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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1806-22137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18-04-30 09:32 废止日期:
文号: 官政办通〔2018〕15号 关键字:
名 称: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官渡区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官渡区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30 09:32 浏览次数:303
字号:[ ]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部门

《官渡区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7

(此件公开发布)


官渡区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471号)、《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云政发〔20163号)、《云南农业节水纲要(2013—2020年)》《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云水资源201743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20177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按照量水发展、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的要求,贯彻落实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广泛宣传节水和洁水观念,加强定额用水、计划用水、计量用水管理,建立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和市场准入制度,强化节水考核,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公共机构节水和生活节水,不断巩固提升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努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保障昆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18年,全用水总量控制在0.15亿立方米以内,官渡区用水总量0.04088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25立方米以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0%以上;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达90%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争取降低至10%;城市非居民取用水户计划用水率达90%以上;节水灌溉(含园林绿化)率达55%以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860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76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95%,在对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再生水厂(站)及再生水输配设施的基础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各项节水制度

1.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所有新、改、扩建建设项目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应配合水务部门严格把关,确保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特别是符合再生水、雨水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条件的,必须同期配套建设。取用水单位应当做到用水计划、节水目标、节水措施和节水制度四到位

牵头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环保局、区园林绿化局、区交运局、区国投公司

2.严格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将用水定额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等水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由市级节水管理部门对使用城市公共供水且月均用水量在100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单位,继续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按月下达计划用水指标,逐月进行考核;全面落实自备水源取水许可户年度计划用水管理,严控地下水超采。超计划(定额)取用水的,严格收取超计划(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水费或水资源费。进一步推进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严格落实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

牵头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发改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地税局

3.建立完善重点取用水户监控管理制度。按照占取用水总量70%以上确定市县两级重点取用水户监控管理名录;基本完成重点取水户在线远程计量设施的安装,对取水户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取水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市级基本完成昆明市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强化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特种行业的用水节水监管。

牵头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发改区经投局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局、交运局、区文体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

4.落实水效领跑者制度。在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领域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贯彻执行用水产品用水效率标识制度,逐步形成用水效率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级对主要用水产品节水水平分级和标识的管理要求。

牵头单位:发改

配合单位:水务局、区经投局住建局

(二)推进农业节水。严格按照《云南农业节水纲要(2013—2020年)》,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等田间渠系配套工程建设,在渠灌区因地制宜实行蓄水、引水、提水工程;在设施农业、园林绿化带大力发展管灌、喷灌、微灌等节水技术;加强农村标准化种植用水管理,建设高效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

牵头单位:局、水务局

配合单位:发改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推进居民生活节水。保障供水安全,加快推进集中式供水、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同时做好居民生活节水,推行阶梯式水价。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水质监测,逐步实施污水资源化利用等节水治污措施从源头治理和改善用水环境。

牵头单位:水务局、卫计

配合单位:环保局、发改财政局、局、住建局、国土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加强工业节水。调整工业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禁止扩建、新建不符合本地水资源条件的高耗水、高污染项目。按照《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指导工业企业开展节水对标达标行动,建立和完善循环用水系统,改进生产工艺,不断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取用水量,加强用水计量器具监督和管理,实现节水减排。

牵头单位:区经投局

配合单位:发改统计局、环保局

)加强节水型产品推广使用。严格执行国家节水强制性标准,严格用水节水产品市场监管,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实行节水产品市场准入。不得使用列入国家淘汰名录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加强节水型器具和节水产品的推广普及,开展节水产品财政补贴示范推广试点,提高节水型产品覆盖率。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经投局住建局、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不断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应加强对供水管网的巡检、维修和维护管理,开展检漏工作,对使用年限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排查,制定更新改造方案并推进落实。到2018年底,全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降低至12%

牵头单位:水务局、通用水务自来水公司、清源自来水公司

配合单位:发改财政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推进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创建和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加强对各取(用)水单位的节水管理工作指导,对非居民取用水企业(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水量平衡测试或用水效率评价,掌握企业(单位)用水现状,通过进行用水合理化分析,挖掘节水潜力,制定切实可行的用水节水管理措施,不断提高用水效率。继续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企业、小区的创建和节水型工业产业园区的试点示范建设,树立节水先进典型,不断提高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2018年创建节水型企业8节水型单位10个,节水型小区16个,节水型学校24个,节水型医院8个;区级机关创建成节水型单位的比例达到85%级事业单位创建成节水型单位的比例达到50%

牵头单位:区经投局区政务局、水务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推进城镇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将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进一步完善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规范和激励机制。

1.认真落实《昆明市城镇再生水利用专业规划》,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集中供水为主的方式推进再生水利用。根据规划,新、改、扩建城市道路时,应同步设计和建设再生水供水管网,不断扩大再生水供水管网的覆盖范围;推进工业园区污(废)水处理回用,提高污(废)水处理回用率;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应同期配套建设分散式再生水设施或使用集中式再生水,集中式再生水供水到达区域的已建成单位和住宅小区,有使用条件的应接入使用再生水替代优质水资源。

牵头单位:水务局、区住建局、区经投局、区国投公司

配合单位:发改规划局、环保局、区交运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开展雨水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广场、高架桥、公园与绿地、建筑与小区等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应按照低影响开发模式同期配套建设雨水综合利用等海绵设施。已建成区域按照市海绵办编制的《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提升改造。2018年,完成3.4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海绵办

配合单位:住建局、园林绿化局、水务局、区交运局

区城改局等建设主体单位

责任单位:各建设主体单位

)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载体深入开展节水宣传教育,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广场、进社区、进家庭,上电视、上广播、上报刊、上网络、上广告屏(牌),等多种途径,结合教育系统三生教育实践基地及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对水情、政策、法规和节水方法、措施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形成良好的全社会节水氛围。

牵头单位:新闻中心水务局

配合单位:教育局、发改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负总责,将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级各责任部门,应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将节水社会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纳入官渡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

(二)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官渡区水务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发经济投资促进、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统计、市场监管文体、卫计和机关事务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水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三)建立预警机制,实行水资源红黄绿分区管理。依据《云南省水资源红黄绿分区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水资源红黄绿分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按年度对区域取水总量、用水效率等实行动态评价与考核,评价结果向社会发布。

(四)推进水价改革,强化市场机制。积极稳妥开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合理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确保水利工程非农供水价格达到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水平;合理调整城镇公共供水价格,在行政区全面推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取用水户实行用水超计划或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健全高耗水行业与一般行业、丰水期和枯水期的差别水价制度,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探索建立水权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和开展水权交易试点,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

(五)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投入机制。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将不少于20%的本级留成水资源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再生水利用和雨水蓄集利用、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创建、开展企业(单位)水量平衡测试、节水器具和设备推广;官渡居民生活用水超基本水价的阶梯水费收取、管理使用按《昆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加价收入管理办法》(昆政办〔2011164号)执行。通过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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