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农林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年,农林局深入实际,扎实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完成。现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为确保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区)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主抓此项工作,并明确林业综合管理科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站所上下贯通、队伍精干、高效运转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为实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进行。
二、 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完善官渡农业信息网信息平台,整合云南华潮水产品市场、昆明市王旗营蔬菜批发市场等农业市场信息资源,加大农产品供求信息和价格信息发布力度。截止到10月30日,共收集农业信息(含价格信息)300余条,在昆明市农业局政务网共发布信息110条;在官渡区政务网发布信息110条;上报政府办信息科110条;上报官渡区委改革办信息110条;通过云南省“三农通”移动信息发布平台,发布蔬菜、花卉、畜牧和禽蛋等方面的信息320条;通过农林局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10条。
三、 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官渡区农林局窗口工作人员为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及ISO9001系统要求。深入推进领导干部问责制.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即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建立健全实施四项制度长效机制。
(一)兑现服务承诺的基本情况
区政务服务中心农林局窗口主要服务承诺事项有:在农业方面,行政审批项目(6项)(一)《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三)《兽药经营许可证》、(四)《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五)《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行政备案项目(2项)(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及核发》、(二)《家犬免疫证核发》。在林业方面,行政审批项目(10项)(一)《云南省木材运输证(再次运输)核发》、(二)《林木种子经营(生产)许可证审核及核发》、(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审核及核发》、(四)《陆生野生动物猎捕许可证核发》、(五)《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六)《运输、携带、邮寄陆生野生动物及产品审核及审批》、(七)《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核及核发》、(八)《征占用林地审核及审批》、(九)《木材运输、加工的审核及审批》、(十)《森林植物检疫证书核发》。行政备案项目(1项)《林权登记或林权证发放审核》,以上项目服务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并均在农业、林业信息网,官渡区电子政务网,数字乡村网上进行公布。恳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窗口均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三是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四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对“四项制度”的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充分认识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能力、业务素质和改善工作作风,从而强化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服务意识。建设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的重要机构。大家都一致表态,要以积极良好的心态对待“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毫不动摇地坚决贯彻执行“四项制度”,要把“四项制度”全面贯彻到工作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上,要在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办事效率上取得显著成效。
在具体服务工作中窗口工作人员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坚持做到首问负责和跟踪服务,对企业或群众咨询、承诺件的工作进行认真解释和办理。做到在第一时间主动热情接待办事人员,对不熟悉情况的群众,全程跟踪服务,做到服务态度好,办事认真,诚信为本,办事效率高。所申办的事项均做到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依法行政对政策规定不允许办理的,把有关政策向群众解释清楚,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为办事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
四、 存在的问题
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不够系统和不够细化。
五、 下一步工作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也是有效提高林业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局今后在区政务局的领导下,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二是加大对林业科技知识、金融服务林业、国家支持林业改革发展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公开发布力度;三是及时办结好依申请公开事宜,切实做好林业政务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