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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7762-202112-489219 主题分类: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2-31 13:00
名 称: 医疗机构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文号: 关键字:

医疗机构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12-31 13:00 浏览次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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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官渡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级发证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注销工作。

二、办理依据

  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主动到登记机关办理医疗机构注销登记手续:(一)因合并或者分立而终止;(二)歇业;(三)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个体行医人员死亡或者丧失行医能力的。其中涉及(三)、(四)项而未主动申请办理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实施机关

官渡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该行政事项的受理、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许可条件

    符合《 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五、许可数量

无限制

六、受理形式和地点

窗口办理:官渡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4号楼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咨询电话67159358、67159308

交通方式:可乘坐169路、174路、232路、252路、253路、A12路、D12路公交车到达。

办理网址:否

    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附件《医疗机构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医疗机构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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