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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7762-202001-230574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1-23 11:57
名 称: 官渡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官渡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3 11:57 浏览次数:205
字号:[ ]

一、 总体情况

(一)、 行政许可(1项)

职权名称:“对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

2019年有3名公证员助理实习期满申请公证员执业,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司法局审核。

(二)、 行政处罚(4项)

1. 职权名称:“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罚”

2. 职权名称:“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人员的处罚”

3. 职权名称:“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处罚”

4. 职权名称:“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处罚。”

近2年均未出现过以上4项处罚事项。

(三)、 规范性文件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抓好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发布、备案、评估、清理、监督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监督备案、评估清理等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可行。目前,我区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共35个,其中包括区政府、区政府26个部门和8个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已于2018年1月22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正式刊登公告,对外公示了我区有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体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及时清理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符合、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2019年度着重开展了与促进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发展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由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经过全面认真梳理,我区共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4件,其中:2017年新增规范性文件2件(已报市法制办及区人大常委会登记、备案),2016年新增规范性文件2件,2015年度公布的34件规范性文件中,有4件经过区政府法律顾问重新审核,不属于规范性文件,不列入规范性文件管理范畴。2018年、2019年无新增加的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34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公示。区司法局没有制作、公开规范性文件。

(四)、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一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规范办理工作流程,并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方式,严把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关,加大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力度,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影响力和公信力。2019年截止12月10日,区司法局收到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4件。

二是抓好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行政诉讼案件法定代表人出庭制度,根据《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严格要求区级各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法定代表人必须应诉。2019年截止12月10日,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共计75件(含一审二审案件),其中有24件二审案件区政府代理区长出庭应诉,22件二审案件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出庭应诉,没有因信息公开方面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同时,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积极协助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调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加强对司法建议的落实反馈,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本年减 1项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项

本年减31项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 重复申请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1

0

0

4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全区依法行政水平、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思维和运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再加强。

二是行政复议案件办理难度大,行政机关抱有较强的抵触情绪。

三是行政复议公信力不高,行政复议解决争议的氛围需进一步营造。行政复议总体法制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复议意识还有待增强。

四是行政复议机构的力量偏弱,充分行使职能权责还需得到有力支持。

(二)、 改进情况

一是抓基础,要求各街道、各部门加强学习培训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建立。二是加强源头治理防范意识。要求区属各街道、各部门要切实规范自身行政行为,从源头上减少执法不当行为。三是抓责任,健全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强化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增强行政负责人对行政复议工作及行政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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