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官渡)
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官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官渡区审计局于2017年组织对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进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官渡区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不断完善加强财政管理、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绩效多项措施,促进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增效。面对经济下滑明显、财税增收困难的局面,着力优化结构,用好增量,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扩大有效投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9.74%、11.45%。
——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收回预算单位存量资金4 542.65万元、财政专户存量资金128 908.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15万元,在2017年支出中统筹安排使用,增加民生保障、农业、教育等重点领域的投入,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
——落实预算法要求,提升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细化预算编制,压缩代编预算规模,2016年代编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2015年下降24.63%,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支出的有效性和精准度,着力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完善预算改革措施,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树立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努力提高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积极探索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促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财政预算支出的效益性和效率性,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2016选取全区8个预算部门2015年预算支出情况和10个重点支出项目,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部门预算涉及资金总额130 764.72万元,10个重点支出项目涉及区级资金3 963.99万元。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效保障改善民生。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推动了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
一、 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情况
2016年官渡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88 394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388 000万元的100.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07 099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409 000万元的99.5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 850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28 900万元的99.83%,比上年728万元增长3862.9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 586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29 700万元的89.52%,比上年7 818万元增长240.06%。
审计发现,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但区财政局在财政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和改进的方面:
一是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预算调整中存在:预算收入 5 077.94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上年结余未纳入预算编制;代编预算比例过高,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调整方案编制不详细的问题;
二是在预算资金统筹使用中存在:2016年末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过大;能通过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未建立项目库及项目库管理制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过大问题;项目支出未达到上级财政部门进度要求;
三是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存在:债券利息、发行费用及兑付服务费未纳入预算管理759.94万元;置换债券资金 2 490.20万元长期滞留项目主管部门;第三批置换债券829.86万元调剂用于偿还其他单位债务或债务系统内未登记的债务,且未上报区政府或区财政局审批;部分债务偿还未及时更新债务系统;
四是在财政信息管理及动态监控方面存在:付款银行对预算单位的零余额额度付款并未起到真正的监控作用;未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动态登记;未通过一体化系统下达预算指标 102 342.51万元。
五是在其他方面存在:对外借款未及时清理,其他应付款未及时清理。
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机关组织对区教育局、司法局、城管局、科信局4个区级部门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不断规范,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 存量资金、非税收入、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合计474.16万元。区司法局基建结余资金12.03万元,未上缴财政,5.65万元存量资金长期存放;区教育局应缴未缴非税收31.81万元,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150.33万元未上缴财政统筹使用,未将下属学校结转和结余两年以上的资金128.67万元和净结余资金96.78万元及时收回并上缴区财政统筹使用;区城管局结余资金48.88万元长期挂账。
2. 部分单位违规使用资金,合计61.83万元。
3. 部分单位业务管理不规范。一是项目立项审批程序执行不严;二是专项资金未专用;三是资金闲置共计2 801万元。
4. 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内控不严。一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新增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未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采购及处置程序;二是票据管理不规范,存在支票头收款名称与银行回单不一致,发票开具单位与实际收款单位不一致等情况;三是会计核算不准确,账务处理不正确,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四是债权长期挂账未收回;五是部分单位未对油卡进行有效管理;六是个别单位银行账户使用不规范,未在财政部门备案。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三、 重要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根据上级审计部门要求,派出审计组对2016年官渡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驻区金融机构落实中央和云南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6项专项审计,并结合审计情况,对官渡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任务的落实与执行提出了相关建议。
(二)重大建设项目审计。2016年,官渡区审计局坚持“量力而行、质量优先”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共投资审计全覆盖,把审计重点放在重大投资领域和重大建设项目上,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共组织完成工程结(决)算资金审计项目24个,审计建设资金总额达74 800万元,审定政府实际投资65 100万元,审减9 700万元,审减率达13%,审计中发现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工程量计算错误、套用定额错误、材料价格超过同期市场价等导致多计工程价款问题;按照《官渡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完成大清河改道、宏仁村回迁安置房、公厕新建提升改造、区管道路绿化冻害补植更换、会展中心周边综合提升整治、官渡农贸市场建设、31中一期、南部生态新城、多条市政道路等近60个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审核工作,审核编制资金总额254 000万元,审定备案招标控制价金额248 000万元,审计纠正了错记、漏记、描述不规范的清单项、工程类别定性失当等问题,调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近8000万元。审计过程中,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节约政府投资、规范项目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民生项目审计。加大对涉及民生重点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按照上级审计部门和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官渡区廉租房建设、防艾滋病工作政策实施情况跟踪审计、九湖“十二五”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完成情况审计调查等多个涉及民生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的项目审计。审计中,重点关注项目资金规模、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富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揭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的建议,在促进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 审计建议
(一)严格预算编制、执行,完善预决算管理制度。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完善部门决算报告制度,提高决算编制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加强财政与部门决算的衔接,督促部门对所属单位各项收支业务严格审核,提高决算草案编审质量。
(二)完善资金分配机制,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增加项目储备,完善项目库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报批程序和资金管理规定。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扶持、绩效优先的原则选择确定项目,没有准备好的项目和没有资金计划的项目不安排预算,进展缓慢的项目不追加预算。加强从项目申报到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目标和资金使用效益的全过程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业务管理水平。
(三)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管理、自我评价、结果应用和绩效问责等各环节工作有序开展,防范风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四)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准则进行账务处理,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区各部门会计基础工作的指导及相关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