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新闻出版(版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官渡区新闻出版(版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19年机构改革,官渡区成立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归口区委宣传部。将原区文体旅游局“贯彻实施国家新闻出版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承担新闻出版市场的管理、登记、备案、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出版物,维护新闻出版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新闻、出版、著作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印刷相关企业”和“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以及原市文广体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电影宣传、电影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管电影宣传和放映工作,负责电影放映经营许可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等职能职责划转至区委宣传部。
主要的信息及宣传工作仍由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和宣传网信科、融媒体中心开展。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在2019年下半年通过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公开发布了《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办事指南》、《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办事指南》、《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准办事指南》和《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准印证核准办事指南》。
关于具体执法的问题,上级已经做了明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59号)以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29号)文件规定,整合文化和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对于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的权限,由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所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的信息公开由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进行公开。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增1 | 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0 |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 重复申请 | |||||||||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是距离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有待完善,2019年国务院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修改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定还未完全修改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机构改革后区新闻出版(版权)局无人员转隶,区委宣传部调整了1名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事务繁杂、人员力量薄弱,有时信息公开工作难以兼顾。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不断完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有效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