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www.kmgd.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7762-201712-060668 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3-08 14:31
名 称: 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程序
文号: 关键字:

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程序

发布时间:2018-03-08 14:31 浏览次数:269
字号:[ ]


    一、申请地点

     1、单位办理:夫妻双方任意一方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按属地管理原则与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挂靠计生关系的民营、私营企业、公司员工,在工作单位申请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

2、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办理: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委会(社区)申请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

二、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在昆明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需带居住证);

2、经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社区)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的生育服务证申请表或者婚育情况证明;

3、再婚人员需提供法院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必要时提供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结论等证明材料。

4、因夫妻一方或双方无固定工作单位,现居住地和户籍地无法核实其婚育情况的,签订《婚育情况承诺书》。

5、夫妻双方工作单位和户籍都不在本地的,需提交《居住证》或者房产证、租房合同等居住在本地的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办理:申请人到单位计划生育专(兼)职管理人员处领取《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到对方单位或者对方户籍地村、居委会(社区)盖章并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章(已提供对方有效婚育情况证明的不再盖章),收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交回单位计生管理部门(人员),由单位计生专(兼)职管理人员上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发证。

2、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申请人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委会(社区)计划生育宣传员处领取《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到对方单位或者对方户籍地村、居委会(社区)盖章并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章(对方已提供有效婚育情况证明的不再盖章),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后,交回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委会(社区)计划生育宣传员,由计生宣传员上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发证。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滇ICP备19011957号-1   网站标识:5301110005   网站地图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05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