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环保局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官渡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2016-2020)
官渡区是昆明主城四区之一,又是滇中经济城市群建设及经济圈发展中的核心区域。“十二五”以来,在官渡区委、区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全区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各项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官渡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官渡区一直秉持生态立区发展理念,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时提出:“云南省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更为官渡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
“十三五”时期是官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期和全面落实深化以生态文明为核心的绿色发展转型期。面对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全区公众关注的生态环境保护需求问题,在全面掌握当前的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未来五年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是全面落实“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核心,官渡区环境保护局牵头组织完成了《官渡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规划编制工作。《官渡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是今后5年指导官渡区的基础性和纲领性文件。由于生态保护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本规划定位为开放性规划,需定期评估实施情况,不断进行补充与完善。
一、总论
(一)基础条件
第一条基本情况
官渡区坐落在滇池东北部,位于东经102°41′~103°03′,北纬24°54′~25°13′之间,是云南省会昆明主城四区之一,国土面积632.91平方公里。2008年5月,阿拉乡委托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2014年底,大板桥街道行政辖区移交滇中产业新区托管(后又划归昆明市空港经济区管理),现行政管辖区面积128.85平方公里。境内河流交错,有盘龙江、宝象河、大清河、马料河等15条入滇河流,河流总长约280km,境内水资源总量3.93亿m3。
2015年末,全区常住人口80.60万人。当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03.88亿元,较上年增长4.4%,完成财政总收入35.39亿元,第一产业产值8.84亿元,第二产业产值326.53亿元,第三产业产值568.51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0.98︰36.01︰63.01。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内资总量三项指标连续五年名列全市第一,综合经济实力位居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十强县前列。区域工业经济质量稳步提高,传统服务业稳步提升,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和楼宇经济、总部经济蓬勃发展。
第二条“十二五”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间,官渡区全面坚持以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为重点,突出滇池水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环境监管,加大噪声、大气、扬尘、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万元GDP能耗持续降低,人居环境不断优化,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生态环境保护投资稳步提升。官渡区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大对工业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建设等投资力度,生态环保投资逐年增加。5年累计投入资金近90亿,仅官渡区生态区建设规划重点项目投资就达36.98亿元,环境保护投资平均占GDP比重年均达3.79%。
污染减排力与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全面完成昆明市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任务,完成率100%,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满足减排目标责任要求。积极开展污水、垃圾处理,城镇“两污”设施建设顺利推进,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80%,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7%。以滇池治理为重点,紧紧围绕滇池“六大工程”治理,深入实施入滇河道“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工作。随着牛栏江补水工程的实施、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及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深入。盘龙江、宝象河、马料河及宝象河水库等水环境持续改善,水质达标率逐年上升;村镇饮水卫生合格率近年均保持100%;城市环境空气和城市环境噪声全部符合功能区要求。
城乡园林绿化品质不断提升。通过植树造林,强化滇池流域面山和水源区森林涵养水源的生态功能,提升城市面山、道路交通沿线绿化效果和景观效应,全区植树造林工作成效凸显。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官渡区结合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城乡园林绿化建设工作,城市街头绿地、公园绿地、公路绿地、河流生态绿地等公共绿地面积持续增长。
生态文明创建迈上新台阶。官渡区按照“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通过5年多的努力,官渡区已具备了申报云南省生态文明区创建的6项基本条件,22项建设指标达到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区考核标准要求,已实现创建省级生态区建设的阶段目标,省级生态区创建资料申报已通过省级评审。
(二)面临形势与存在问题分析
第三条面临形势
利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带来新的历史机遇。十八大以来,随着新环保法、“水十条”、“气十条”等系列环保法规、文件的颁布及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国家发展战略的落实,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成为时代主题。全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昆明生态市建设、努力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进程不断深入,为官渡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绿色产业转型,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为保障全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奠定了核心基础。
新常态下创新发展为产业转型提供新的动力。“十三五”我国经济将呈现新常态发展,经济增长实现结构转型,创新和转变更加突出。在目前官渡区产业结构和布局变化的情况下,全区工业化高速增长期已将结束,产业创新和转型升级将成为全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主旋律,为区域产业升级、革新提供了新的强劲动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互联网+”进一步为区域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滇池水污染防治为区域水环境改善奠定基础。滇池水污染治理一直是昆明环境保护的核心工作,也是官渡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的难点。目前《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已编制完成,规划项目总计100个,总投资约139.65亿元。“规划”批复实施将不断深化滇池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强化水污染综合治理,为官渡区水环境质量改善奠定了良好基础。
文化新区建设将逐步解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随着官渡区文化生态新城规划建设的推进和实施,南部城镇化建设加快,所辖官渡、小板桥、六甲、矣六4个街道的20个社区将逐步完成城市化转型,现有农村、农田将逐渐变为城市,形成区域城镇一体化新格局,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南部片区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将实现彻底解决。
资源环境约束增大给区域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官渡区水资源和土地资源不足,人均水资源量远低于全省、全国和世界平均水平,缺水问题严峻,全区水资源承载力处于预警状态;从土地生态适宜性等级空间分布来看,全区适宜开发建设的土地主要分布于中部城市建成区,不适宜开发建设的土地主要集中在官渡区东南、西南和东北部;适建区土地开发建设强度大,土地资源紧张。
城市快速发展加剧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压力。随着辖区滇中产业新区(大板桥片区)、昆明经济开发区、金马片区及生态文化新城等建设发展的加快,人口和生活污水污染负荷激增,水环境污染消纳压力增大;同时,受区域地理、滇池水位及、常年风向影响,湖体污染物易在入湖河口淤积停滞,倒灌进入河流,对水环境质量改善造成不利影响,进一步增加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
城市化开发建设加剧空气环境污染隐患。官渡区将进入快速城镇化建设阶段,南部新城大规模开发建设、外来人口增加、汽车数量高位增长等,会显著加大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成为影响区域PM10、PM2.5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时,主城四区大气跨界污染也会加大区域大气污染的负面影响。全面推进全市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加强区域汽车尾气、道路及施工扬尘综合整治、严格环境监管,是官渡区防治大气污染、提升大气环境承载力的关键。
城市园林绿化功能品质提升任务艰巨。城市园林绿地结构单纯,生物多样性体现不充分,色彩、季相上变化单一,盲目引种外地树种和缺乏物种科学配置问题普遍,城市绿化质量和病虫害问题日趋突出。区域城市绿化监管相对滞后,忽视城市绿地的管理,无统一规范的经营管理措施。受城市土壤、空气环境、植物特性、建设资金和人员技术水平等因素制约,短时间难以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园林绿化功能品质提升任务艰巨。
第四条存在问题
资源环境矛盾与压力日益凸显。以城市饮用水水资源、可开发建设土地资源为核心的资源更为有限,而区域环境容量严重不足。仅从官渡行政管辖区现在的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与周边五华区、盘龙区和西山区相比,官渡区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矛盾更为凸显。
部分入滇河流水环境质量改善不显著。管辖区15条主要入滇河流均处流域下游,虽然滇池-牛栏江补水工程解决了盘龙江水质问题,其余河流已完成截污堵口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然大部分河流上游无稳定清洁水源补给,现河道生态用水多为周边水质净化厂尾水补给,补给水水污染负荷仍然较高。“十二五”期间参与滇池考核的10个断面虽达到《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5-2020)年》阶段目标,但距离《云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0-2020年)》水功能保护目标仍差距甚远。
重要自然生态系统遭严重侵占。辖区15条入滇河流,多数河道甚至成为了排污河,均已成了两面或三面光河道,受长期超负荷的污染物污染及人为建设干扰,河道水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基本丧失,原有自然净化能力极为有限。受城市开发建设的需要,特别是环湖路以内的湖滨及凤皇山、跑马山城市面山自然林等重要生态系统均遭受不同程度侵占。
污水管网联通截流不完善负荷削减量低。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建成区面积也在持续扩张,人口规模迅速增加,施工扬尘、渣土泼洒等地表沉积物通量显著加大。而规划区地势相对高差小,造成城市污水管网污水流动性较差。旱季淤泥垃圾等滞留、淤积、管网堵塞严重,污水输送量有限,加上集污管网建设滞后、连通不畅等客观原因,使得已有污水处理厂总体对纳污范围内污染负荷实际削减量低。
南部片区农村面源污染依然严重。环湖路以外拟开发建设的官渡生态文化新城规划区的六甲、矣六仍存在大量的农田和村庄。因整体开发规划建设审批、土地征用、移民回迁安置等客观因素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区域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进而使该片区成为官渡行政管辖区乃至滇池北岸农村面源污染物输移的重要区域,农村面源污染依然严重。
产业结构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官渡区产业转型升级成效不明显,经济增长面临持续下行压力,结构性矛盾突出。现代服务业发展不足,以传统商贸业、房地产为主的产业占比较大;文化创意、现代旅游业、会展经济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有待提升,发展方式亟待转变。行政管辖区雨水收蓄利用、绿色建筑比重、中水利用和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利用等较国内先进地区仍有差距,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总体不高。
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创新不足。官渡区地处昆明主城东南,由于行政管辖范围限制了行政管理的权限,涉及汽车尾气、施工扬尘扩散,入滇河流跨界污染等因素,特别是在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的影响下,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创新依然空缺。若无市级层面的统筹协调,仅依靠官渡区自身行政体制机制,要在大气、水环境方面与西山、五华、盘龙等周边3个区进行联防联动开展保护工作实属困难。
(三)规划范围与时限
第五条规范范围
关上、吴井、金马、太和、官渡、小板桥、六甲、矣六共8个街道办事处,8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国土总面积128.85km2。详见附图1官渡区管辖区行政区划图。
第六条规范时限
基准年:2015年。
规划时限:2016~2020年。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第七条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加快建设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当好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机遇,在昆明主城城市品质提升、官渡文化新城建设和商贸服务业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以及滇池水污染防治面临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在全面识别、准确判断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的基础上,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空间发展布局和经济产业转型发展,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底线,构建生态安全新格局。紧紧抓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打造良好的生态产业体系。稳步推进生态建设、着力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大力弘扬生态文化,着实打造“生态官渡、和谐官渡、美丽官渡”。
第八条基本原则
重点突出的原则。在功能定位、目标指向、重点任务等方面与上级规划、同级相关规划相互协调,体现规划承上启下的作用。从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注重解决当前、谋划长远。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解决与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重点解决官渡区“十三五”期间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
集思广义的原则。在吸取已有规划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专题咨询、研讨、座谈会等形式与省内相关领域的专家及区属各委办局保持良好的研讨互动,广泛吸收有益的意见,确实保障规划重点项目能落地,能完成。
政府主导的原则。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加大政府投入,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动企业、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的投融资机制。
公众参与的原则。生态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全社会自觉开展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氛围。
第九条规划目标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到2020年,全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得到不断提升,空间布局更趋优化,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逐步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经济体系。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建成最宜人居的高原湖滨生态文化旅游新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继续保持良好的状态,以滇池及入滇河道为核心的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自然和人工生态系统保持良性循环,物质和资源得到高效和持续利用,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且可持续发展。
结构优化调整成效显著,产业空间布局更趋优化,资源和能源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污染综合防治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高,环境污染得到持续有效控制。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人居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城市绿地率达4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持续巩固在12m2以上;入滇河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表水Ⅴ类水体;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良好,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354天;声环境质量保持稳中趋好态势。环境宣教工作得到强化,居民环保意识明显提高;“绿色创建”工作继续提升。实现官渡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生态文明进一步繁荣的良好局面。
三、引导空间布局优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一)国土空间功能定位
第十条主体功能定位
官渡区在《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和《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中总体定位是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同时,官渡区南部滇池水体及其湖滨带(滇池一级保护区),在《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中,被列入风景名胜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两类禁止开发区,要严格执行主体功能区发展战略。
第十一条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昆明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等相关内容,按照国家环保局关于《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要求,将官渡区管辖区划为城市建设生态功能区、东部城市隔离生态保育恢复区、滇池湖滨保育生态功能区3个生态功能区。
第十二条主体功能区划
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和《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结合官渡区自然地理特征、生态环境、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发展和人口等条件,将管辖区域主体功能划分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三类。
禁止开发区:生态环境良好,物种资源丰富,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功能定位:恢复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系统安全。
限制开发区:具有良好的林地植被和一定数量的耕地,属于昆明市市域空间管制的限制建设区域。功能定位:保护、恢复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保障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发展生态农业。
重点开发区:经济基础好,发展潜力较大,人口聚集和城镇化较高,经济辐射带动力较强的区域。功能定位:加快城市化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打造现代城市发展区。
(二)构建生态安全网络
第十三条总体布局
以建设生态型、园林化、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宜居区为目标,依托官渡区北、东面山,南临滇池的自然风貌特色,以滇池湖湾为生态保护核心,以北部林地为生态屏障,依托滇池入湖河流绿带及城市道路绿带绿色廊道和城市湿地公园、城市绿地斑块,构建“两山”、“一湾”、“多廊”、“多点”的区域生态安全网络,形成山、水、城相依相融的独特生态景观;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第十四条网络构成与建设
“两山”片区建设以切实保护好现状林地为前提,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无序扩张,保障森林生态系统稳定。“一湾”建设目标为恢复滇池湖滨自然风貌,展现林-草-水相映的高原湖滨生态景观。开发建设必须符合《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规定要求,强化对沿湖区域的严格保护,逐步恢复滇池水生生态系统功能。“多廊”建设目标为增加廊道连续性、开放性、共享性,优化河道和道路绿地植被类型,提升廊道生态系统功能,构建城市生态防护网络框架。河流和道路绿地建设强调植被配搭的多样性及突出乡土树种,注重景观的层次性、丰富度,体现生态与景观营造的协调性;增强绿带、绿道绿地系统稳定性,构建特色鲜明的城市生态景观“脉络”。“多点”,重点开展城市公园、湿地公园、城市街头小游园建设,优化城市绿地斑块、绿色廊道、山林与湖湾的生态空间布局,全面提升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功能。同时,加强园林绿地的标准化管理和考核评估,重视园林绿地的日常管护。
(三)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第十五条生态功能红线管控
按照云南省、昆明市生态功能红线范围和管理要求,对涉及官渡区的生态功能红线进行严格监管,遵守生态功能红线保护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保护生态功能红线。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保障生态安全,构建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对湖库河流、湿地、林地、城市绿地(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第十六条城市“三线”管控
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划定城市绿线、蓝线、紫线,进行城市绿线保护和管理。加强对区域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河流绿地等城市绿地系统的监管,结合河流绿带、道路绿带等绿色廊道建设和公园绿地、天然林地等绿地斑块建设,构建区域城市绿色生态空间。加强对官渡区管辖区域内滇池水域、入滇15条河流和库塘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管控,确实改善城市水生态和人居环境,保障城市水系安全。加强对区域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城市传统格局等的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对辖区官渡古镇历史地段、贝丘遗址古迹、金刚塔历史建筑等“紫线”区的建设活动,实施严格监督管理,通过房屋修缮、立面整饬、环境改善等手段保护和恢复传统历史风貌。
(四)优化城市发展功能布局
第十七条城市发展功能布局
按照“聚焦中部、南部、轴线带动、连片发展”的思路,科学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突出产业转型升级、空间更新再造、新兴产业培育、生态环境优化四个重点,构建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一核两区一廊”的城市发展功能布局。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配套,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城市建设整体推进,实现资源要素合理流动,推动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和生态环境的协调性。
第十八条城市发展功能分区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幸福官渡为核心,在区域发展建设中,注重城市功能分区,优化区域空间布局,构建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一核两区一廊”城市布局。“一核”即以飞虎大道为主轴、含巫家坝城市副中心和滇池国际会展中心片区的新兴产业核心区;“两区”即太和、吴井、关上及金马街道部分区域的传统老城提升发展区,含金马和小板桥部分区域的临空经济配套服务区;“一廊”即含沿湖街道及生态隔离带的文化生态走廊。
四、加快产业绿色发展,促进经济方式转变
(一)加速产业结构转型
第十九条加速产业结构转型,形成现代产业体系
按照“强三、精二”的原则,做大做强第三产业,凸显现代服务业主导地位,做精做细第二产业,促进工业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推动农业由产品向旅游休闲农业转变,激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城市经济向“集约型、内涵式”转轨,加快培育都市型经济,打造“两纵两横七区”的产业空间布局。到2020年GDP达到1450亿元,一二三产业比例调整为0.7:33.8:65.5,全区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产业群为核心,以技术、人才、资本、信息等高效运转的产业辅助系统为支撑,以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备、社会保障有力、市场秩序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为依托,具有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竞争力高端化等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二十条 大力发展会产业,打造活力核心区
以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昆明国际会展中心为载体,努力打造成为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区。重点培育以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为核心的三个半岛会展度假核心功能区,打造成昆明市举办国际性、综合性和大型专业展的主要承接地。挖掘关上会展发展潜力,重点发展中小型专业展和巡回展,打造以昆明国际会展中心为核心的区域专业会展集聚区和昆明市中小型会展成长发展的重要培育孵化地。
第二十一条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加大第三产业转型发展
继续加大官渡区第三产业转型发展。以特色餐饮为主体,多元化发展做大做强批发贸易业,依托中豪螺蛳湾国际商贸城,加强以服装、日用品、食品、家电、文体用品、药材等展销一体的国际化商品直销平台和品牌展示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昆明世贸中心项目建设,在金马街道机场高速附近,搭建缅甸、越南、泰国水产品,选址建设东南亚水产品批发市场。利用已建成或在建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以及未来的巫家坝城市副中心、南部文化生态新城等的消费能力,加快发展零售业。重点发展官渡特色餐饮、云南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餐饮,重点打造关上野生菌生态美食街、官渡古镇、金源食尚片区美食街区及金刚村周边餐饮美食片区三大特色餐饮聚集区。发展以南亚、东南亚商品为重点的商贸业,在飞虎大道邻近滇池国际会展中心的区域,规划建设“昆明-南亚东南亚国际商务区”。
(二)加快产业结构升级
第二十二条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带动全区产业发展
科学规划方旺片区、小板桥片区两个工业聚集区建设。利用方旺片区多年发展形成的工业氛围,发展工业设计、产品研发、工业总部聚集区,将方旺打造为集手工加工、电子信息化、生物医药等行业为一体的生产加工片区。依托昆明中铁大型铁路养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国内有影响,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以大型铁路养护机械为主的大型铁路养护设备产业基地。小板桥片区建设为仓库、集散装箱、运输、电子商务为一体的产业园区。同时,以空港经济区建设为契机,依托空港、利用空港、服务空港,培育发展临空经济,建设全省的临空经济聚集区,以临空经济为龙头,带动全区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全区经济发展。
(三)推动文化旅游业稳步发展
第二十三条推动文化旅游稳步发展,突显生态文化内涵
加大对古滇文化、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开发力度,形成独具官渡特色的文化旅游业。修复“三圣宫”等文物单位,精心打造官渡民俗庙会活动,展示官渡古镇八景的古典人文风韵。围绕滇池湿地生态公园,发展湿地生态旅游。利用官渡区域沿滇池湖岸线17.6km形成的山、水、城、湿地相依相融的独特景观,依托五甲塘、西亮塘、宝丰、海东、王官及三个半岛湖滨生态湿地公园,展现自然风光、生态田园与文化的深度融合。配套建设人行道、自行车道等慢行系统,打造“官渡古镇-湿地-福保文化城”休闲生态旅游专线。以福保文化城为依托,发展生态乡村旅游业。
第二十四条推动都市农业发展,夯实生态田园基础
积极推动农业向观光、休闲、高效等都市农业转变。逐步退出矣六-六甲片区农业,转向发展新型都市农业,着力发展田园生态产业,利用滇池湖岸地区的生态环境,结合滇池湿地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旅游业发展,开发城市绿化苗木、花卉种植、盆景和盆花栽培等,营造连片的绿色和花卉景观,配套建设休闲设施;同时,通过矣六与呈贡区之间10km2的永久性生态保护带,实施“老昆明乡村田园旅游带”项目,深入挖掘老昆明乡土田园文化,发挥昆明主城与呈贡新城之间的田园生态隔离带的作用。
五、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突出滇池水环境综合整治
第二十五条继续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削减入滇污染负荷
以关上、太和、金马、吴井4个街道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完善明通河调蓄池、海明河调蓄池配套管网,收集区域混合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稳步推进城镇污水厂提标改造、污水纳管收集、污泥规范化处置等工作,加快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配套管网系统的改造与建设,继续强化第二及第六水质净化厂的技术改造和运营管理,确保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和污泥处置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级A标准。达标排放后的水可作为城市杂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等多种用途。通过对污水再生利用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生态的良性循环。以官渡、六甲、矣六、小板桥4个街道为重点的南部新城建设地区,在开发建设期间同步实施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环湖截污干管对雨污混合水的收集、调畜作用,提高污水处理和利用率。
第二十六条深入开展河道综合整治,提升入滇河道水质
重点开展新宝象河、海河、枧槽河、大清河、金汁河等河流及其支次沟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通过实施河道截污、底泥清淤、河道生态修复等措施,消除黑臭水体,改善水质。通过支次沟渠截污、清淤、生态河堤整治,提高污水收集效率,改善片区排水沟渠水质。
加快推进海河(上段)铁路标整治进度,连通凉亭路至铁公鸡段截污管,完成截污管埋设3590m,顶管井61座,生态河道河堤3760m,海河(上段)铁路标河道清淤8669m3,组织排查河道两岸污水处理情况,杜绝污水进入河道。完成金汁河二期日新东路至枧槽河交汇口段3.62km,清淤、生态河堤整治、绿化及景观提升、截污导流管道处理渗漏等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成老宝象河二期环湖路以下600m截污管埋设、生态河提建设、清淤、河堤绿化、景观提升、堵口截污导流管等工程。完成枧槽河支流清水河、海明河两岸截污工程。
第二十七条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实现城市面源的源头减排,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提高在40%以上。继续完善流域内公共绿地初期雨水及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强公园初期雨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监管。健全城市排水系统常态清淤机制,定期对主要排水管网进行排查清淤,确保排水设施在雨季能够正常运行,同时减少雨季初期冲刷带来的污染负荷,提高城市面源污染控制水平。进一步优化雨水调蓄方案,合理确定雨水调蓄池的调蓄容及布局,通过调蓄池与水质净化厂的联合调度,实现城市面源污染的末端集中控制。
第二十八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严格环境执法
提升监管水平,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提升水环境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加强执法力度,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二)综合防治城市空气环境污染
第二十九条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管控
强化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对城区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全面实施帷幕施工,积极推广商品混凝土使用。对易造成扬尘污染的建材、渣土等严格实行密闭运输和防飞扬堆放。施工场地及周边区域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市政工地实施全程围栏施工和渣土密闭清运。建筑工地管理部门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杜绝高空抛散建筑垃圾和机动车辆挟带泥土运输。加强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管,按规定强制运输建材车辆实施封闭、半封闭运输,完善施工工地防尘网安装。建立环保、气象、城管、住建联动机制,四级及以上的大风天禁止开展大规模的土方作业和施工活动。
改进城市道路清扫方式,继续推行机械化清扫,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设专用车辆,定期洒水,逐步实现清扫和洒水一体化。落实中心区主干道日常洒水作业,有效减少交通道路扬尘,切实改善城市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加强城市市区和城乡结合部裸露地面绿化和硬化,实现“土不露天”。
第三十条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
在《昆明市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划定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应限期拆除、搬迁或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对官渡区内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的餐馆、商户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持续开展对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较为突出的城市城郊结合地段、“城中村”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根据官渡区城市建成区的发展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到2020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官渡区建成区面积的90%以上。
第三十一条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控制
全面开展官渡区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于2017年底前完成全区挥发性有机综合治理并验收,确保有机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行业标准限值要求;2020年,完成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造工作。
根据《昆明市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调查研究报告》,按照《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规定的要求,对所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开展油气污染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配合昆明市于2017年底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2020年完成对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作。
第三十二条专项整治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
严格执行《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严格环境保护监管与审批,合理餐饮业布局。依法加强餐饮业油烟排放监管,严格油烟净化设备和排烟管道规范安装,做到达标排放。可允许适度建设集中开设餐饮业的商业服务区,“疏”、“堵”结合防治油烟污染。取缔工商户经营活动中的流动废气污染源,城区主要街路、市场、住宅区内坚决取缔露天餐饮经营。
第三十三条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应急响应
根据昆明市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要求,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优化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全面开展PM2.5日常监测,开展酸雨和城市道路两侧空气质量监测,实施重点企业废气在线监测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提高空气环境质量监测能力。
加强对空气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自动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评价,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和预测预报。建立昆明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预警机制,开展空气污染预警工作。大力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将大气联防联控的长效管理与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制定重污染及突发气象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
(三)强化城市声环境综合整治
第三十四条推进噪声达标区建设
按照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进行调整和补充。根据已完成噪声功能区划的城市建设和发展规模,结合城市总体功能布局,调整和扩充噪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对未进行噪声功能区划的范围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增设和完善各类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和监测频率。根据噪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开展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确保官渡区建成区噪声达标区全覆盖。
第三十五条开展“宁静小区”创建工作
在噪声达标区内开展“宁静小区”创建活动。其创建单位要设立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小区变(配)电设施、电梯、水泵等公用设施要采取减噪措施,争取在2020年前,将官渡区的住宅小区90%以上建成“宁静小区”。
第三十六条开展噪声综合治理
强化城市噪声污染防治与监管。严格贯彻《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施工噪声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环境敏感区域噪声污染防控。加强交通噪声综合防治;重点加强地铁、高架道路、公里沿线等噪声敏感区路段的隔声屏障建设。优化调整城市机动车禁鸣区,全面落实禁鸣措施。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监管;强化餐饮、娱乐、健身、超市等商业服务业噪声源的监管,加大生活噪声社会化管理力度。
(四)稳步提升城市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第三十七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根据昆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继续推进官渡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8121”垃圾分类工程。将城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三类,可回收垃圾通过再生资源回收渠道进入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不可回收垃圾进入环卫系统;有害垃圾送入昆明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确保2020年,官渡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率达到20%以上。
第三十八条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处置
重点加强对废弃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矿物油、染料、废油漆、废灯管、感光材料、废日用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危险废物的处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及对有害垃圾的认识,促使居民将有害垃圾从源头单独分离出来。强化环卫人员对有害垃圾的人工分拣工作。有害垃圾送往昆明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处理。建立完善医疗废物收集网络、安全运输、处置体系,制定并完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收费标准和办法,加强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规划期内,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处置率稳定达到100%。
第三十九条推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计,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回收利用的技术和工艺,开展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利用。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有效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加强生活废旧物资回收和综合利用,建设可再生废旧物资回收系统,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以废旧镉镍电池、废润滑油、废油漆、废家电、电子废弃物等为主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立物资和废物交换中心,促进企业物资交换、副产品与废物的处置。建立废旧物资综合处理中心,提高废旧物资综合利用率。
(五)切实加强土壤环境保护
第四十条强化土壤环境监管和能力建设
将土壤污染重点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加大对区域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以及主要农业生产集中区、城市建成区等土壤环境的监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涉重、涉危、辐射源重点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加大土壤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配置相应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及信息化设备,强化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逐步建立辖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的土壤风险源资料库,制定处置措施预案,完善提升土壤环境事故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环保部门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十一条加强防范新增土壤污染
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纳入城镇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严格建设项目选址审查,工业类项目按要求在工业发展区建设。禁止在林地、滇池一、二级保护区、农田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新建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建设项目。对未利用地的开发要按照科学有序的原则进行,开发建设项目需增加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未达到开发利用相应标准要求的,不能进行开发,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第四十二条强化污染场地安全利用与环境风险管控
以主城周边和工矿企业集中区为重点,严格污染场地在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或开发利用为农业用地、住宅、商业、学校、幼儿园、医院、公园、城市绿地、游乐场等用地的土地流转审批。严格加强城市和工矿企业场地污染环境监管,建立企业搬迁遗留场地和城市改造场地污染评估制度,将建设场地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禁止未经评估和未经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
六、突出生态保护建设、构筑生态安全格局
(一)加大森林保护和建设
第四十三条科学有序进行林地生态建设
重点在跑马山-子君山、凤凰山林业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和滇池流域及城市面山“五采区”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围绕消灭无林荒山地、强化抚育幼林地、优化林分结构、加强流域内水土流失整治和绿化造林工作恢复建设。针对区域林业用地蓄积量低、林分结构简单、纯林、灌木林比例高、石漠化、难造林等现状,大力建设流域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及河流两岸防护林。结合各辖区林木资源分布特点,开展林地生态恢复建设规划,科学有序进行林地生态建设。完善公益林体系,提高公益林地比重。采用补植补造、人工促进更新、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等措施,新增林地面积。
第四十四条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位
强化城镇开发建设区控制线外围生态防护带建设,并与城镇开发建设区园林绿化无缝衔接。河流生态林、沿滇池生态缓冲带全面闭合,营造河道两侧、湖岸周边滨水风光。加快沿路、沿河绿色廊道建设;公路、铁路交通沿线防护林与周边自然生态系统紧密贯通。把各级各类交通干道、河道打造成绿色景观大道、绿色生态安全保障线和展示官渡形象的绿色风景线。重点巩固建设好15条主要入滇河道两侧防护林带,在城区内通过的河段沿河两岸建设至少20m的带状绿地,20m范围内的现有建筑和设施在规划期内逐步拆除,进行河道的整治与维护。在昆石、石安、昆玉、贵昆、彩云路、飞虎大道等道路开展交通绿色廊道建设,2018年底,完成30km的河道生态廊道及120km交通廊道工程建设。加强景观路的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位。
(二)加强城镇公园绿地建设
第四十五条加强城镇公园绿地建设,巩固良好的生态环境
按照《昆明市园林城市绿地建设规划》的要求,以区内现有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为基础,结合河道、公路等生态廊道建设,加强街头绿地、小游园等各类城市绿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满足市民出行“300m见绿、500m见园”的目标。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林木覆盖率,建成环城森林圈,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巩固良好的生态环境,全力打造“一园一特色”。
合理规划城区公园布局,完善绿地空间网络,以官渡森林公园、宝海公园、凤凰山科普森林公园、滇池高原湖滨湿地公园等区域绿色斑块为“面”,辅以各公园和生态绿地为“点”,综合形成全区范围内“点-线-面”相结合的生态绿地系统格局。大力提倡绿化建设的丰富性和独特性,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因地造景,做到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
(三)加快湖滨生态保护建设
第四十六条加快湖滨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继续建设完善西亮塘、福宝半岛、五甲塘等生态湿地公园,把环湖湿地打造成昆明湿地公园。完成盘龙江入湖口1054亩湿地公园建设,定期清除河道及滇池北岸等区域的凤眼莲,防止克氏原螯虾等外来入侵物种大规模扩散。不断提升已建成的生态湿地品质,逐步完善滇池水陆相连的湖滨带生态结构和功能,加快滇池湖滨带物种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的恢复,实现构建滇池湖滨“乔、灌、草”结合的复合生态湿地,促进湖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生态建设工作。
依据《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对滇池湿地进行功能定位、划界,确保不被蚕食和不当开发。将滇池生态保护区建设成为具有先进管理水平的保护区示范。建立健全湿地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湖滨湿地管护,降低湿地建设的管护成本,按照科学的管护技术和管护方法促进湖滨生态带的可持续发展,逐步形成滇池湖滨良性生态系统。
七、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共建节约型社会
(一)大力推动节能降耗
第四十七条大力推动节能降耗,保证污染源达标排放
全面落实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加强拉法基瑞安(东骏)水泥有限公司、昆明市福保彩包装厂、昆明金星啤酒有限公司等10家重点工业企业的全过程监管,保证污染物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放不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同时,对重点大气、水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监督其污染设施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完成拉法基瑞安(东骏)水泥有限公司、云南国资水泥东骏有限公司等重点工业污染源燃煤锅炉改用清洁燃料工作,提高再生资源在原料中比例,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二)加强资源循环及分类回收
第四十八条加强资源循环及分类回收,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鼓励产业废物循环利用,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坚持因地制宜与重点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构成特点,培育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形成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技术,抓好新能源、化工、环保、新材料、有色金属等行业再生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发展和扶植资源再生利用产业。以城区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点面结合、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并按照“大类粗分”的原则,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三类。可回收垃圾通过再生资源回收渠道进入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不可回收垃圾进入环卫系统;有害垃圾送入有资质的危废处理企业规范处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三)努力构建节水型社会
第四十九条提升节约用水管理能力,努力构建节水型社会
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不断提升节约用水管理能力,鼓励和支持高效节水项目,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大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先进的节水工艺和技术,不断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努力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促进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置。新建项目同期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或使用集中式再生水,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鼓励和督促符合条件的小区和项目进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和回用管网改造。工业生产、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m2的新建公共建筑,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利用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四)全面推进绿色低碳生活
第五十条培养良好低碳意识,全面推进绿色低碳生活
发挥政府的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树立低碳办公价值观,开展以节约、节能为主题的“低碳办公”。建立消费品“碳标识”制度,在生活消费品批发、零售业内开展鼓励“碳标识”商品上架行动,推进以顾客为导向的低碳产品采购和消费模式。强化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管理,对各级公共机构的用电计量仪器表、办公照明设备、空调等进行节电改造,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深入推进“绿色社区”和“低碳社区”建设,新建一批云南省、昆明市“绿色建筑社区”的试点示范;开展“低碳家庭”、“低碳社区”、“低碳学校”创建活动和“消除碳足迹”低碳环保公益活动,将关上社区打造为“低碳示范社区”。提高公众的低碳意识,倡导公众在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养成健康、低碳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
八、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健全环保法制体系
(一)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第五十一条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环境核算体系
建立和完善环境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对涉及到影响群众环境权益的事项,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公众满意度调查、公示、听证、专家咨询、环境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把绿色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利用、环境质量改善、生态文明制度、生态文化等内容列为评价指标。探索建立完善有利于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探索建立体现自然资源环境价值的资源环境统计制度。
第五十二条强化生态文明决策考核,建立环境损害责任制
将关系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环境保护成效的指标纳入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考核指标权重。对区、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时,强化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等方面的考核。对党政工作部门考核时,强化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等方面的考核;同时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二)健全政策体制
第五十三条贯彻法律法规规章,健全政策体制,
严格落实国家、省及市颁布的涉及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再生、清洁生产、建筑节能、保护生态红线、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管理办法和意见等法规政策,及时修订和废止过时的法规政策。严格实行新建项目环保准入机制,制定滇池等重点流域、官渡古镇、五腊-宏仁等重点发展区域的环境容量及总量控制标准,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河流、森林、草地、荒地、水域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确权登记,落实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路”进行统一的系统性生态修复。
第五十四条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法律监督监管
建立和完善环境行政和司法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推动联合执法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继续推动环境权益司法实践。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区人大法律监督、区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开展绿色信贷、绿色审计等试点。
(三)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第五十五条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
在省、市相关生态补偿办法颁布实施的前提下,制定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恢复收费办法,实现开发者和受益者对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赔偿,对生态环境进行治理恢复。重点支持产业绿色转型发展、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优先扶持风景名胜区等因生态保护而导致发展受限制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政府投入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引导作用,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区级公共财政支出重点,统筹安排项目资金,整合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污染物排放许可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适当提高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和重污染行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模式开展垃圾收运和清扫保洁。
(四)健全科技创新机制
第五十六条健全科技创新机制,加快生态产业成果转化
将生态文明建设科技试验、示范、推广列入官渡区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计划,重点支持生态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及其成果转化应用项目;支持全区园林绿化、节能减排、新能源推广使用和有毒有害物质处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支持生态文明科技示范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支持旅游区生态环境关键技术研究和科普设施建设项目;支持文化传承产品制造技术研究和文化传播技术成果转化应用项目。
九、严防风险管控、保障环境安全
(一)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第五十七条强化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健全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构建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调查评估,对重大环境风险源进行排查,建立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信息数据库和应急专家库;将环境风险纳入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环境管理体系。必须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完善自然灾害预警体系,制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体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第五十八条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
调整优化涉重金属企业布局,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积极淘汰涉重金属企业落后产能,开展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提升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同时加强重金属环境监管,将涉重金属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进行管理,妥善处理涉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
第五十九条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
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落实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排放重点行业监督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推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加强医疗废物和其他危废处置设施建设,全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二)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第六十条加强辐射安全日常排查
落实属地化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区涉源单位和Ⅱ类射线装置单位,全部上门进行检查,现场录入单位信息数据和装置数据。同时开展核辐射利用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配合市环保局对通信基站、医用射线设备和其他放射源进行辐射排查,对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后督察。
第六十一条开展辐射安全指导工作
召开全区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指导核技术应用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加强对放射源专门负责人的培训,要求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各项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有效落实,确保放射源安全受控。
第六十二条完善辐射安全应急预案
完善辐射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应急准备,及时上报有关异常情况,确保在处置辐射环境突发事件时快速反应、及时报告、有效应对。并加大辐射信访调处力度。做好辖区内有关电磁辐射信访调处工作,妥善处理好辐射投诉和纠纷。
十、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第六十三条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加强部门分工协作
建立统一的组织领导体系,保障主要任务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完善领导机构,环境保护规划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全面负责规划落实过程中的领导、组织和决策。各街道确定专职人员,扎实开展规划编制与执行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创新工作机制,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及官渡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所辖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依靠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成立全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网络,强化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和多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管理机制。
(二)资金保障
第六十四条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建立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引导,积极争取国家、云南省、昆明市专项资金、政策、项目支持,努力将建设重点工程纳入到上级相关规划,争取利用国债资金、开发性贷款,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或赠款、商业银行贷款。统筹协调市场化运作资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采用BOT、TOT、PPP、P2P等模式,充分运用市场资金及社会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参与生态建设。引导社会资金合理投入,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规划项目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主体企业化、运营过程市场化。探索经营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制度,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确保规划项目的实施。
(三)技术保障
第六十五条加强扩地区合作交流,加快人才引进
充分利用国内、国际先进技术,广泛开展国内和国际跨地区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加强在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为“规划”项目实施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挂钩,积极引进经济建设所急需的各类人才和高新技术,依托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人才资源组建环保专家库,整合环境保护科技人才资源,适应“十三五”环保工作需要。
(四)社会保障
第六十六条加大环保法宣传普及力度,落实环境信息公开
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适时组织开展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公众形成科学、理性认知,增强公众环境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完善环境信息公布制度,依法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视并积极利用社会各界的力量,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协调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参与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来。
十一、重点项目与投资
规划重点项目5大类,共计44项,总投资估算560005万元,其中环境质量改善11项,投资148446万元,占总投资的26.51%;资源高效利用12项,投资161165万元,占总投资的28.78%;污染治理3项,投资24000万元,占总投资的4.29%;生态保护14项,投资221694万元,占总投资的39.59%;能力建设4项,投资4700万元,占总投资的0.84%。
官渡区“十三五”重点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万元)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效益 | 总投资估算 |
环境质量 | 1 | 海河(上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海河(上段) | 提高断面水质达标率 | 6500 |
2 | 海河(广福路下段)防洪综合整治工程 | 海河(下段) | 提高断面水质达标率 | 57328 | |
3 | 溴水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海河上游一级支流 | 提高断面水质达标率 | 600 | |
4 | 金汁河(上段及下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官渡区 | 提高断面水质达标率 | 18510 | |
5 | 六甲宝象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起于永丰村,止于广福路 | 提高断面水质达标率 | 6094 | |
6 | 虾坝河、姚安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官渡区 | 提高断面水质达标率 | 21792 | |
7 | 环湖截污东岸配套收集系统完善项目(官渡区第二批) | 矣六街道 | 提高污水收集率 | 4163 | |
8 | 官渡区清水河、海明河截污工程 | 官渡区 | 提高断面水质达标率 | 6500 | |
9 | 昆明主城区东南片排水管网完善工程(官渡区) | 矣六街道 | 提高污水收集率 | 2972 | |
10 | 大清河改道工程 | 六甲、小板桥街道 | 提高断面水质达标率 | 18340 | |
11 | 海河提升整治工程 | 小板桥、六甲街道 | 提高断面水质达标率 | 5647 | |
资源高效利用 | 12 | 工业生态化改造 | - | 有效降低能源使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 | 20000 |
13 | 现代物流园区建设 | 螺蛳湾国际商贸区 | 资源回收利用 | 2600 | |
14 | 规模企业技术升级改造 | - | 节能减排 | 8000 | |
15 | 工业节水及中水利用项目建设 | - | 降低水耗,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35000 | |
16 | 清洁生产审核及改造 | - | 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 | 1800 | |
17 | 企业COD、氨氮减排 | - | 有效降低能源使用量,减少COD、SO2、NOx等污染物排放 | 4000 | |
18 | 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 | - | 有效降低能源使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 | 4000 | |
19 | 企业工业固废减量 | - | 资源回收利用,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3500 | |
20 | 节水、节能器具推广 | - | 节约能源 | 3000 | |
21 | 建设低碳绿色建筑 | 巫家坝片区 | 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 | 60000 | |
22 | 关上中心区社区低碳社区创建 | 关上社区 | 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 | 3650 | |
23 | 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 官渡全区 | 资源回收利用,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率 | 15615 | |
污染治理 | 24 |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 矣六 | 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 | 2000 |
25 | 区域空气环境污染治理工程 | - | 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消除城区废气污染 | 12000 | |
26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六甲、官渡、矣六 | 改善农村环境,消除农村污水、垃圾、畜禽粪便污染 | 10000 | |
27 | 自然生态保护与恢复建设 | - | 提高森林覆盖率、绿化普及率,有效控制区域水土流失 | 30000 | |
28 | 盘龙江入湖口湿地建设 | 盘龙江与滇池交汇处南侧 | 提高绿化普及率,有效控制区域水土流失 | 7750 | |
29 | 日新公园 | 小街明通河与盘龙江之间 | 提高绿化普及率,有效控制区域水土流失 | 2925 | |
30 | 宝象河旅游景观带 | 官渡古镇 | 提高绿化普及率,有效控制区域水土流失 | 2000 | |
31 | 昆明子君山郊野森林运动公园 | 矣六街道子君山 | 提高森林覆盖,有效控制区域水土流失 | 63523 | |
32 | 湖滨生态城 | 环湖东路以西的三个半岛 | 生态功能区维护,完善环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 3000 | |
33 | 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 - | 生态功能区维护,完善环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 1500 | |
34 | 昆明滇池国际湿地文化旅游项目 | 西亮塘、五甲塘、海东、王官等大型湿地 | 生态功能区维护,完善环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 2000 | |
35 | 城市园林绿化提升工程 | - | 提高绿化普及率、人均公共绿地率 | 33000 | |
36 | 生态廊道建设 | - | 提高绿化普及率、道路绿化率 | 20000 | |
37 | 昆明飞虎时代广场 | 小板桥街道 | 提高绿化普及率、道路绿化率 | 4227 | |
38 | 湾流海公园 | 官渡街道 | 提高绿化普及率 | 769 | |
39 | 海东主题公园 | 官渡街道 | 提高绿化普及率 | 36000 | |
40 | 官渡星海半岛湖滨湿地建设 | 六甲街道 | 提高绿化普及率 | 15000 | |
能力建设 | 41 | 企业信息化建设 | - | 强化监控能力 | 1500 |
42 | 环境教育基地建设 | - | 提高生态科普知识普及率,提高群众对环境满意率 | 600 | |
43 | 生态文化创建工程 | - | 低碳节能 | 1000 | |
44 | 绿色传播和生态教育活动 | - | 提高生态科普知识普及率,提高群众对环境满意率 | 1600 | |
总计 | 560005 |
十二、责任分工
区发展和改革局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未经环评的重特大项目不批准可研报告。
区环境保护局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统一监督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投资效益,协助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指导生态区创建相关工作等。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排污监控。严格噪声管理,强化噪声防治。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区经投局以《规划》为指导,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工业行业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发布产业导向和限制发展项目清单,推进传统工业向生态工业转型。积极调整工业结构和布局,组织推动工业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主要工业产品生态链建设,提高工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按循环经济理念建设和管理工业园区,积极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创建绿色企业。督促规模以上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审核与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安排好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建立生态建设专项基金,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创建工作奖励等。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生态保护保证金、资源有偿使用、资源开发补偿等政策。
区园林绿化局按生态城市要求,绿化美化城区环境,完善城市绿地和公共设施。配合交通和旅游部门,建设周边和主城区内的道路绿色廊道。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厂建设,按计划达到纳污要求,指导帮助各街道完成建成区内污水处理工程。
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垃圾处理厂建设,指导街道完成垃圾收集、垃圾中转站建设,确保垃圾收集处理率指标达标。加快城市化进程,确保城市化水平指标达标。
区国土分局未经环保部门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用地手续,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用地案件从严查处。负责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开山采矿的管理,并督促生态补偿。深入开展土地整理工作,力争有条件的土地全部整理和复垦。
区规划分局依法制定城乡建设规划。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依法对城乡建设活动进行规划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建设项目。依法对限制建设区域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区卫计局负责医疗废弃物处理处置。改善农村卫生状况,确保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集中式饮用水质达标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指标达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
区水务局作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为各大自来水厂提供合格饮用水源。强化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认真开展各项滇池治理工作,建设绿色河道走廊。做好水土流失防治的相关工作,监督开发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
区农林局做好森林管护区管理和建设切实保护和管理好官渡区生态公益林,积极推进生态林业建设;指导农村沼气技术推广;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搞好退耕还林,防止水土流失。负责林产业开发工作。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及无公害农产品,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田间堆沤池、新能源等适合官渡区发展现状的生态农业技术,加强农业有害生物控制。逐步建设与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及其工作网络。指导和监督各街道农业推广站,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农用薄膜回收率、病虫害综合防治率、化肥施用强度、退化土地恢复率指标达标。加强畜禽养殖环保管理工作,引导建设养殖小区,进行污染集中治理;扶持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引导种植业与养殖业的有机联系。
区交通运输局交通主干线道路两旁绿化。配合生态旅游区建设,整治景区道路。
区教育局强化中小学校环境教育与宣传工作。协同区环保局组织创建绿色学校。
区统计局准确及时提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数据。按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指标要求,通过统计数据分析,及时为领导当好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参谋,指导街道和部门工作提供统计服务。
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发展生态旅游,组织官渡区生态旅游区规划和项目实施,切实保护好景观资源。指导创建绿色宾馆,协同有关部门保证旅游景区环境质量达标。协同搞好生态体验基地建设以及城市公园、地域标志建筑的建设。挖掘、整理、保护官渡区传统文化,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素材。组织生态文化主题创作,生态标志设计和村落文化创建工程。
区市场监管局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饮食服务业和生产加工业项目,不予发放营业执照。
区公安分局加强交通噪声、社会噪声管理,做好“双禁”工作。配合区环保局做好创建噪声达标区的相关工作。协助区环保局做好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纠纷处理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有计划地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协调区里各部门抓好各街道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实施,及时通报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