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2018年二季度 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运行情况分析
2018年二季度,官渡区在库统计“四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以下简称文化产业)60家,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6%。
一、基本情况
(一)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截止二季度,全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9.91亿元,同比增长18.6%,增速与一季度相比上升了14.1个百分点。其中:文化制造业同比增长19.9%;文化批发零售业同比增长22.9%;文化服务业同比增长14.1%。
(二)营业利润同比增长
截止二季度,全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实现营业利润0.99亿元,同比增长16.9%。其中:文化制造业同比下12.9%;文化批发零售业同比下降228.3%;文化服务业同比增长305.3%。
(三)税金增长较快
截止二季度,全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营业税金及附加0.27亿元,同比增长15.5%;应交增值税0.71亿元,同比增长66.0%。
二、运行特点及存在问题
(一)文化服务业企业数量最多,文化制造业拉动最明显
截止二季度,官渡区共有60家文化产业企业,较一季度相比增加了2家。其中:文化服务业数量最多,有40家,占文化产业企业数量比重达66.7%,文化批发零售业11家,文化制造业9家。
虽然文化制造业企业数量最少,但文化制造业仍是营业收入占比最高的行业,营业收入占文化产业营业总收入比重为37.3%;其次是文化服务业,占比34.8%;文化批发零售业,占比27.9%。文化制造业比重逐步降低,文化批发零售业及文化服务业比重逐步提高。
从营业收入拉动率看,文化制造业拉动最明显,拉动营业收入增长7.3个百分点,其次是文化批发零售业,拉动6.2个百分点,文化服务业,拉动5.1个百分点。
(二)按行业结构分,文化产业营业收入“6增1减”
根据文化产业行业分类,本区文化产业分为7个行业大类,营业收入“6增1减”,除了文产消费终端生产业营业收入为负增长,其他行业大类均为正增长。其中:新闻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7.1%;内容创作生产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6.8%;创意设计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5%;文化传播渠道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7.5%;文化娱乐休闲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1%;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5%;文产消费终端生产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7.2%。
7个行业大类中,创意设计服务、文化娱乐休闲服务业、文产消费终端生产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均低于文化产业。主要原因除了部分企业因为去年业务承接了大额业务导致去年收入较高外,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受互联网软件技术的影响,部分广告行业企业因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及新媒体传播途径的多样化,导致传统纸质、墙体广告受到挤压,电视购物企业因电子商务平台的广泛使用导致业务量减少。
(三)企业普遍规模小,缺乏强有力的支撑性企业
截止二季度,官渡区文化产业企业营业收入上亿的只有5家,占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数量的比重为8.3%,而营业收入在1000万以下的就有31家,占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数量的比重为51.7%。大部分文产企业规模小,营业收入少,没有强大的支撑性企业。其中企业规模较小集中在文化服务业,平均单家企业营业收入为0.17亿元,文化制造业平均单家企业营业收入为0.83亿元,文化批发零售业平均单价企业营业收入在0.50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扶持壮大文化企业
官渡区文化资源丰富,有历史悠久的官渡古镇,有滇剧、花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大型会展中心、博物馆、艺术馆、大剧院等宣传平台。官渡区应深入挖掘本地文化资源,树立地方特色文化品牌,以品牌带动产业发展,借助宣传平台,主动走出去。同时,要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力度,吸引实力雄厚文化产业入驻。
(二)引导产业融合,促进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
文化产业兼具文化性和商业性特点,单靠市场力量不足以促使文产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政府部门要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加强文产部门与各职能部门的合作,引导传统文化产业与科技、金融、旅游等行业的融合发展,改造传统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在提高传统文化产业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保持原有的文化特色及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