考评工作,提升技术能级,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物质的检测、分析和能力。充分利用社会检验检测资源,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制定官渡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执法装备使用指导手册。进一步加大对官渡区食品药品执法快检技术装备的投入,加强快检装备的使用培训和使用率绩效考核,促进在日常检查中快检技术的应用,提高现场发现问题的能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第三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制订完善相关政策、监管标准及配套制度,构建公平公正的服务竞争环境,形成政府检测机构与民间检测力量相互补充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对辖区内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完成对单体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电子监管的设备安装、数据采集与网络连接。建立健全辖区内涉及基药生产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物品种的监管档案。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加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手段,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能力和水平。整合现有信息化资源,建设与省、市标准统一的信息平台,推进完成政务内网建设。开发监管业务系列软件应用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对于需要整合的已建应用系统,深入调研各系统的使用情况,根据实际需求,规范接口传输数据标准,实现各系统间的互联互通。
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以“智慧官渡”建设为契机,以资源整合、功能完善、效率提升为总体目标,统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门户,搭建涵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综合性业务管理平台,实现全区域、全品种、全过程、动态化的信息管理。构建统一的“官渡区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和“官渡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平台”,监管信息覆盖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实现各环节食品安全信息的无缝连接、高效交换。完善食品溯源信息体系,争取在高风险食品中实现食品的溯源功能。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网络信息智能检索与分析系统,实现对网络食品安全事件性质、风险、影响等的自动分类检索、分析判断等,实现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24小时全天候监控,为超前研判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及时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群众获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提升信息利用和分析水平,实现对突发事件的智能化辅助决策功能。
专栏: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
重点推进官渡区食品药品信息监管系统建设。建立与市级相统一的信息平台。依托现有资源和信息化基础,坚持统一标准规范,建设官渡食品药品数据中心,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横向信息共享、纵向上下贯通的数据运用格局,实现执法终端的互联互通。探索建立食品药品溯源管理系统。推进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建设,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建立保障追溯体系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推进企业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构建医疗器械追溯体系。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建立监管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将监督抽验信息、评价抽验信息、行政检查及处理信息、违法广告移送及处理结果等向社会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解疑释惑,扩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信息公开范围,畅通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传播渠道。提升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力争设立官渡区保税区检测分部,实现保税区内海关、商检一条龙服务,加快官渡区医疗器械进出口通关速度。 |
(六)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加强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建设。把行业协会作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保证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重要社会力量。通过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文件,拟定食品药品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共同行为准则。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监管主体与监管对象之间建立起沟通的桥梁,避免食品药品质量监管领域出现监管缺位。
拓宽公众参与监督渠道。进一步完善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网络,拓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实现快速受理、高效处置。鼓励社会公众及行业内部人士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加大公益岗位开发力度,壮大食品药品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动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界专家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
加强公众科普宣传和舆论监督。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宣传普及,丰富食品安全宣传周、用药安全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内容,使宣传活动更贴近群众。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载体,构建立体式、多维度的新闻宣传工作格局。建立媒体沟通合作机制,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广告宣传和舆论监督。构建正面舆论导向机制,培育理性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舆论环境。
提升行业诚信水平。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加强信用记录建设,探索建立诚信状况档案与市场挂钩机制。加强食品药品生产企业信用的分类管理,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管理、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探索引入保险机构、认证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发挥社会组织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服务功能。强化示范带动效应,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专栏:食品药品社会共治工程 |
推动“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项目建设,强化督查督办和首接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督促食品药品企业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行业协会,在食品药品行业内建立检查督促机制,强化企业自律工作举措,提升企业自律意识。以行业协会为主,开展以信用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自律活动,建立企业自律档案,对企业落实自律的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加强对企业落实自律各项要求的监督检查,对没有达到自律要求的,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对企业予以惩戒,督促企业加强自律。建立行业内激励机制,让食品药品企业在自律过程中中得到一定的实惠,促进食品药品企业由“被迫自律”到“主动自律”的转变。实施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立体化科普宣传项目。创新科普宣传形式,搭建科普宣传平台,整合资源,拓展渠道,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库,探索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屋),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青少年教育项目,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六进”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发挥保险的风险防控和社会管理功能,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和风险防控机制。 |
(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及应急能力
提升风险预警和预防能力。健全风险分析交流制度,加强舆情监测,提高对官渡区苗头性、倾向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预警能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从监督抽验、风险监测、投诉举报等多渠道、多途径获取相关信息即组织核查处理的能力,科学研判、预警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决策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以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原则,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反应联动网络平台。加强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和区级卫生应急指挥部门的对接。拓展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向应急管理部门、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公众的发布渠道,实现与官渡区统一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对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搞好应急物资储备,充分运用实时监控系统,不断提升监管人员应急意识和处置能力,高效组织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组建市级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处置突发事件以及重大事件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专业支持。
专栏: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
推动官渡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建设项目。推进官渡区监测、评价、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重点加强监测评价机构建设,满足日常监测报告、分析评价、调查核实、培训教育、投诉接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监测哨点覆盖官渡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及部分医疗机构、药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团体,实现信息渠道畅通。食源性疾病综合监测项目。探索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和防控能力。加强细菌性食物中毒预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到2020年,建立覆盖全区的监测网络,监测样品覆盖全区主要食品种类,监测环节覆盖整个食品产业链,监测指标覆盖常见污染物,监测样品数量按每年5%的比例逐年增加。探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实验站建设项目。在全区选择部分技术水平较强的检测机构,建成区域性风险监测评估试验站。实施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项目。以监管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相关专家等为主,建立区、街道两级食品药品安全机动应急队伍,研究制定培训、调度指挥等管理工作。配备应急装备,适应本地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完善区应急指挥中心功能。区、街道两级分级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中心,明确人员和职责,设置固定办公场所,配齐应急设施设备,统一规范应急处置流程,提升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开展应急演练项目。建设官渡区食品药品突发事件案例库,加大案例剖析式培训力度。分级分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监管人员的组织协调、媒体应对以及协同应急等能力。 |
(八)加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监管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人才激励制度,提升监督管理服务水平。强化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建立与监管职能相适应的培训机制,建立和完善培训师资专家库,健全学科、课程、教材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强化对基层监管机构负责人和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的培训,特别加强对新任职领导和新招录人员的培训。开展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通过集中培训、轮岗锻炼和技能演练,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努力使监管人才素质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做到各类监管人才年度专业培训比例达到100%,具有法律教育培训背景的行政监管人才比例逐年增加;到2020年,监管、协管人员达到每万人4至6人的配备标准,实现对监管人才职业生涯全过程的教育培训,参加过法律教育培训的行政监管人员比例达到100%,监管能力满足科学监管需要。结合官渡区发展实际,探索增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药品监督所,按人口比例落实人员编制,对增设机构名称、人数、职能、规格作出原则性规定,确保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专栏: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行动 |
为基层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力争在社区配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联络员。每年对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联络员的培训不少于两次。 |
(九)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建立完善日常监测预警机制。尽快建立健全餐饮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产品和药品全过程的风险监测网络,建立食品药品风险监测网点,制定风险监测基本标准,组建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建立风险评估数据库,开展对食源性疾病、食品中有害物质和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对可能发生较高安全风险的食品药品及时发出风险警示。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检测,及时发现潜在问题。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分工、资源共享”的原则,力争逐步实现检验检测成果共享,提高预警能力和水平。
实施餐饮常态化专项整治。开展“两节”、“两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专项整治、学期学校食堂、集体供餐单位专项检查、米线专项整治、创卫复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旅游市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养老机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多项专项整治活动,有力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形成持续高压严打态势。
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常态化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犯罪活动,着力解决药械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顽疾,进一步规范药械生产流通秩序,保证官渡区药械生产经营质量和公众用药安全。继续加大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特殊药品等高风险品种生产经营使用以及网上邮购药品等行为监管力度,同时针对药品季节性、区域性消费特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植入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高值耗材类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为重点产品,以及敷贴类医疗器械产品违法夸大产品适用范围和功效等的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
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常态化专项整治。依托街道监管所、社区监督力量,继续开展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摸底调查。进一步完善企业信息档案,建立备案品种批准证书及产品照片电子档案。对每一家备案企业组织签订依法经营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书,发放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八不准”宣传品、索证索票及台账管理规定等资料。
专栏:中药材市场监管服务专项行动 |
按照《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相关要求,加大对中药材市场的监管和服务、扶持力度,以常态化监管来确保中药材安全,提升品质、打造品牌,促进市场繁荣。 |
(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大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领域的宣传工作。在发挥传统媒体的宣传作用的基础上,发挥好新媒体的传播媒介作用。开通官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务微信、微博和应用APP端口,重点宣传国家有关食品药品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加强监管机构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主动接受公众的询问和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核查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投诉。借助新媒体,与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由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促进食品药品监管政务公开。
专栏: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媒体宣传专项行动 |
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有线网络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人民群众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和相关知识。 |
四、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贯彻好科学监管理念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认识,贯彻好科学监管新理念。准确把握工作定位,认真分析新形势,深入总结监管工作的经验,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坚持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准确把握新时期官渡区食品药品安全的新常态,用新思维分析新情况,用新举措应对新形势,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
(二)加大投入,保障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地方政府切实担负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总责,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与官渡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药品安全财政投入机制,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经费保障,尤其要保障“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的投入,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加大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经费投入。按人口数量明确食品药品安全预算经费,对基层特别是乡、村两级监管的工作经费给予倾斜,适当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待遇水平。适当聘请社会监督员,落实其工作报酬,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落实有专项宣传培训经费,保证宣传工作常态化。
(三)加强部门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部门协作机制建设,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链的紧密衔接。根据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开展部门联合行动,共同治理影响官渡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
(四)加强考核,保障规划落实到位
依据本规划提出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认真梳理,周密部署,科学分解年度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于重点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管理,推动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对于重点项目,成立专责工作组进行落实,指定负责领导做好跟进、协调、督促、检查。
做好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价工作,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建立完善官渡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对各组成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年度考核评价。将本规划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项目纳入年度考核评价范围,及时通报进度,加强督察督办,保障规划落实到位。
官渡区“十三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起止 年 限 | 建设规模和内容 | 项目总投资 | “十三五”规划投资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官渡区食品药品信息监管系统建设工程 | 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 | 建设内容:1.食品药品基础信息平台;2、基于GIS三维仿真地图的食品药品监管基础信息平台;3.网格化移动执法系统;4.协调调度与应急响应系统;5.综合监管数据汇聚分析系统;6.考核与激励管理系统;7.投诉举报与用户互动系统;8.一门式便民系统;9、项目所需的计算机服务器等网络设备。 规模:区食药监局机关、8个街道食药所、各社区(村)以及中型以上食品、药品经营单位、餐馆、学校食堂纳入系统管理使用范围,并可提供面向全社区的食品药品服务平台。建成投入使用后,实现官渡区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提供公众服务信息化平台。 | 650万元 | 350万元 | 区食安办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官渡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及执法培训工程 | 2015年8月至2020年12日 | 制定《官渡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及执法培训实施方案》,将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协调指挥,由区食安委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具体实施,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共同参与,分四个层次进行宣传培训:1、对全区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专场培训;2、组织全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食品监管人员进行对口专业执法培训;3、举办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体供餐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培训班30期,广泛宣传新《食品安全法》,增强守法经营意识;4、组织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每年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面向全社区广泛宣传新《食品安全法》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提高社会共治意识。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及开展执法培训,提高全民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确保全区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 100万元 | 100万元 | 区食安办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官渡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程 | 2016年1月至2020年12日 | 制定《官渡区“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官渡区实际和消费特点,每年在全区范围内有计划地组织实施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专项整治,如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学生食堂安全专项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酒类安全专项整治”、“鲜猪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水产品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客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健品安全专项整治”、“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等。 | 200万元 | 200万元 | 区食安办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官渡区食品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程 | 2016年1月至2020年12日 | 制定《官渡区“十三五” 食品、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实施方案》,每年度对辖区内各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各大商场超市、食品店、餐饮服务单位、农产品市场、药店、医院、诊所的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进行监督性抽样检验,在2015年完成抽检350组的基础上,每年递增10%,2020年达到每年抽检560组。 | 400万元 | 400万元 | 区食安办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官渡区食品药品基层执法平台建设工程 | 2016年1月至2020年12日 | 推进全区基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 500万元 | 500万元 | 区食安办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官渡区食品药品执法装备改善升级工程 | 以基层为重点,配备专用稽查执法车辆,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稽查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稽查办案装备的现代化水平,重点增加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调查取证工具,信息化设备等,为稽查办案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 600万元 | 600万元 | 区食安办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