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昆明市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网上办理)
二、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
(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
(四)《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云政发〔2017〕41号);
(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
(六)《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7号)
(七)《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19号);
(八)国家、省、市、区制定的其他规定。
三、受理条件
核准目录以外,企业在官渡区辖区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四、申报材料
按照《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云政发〔2017〕41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规定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或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送项目备案信息。项目单位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五、办理程序
(一)企业申请
1.企业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http://yn.tzxm.gov.cn)进行实名注册企业帐号。(注:请牢记账号密码);
2.使用实名注册的帐号、密码登录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备案信息,提交申报。填报的项目备案信息须按照在线平台项目备案基本信息格式文本填写,并确保项目备案各项信息真实、合法、完整。
(二)预审赋码
3.项目备案信息按照在线平台项目备案基本信息格式文本填报完整,符合要求,咨询接件员预审通过,在线平台赋统一投资项目代码(统一项目代码是项目全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并告知项目单位(一般通过手机短信告知项目填报人),分发给备案机关办理;项目备案信息填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咨询接件员预审不通过,在线平台不予赋统一投资项目代码,并告知项目单位补正或退件处理。
(三)备案机关办理
4.备案机关收到项目备案信息后,对项目进行“合规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项目备案信息不完整和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以适当方式提醒和指导项目单位给予补正办理。发现项目属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或者依法应实行核准管理的,以及不属于固定投资项目、依法应实施审批管理、不属于本备案机关权限等情形的,及时告知企业予以纠正或者依法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5.项目单位需要备案证明的,可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或者要求备案机关出具。
六、主管部门:昆明市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
七、咨询科室:投资管理科(昆明市官渡区国投大厦1316室)
八、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九、咨询电话:0871-67170341
十、收费标准:无
十一、收费依据:无
十二、特别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