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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1904-279749 主题分类: 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4-22 15:41
名 称: 《官渡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 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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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 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4-22 15:41 浏览次数: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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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

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844号)《昆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昆政发〔201853号),巩固提高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官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要求、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云南省总体安排,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为抓手,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经过3年努力,进一步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数,巩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到2020年,全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与2015年持平,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全面完成云南省、昆明市下达的大气环保约束性指标;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进一步减少轻度污染天数,不出现重污染状况,辖区内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小于55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小于3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力争达到99%以上。

三、文件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844号)《昆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昆政发〔201853号),结合官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执行范围:官渡区辖区范围内

执行期限:2018年至2020年12月31日

五、核心和重要内容解读

该《细则》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以及任务分解表等四个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提出了立足官渡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为抓手,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为把昆明打造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和“美丽中国”典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的总体要求。

并提出了经过3年努力,进一步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数,巩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2020年,全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与2015年持平,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全面完成云南省、昆明市下达的大气环保约束性指标;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进一步减少轻度污染天数,不出现重污染状况,辖区内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小于55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小于3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力争达到99%以上的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对应重污染天气;健全最严制度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八个方面明确了我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重点任务涉及我区31个部门、8个街道办事处、昆明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和昆明轨道公司,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和责任。

第三部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四个方面具体提出了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和解决问题的工作原则。

第四部分:任务分解表。


政策文件: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官渡区打赢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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