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2017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告知单
官渡区2017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告知单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社〔2016〕193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17]29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原则,现就2017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告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登记失业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含夫妻双失业、单亲、丧偶家庭,单亲、丧偶人员必需抚养未成年人);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2017年男满50周岁和女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
4.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
5.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二、补贴标准
我市2017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个人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统一按个人实际缴费额的1/2兑付。
三、申报资料
1. 《就业创业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信息记录的页);
2.《2017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票》(养老、医疗、失业)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和《昆明市灵活就业证明书》;
4.《昆明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官渡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示表》、《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在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所)填写;
5.除提供以上材料外:①“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夫妻双失业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就业创业证》、单亲人员还需提供《离婚证》及抚养未成年人证明、丧偶人员还需提供《丧偶证明》及抚养未成年人证明;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需提供《低保证》;③残疾人员还需提供《残疾人证》。
四、申报流程
个人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由本人据实填写《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由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将相关材料报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复审后,报区就业局审查合格后审批,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再通知本人签字,通过银行拨入本人提供的账户内兑付。
五、申报时间
为做到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应报尽报,2016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兑付截止期限延期至2018年3月31日;2017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兑付开始时间为2018年1月1日。
六、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月收入水平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0%(1570╳150%=2355元以上)的停止社会保险补贴;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不可以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待失业保险金领取完的次月方可申报社会保险补贴;
2.就业困难人员申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三险单项不满3年的,可在差额期间内继续申报单项补贴至满3年;
3.个人享受单位招用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两项合并计算不超过3年。
官渡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