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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310-752485 主题分类: 公共文化和非物质文化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2-17 15:15
名 称: 关于印发《官渡区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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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官渡区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7 15:15 浏览次数: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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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官渡区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文化馆、区图书馆: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文公共发〔2016〕38号)和《云南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文发〔2018〕8号),推动官渡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体系的意见》,紧紧围绕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官渡特色,构建以官渡区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为分馆,社区为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服务体系(以下简称总分馆制)。充分发挥总馆在区域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中枢作用,通过分馆和服务点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农村,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市、县乡文化资源下移,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文化需要。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筹实施。发挥区人民政府在总分馆制建设规划、组织和推进方面的统筹作用,优化区域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完善配套措施,加强部门联动,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深入开展。

改革创新,提升效能。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统筹利用各方资源,围绕“建、管、用”等关键环节,实现文化资源在县域内联动共享,发挥主体优勢提升综合效能。

强化基层,促进均等。以街道、社区两级为重点,搭建图书、文化活动服务配送体系,立足基层,服务群众,以需求为导向,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群众需求无缝对接,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特别是农村倾斜,增加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总量,保障城乡群众普遍均等地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实事求是,分类推进。坚持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根据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环境及历史文化基础等因素,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和方法开展总分馆制建设,探索具有不同区域特点的总分馆制。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区街道社区建立起上下联通、服务优质、保障有力、有效覆盖的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广大基层群众享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途径更加便捷,质量显著提升,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水平稳步提高。

四、主要内容

(一)把总分馆制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总分馆制建设工作由区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统筹制定本区工作方案和建设规划。根据我区实际,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条件、人口分布和文化基础等因素,合理确定总分馆的布局、规模和标准。全区建立总分馆制“四统一”和“1+1”运行模式,“四统一”即“统一标志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供给、统一管理体系”,“1+1”运行模式即“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办馆模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

(二)因地制宜推进总分馆制建设

总分馆制建设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主要依托区文化馆图书馆和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社区等进行建设,官渡区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各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各社区为基层服务点。

(三)明确功能与运行机制

通过区级总分馆制,整合官渡区内群众文化艺术资源,加强对区内文化活动、文艺创作、文艺辅导、送戏下乡、队伍培训以及演出器材设备调配等方面的统筹。总馆对分馆的管理重在业务指导和资源调配。总馆、分馆、基层服务点要建立服务统计年报制度和资产统计年报制度,明确服务时间、地点、内容、数量和形式,形成上下贯通的服务模式,把区域内的各类文化资源充实到分馆和基层服务点,实现分馆与总馆的服务水平相当,基层服务点服务水平逐步提升的发展目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由总馆统一管理或参与管理各分馆人财、物的方法和途径。

(四)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

总馆、分馆和基层服务点要积极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渠道,采取“订单”服务方式,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大力推进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建设,搭建总分馆统一平台,充分依托“文化云南云”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利用国家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和资源,打造区内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流动舞台车等设施,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和手段,广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覆盖。

(五)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

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的图书馆(室)、职工书屋、文化室等根据自身职能特点,在自愿原则下成为区级文化馆分馆或图书馆分馆基层服务点。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具有资质的上网服务场所成为总分馆的基层服务点。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依法依规有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

(六)进一步健全城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按照填平补齐和属地管理原则,区内合理布局,继续推进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新建或改扩建,也可采取租赁、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提升硬件建设水平,分馆、基层服务点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要主动纳入官渡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统筹推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能,推动区内公共文化设施实现有效联通和全覆盖。

(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队伍建设

加强总馆、分馆业务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探索建立总分馆指导员制度,总馆向分馆派驻指导员,参与分馆的决策与管理,指导分馆的建设和发展,负责总馆与分馆之间的联络与对接。以总馆为基地,建立总分馆人才交流机制,采取上派下挂和交流学习等方式,定期抽选分馆人员到总馆挂职锻炼,使分馆在管理、服务等方面与总馆保持总体一致。总馆要将培训作为重要任务,优选高水平的师资,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对分馆负责人、业务骨干和基层服务点负责人进行全员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完善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认真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等两个文件的通知》(昆办发〔2019〕9号)中“在现有编制总量内,每个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性文化(站)编制配备不少于3名,当地政府需提供不少于1个公益岗位用于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要求,确保各级各类文化设施“打得开门、有人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总分馆人员不足的问题。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动员社会专业人士参与总分馆制管理运行。

(八)完善绩效评估制度

以群众需求和满意度为导向,建立绩效评估制度,绩效评估内容包括: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免费开放、均等化水平、资源整合流转、经费投入、人员配备、技能培训、设施环境、机制保障、参与情况和满意度等方面,按照行业管理原则,昆明市文化馆、昆明市图书馆作为中心馆,分别制定本行业考核办法,负责对官渡区文化馆、官渡区图书馆总馆、分馆、基层服务点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成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总馆负责对分馆,基层服务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完善,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成绩。

五、实施步骤

(一)摸底规划阶段(2019年1月—8月)

官渡区开展调査研究,摸清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资源、人才队伍等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情况和资源底数,结合实际制定各街道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方案,并报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备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9月-2020年8月)

各街道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资源整合为突破口,以分馆、基层服务点为单位,集中攻坚,组织实施开展好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8月-11月)

2020年11月底前,区文化和旅游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街道分馆开展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确保在2020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六、组织保障

(一)明确工作责任

各街道分馆要把建立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作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实施。各街道要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开展,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基层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区文化馆、区图书馆要发挥总馆作用,大力支持各街道分馆开展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采取上派下挂和交流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分馆、基层服务点的业务指导。

(二)提供投入保障

各街道要加大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设施网络,为实施总分馆制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各街道财政部门要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为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营中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的事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鼓励区文化馆、图书馆总馆在符合有关规定前提下,统筹利用有关资金渠道,按照规划目标统一采购、调配资源,提升服务效能,推动区级资源和各类资源向分馆和基层服务点流动,缩小分馆与总馆服务水平之间的距离。

(三)完善评估考核

各街道人民政府要把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情况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区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区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评估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单位预算安排、收入分配和负责人奖惩挂钩。

附件1.昆明市县级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指导标准

2.昆明市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布点任务表

官渡区新闻出版局      官渡区发展改革局

官渡区财政局          官渡区教育体育局

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2月17日

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印发  

附件1

昆明市县级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指导标准

根据《昆明市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总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增加全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市、县乡文化资源下移、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特定昆明市县级文化总分馆制建设指导准、各县(市)区根据市级指导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细化标准。

文化信总分馆制的概念:建设以昆明市文化馆为中心馆一县(市)区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文化站为分馆→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的“设施成网、资源共享、人员互通、服务联动”的服务体系。

建设基本要素:设施建设、人员配备、体系化建设、数字服务建设、“四统一”和“1+1”运行模式、考核评估。

一、设施建设

按照填平补齐和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要合理布局,继续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和达标建设,根据实际要进行必要的新建或改扩建,也可采取租货、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提升硬件建设水平,全市18个县(市)区文化馆、139个乡镇(街)文化站、1679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全达标。

二、人员配备

(一)加强和完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等两个文件的通知》(昆办发〔2019〕9号)中“在现有编制总量内,每个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性文化(站)编制配备不少于3名,当地政府需提供不少于1个公益的位用于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要求,确保各级各类文化设施“打得开门、有人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总分馆人员不足的问题。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动员社会专业人士参与总分馆制管理运行。

(二)建立总分馆指导员制度。加强总馆、分馆业务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探索建立总分馆指导员制度,总馆向分馆派驻指导员,参与分馆的决策与管理,指导分馆的建设和发展,负责总馆与分馆之间的联络与对接。以总馆为基地,建立总分馆人才交流机制,采取上派下挂和交流学习等方式,定期抽选分馆人员到总馆挂职锻炼,使分馆在管理、服务等方面与总馆保持总体致,各乡镇(街道)分馆馆长由文化站站长担任,县(市)区文化馆下派的文化指导员任乡镇(街道)分馆副馆长;所辖村(社区)级文化管理员由分馆进行业务管理,在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三、体系化建设

(一)昆明市文化馆(中心馆):充分发挥中心馆作用,组织、协调好各县(市)区文化馆联动,加强总分馆制建设中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建设中的各种问题,促进全市公共文化资源(项目)库建设,建成市、县数字文化馆,形成文化馆中心馆集群模式,促进辖区内项目、活动、人才流动。加强文艺创作、辅导培训、理论研究、策划和技术保障职能,引入文化馆数字化业务系统等相关信息化技术,积极打造文化联动、展演平台和数字服务平台。探索市级中心馆一一特色分馆路径模式。

(二)县(市)区文化馆(总馆):作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总馆,应将辖区内的各分馆(含部分民营资本举办的艺术馆、特色馆等)场地、设备、活动、项目、团队、人才、作品等资源按照一定的标准分类编目,建成数字文化馆,加强文艺创作、辅导培训、理论研究、策划和技术保障职能,促进区域内项目、活动、人才流动,促进本地公共文化资源(项目)库建设,积极打造文化联动、展演平台和数字服务平台,在认真履行好现有基本职能外,在中心馆的指导下全面参与中心馆举办的各类活动,承担统筹协调、资源调配的任务,在现有基础上要配置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全县年度文化艺术活动方案和任务分工,调整人员下派指导,发挥总馆龙头职能,协调好各分馆之间的资源配送,开展好大型活动策划统筹、文艺骨千培训、文化艺术辅导展览、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开展对分馆的绩效评估。

(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分馆):在总馆的指导下承担总馆下派的任务、开展文化活动实施、文化项目承办、文化艺术辅导、特色文化建设等分馆职能,加强对村级文化指导员管理员配备和管理,指导、支持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举办活动,有计划地开展延伸服务。同时承担本区域内服务点的资源配送、业务协调、需求反愦功能,并配合总馆对服务点进行管理。分馆在总分馆体系中应该起到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将分馆覆盖区域群众的公共文化需求采集与反馈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并使之成为公共文化资源建设、活动策划的依据。

(四)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点):根据村(社区)居民需求和地方特色资源,在分馆的指导下开展服务。其基本职责是加强对村级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确保文化阵地长期正常开放、免费开放,链接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整理文化需求清单,根据村(居)民文化需求组建培育村(社区)各类文艺团队,社区文化志愿者队伍,扶持培育农村重点文化户,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基层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结合实际,探索开展“文化大院、文化联合体、村史陈列馆”等建设把“文化大院、文化联合体、村史陈列馆”等建设作为村服务点建设的延伸和补充,解决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数字服务建设

建立统一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构建数字文化馆集群模式市、县根据文化部关于《数字文化馆建设试行(指导)标准》,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形成一个共建共享的信息管理平台,各个文化机构相互独立,但又通过信息或资源相互联系在一起,使公共文化体系内的信息管理更加完善,从而提高区域公共文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打破传统的服务模式,拓展多条文化传播的渠道最终形成线上线下互动结合的文化馆数字文化服务新模式,为广大群众的文化参与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平台。从体系化建设、数字服务功能、艺术资源建设和线上线下结合,形成文化馆中心馆集群模式。

五、“四统一”和“1+1”运行模式

全市建立总分馆制“四统一”和“1+1”运行模式,“四统ー”即“统一标志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供给、统一管理体系“,“1+1”运行模式即“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办馆模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

(一)统一形象标识。建立区域内统一的总分馆制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所有乡镇(街道)文化站加挂“XX县(市)区文馆X乡镇(街道)分馆”牌匾;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加挂“XX县(市)区文化馆XX乡镇(街道)分馆XX村(社区)

基层服务点”牌匾,统一标有县(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形象标识。

(二)统一服务标准。县(市)区文化馆发挥区域龙头作用,统筹全县性群众文化活动,整合全县范围内群众文化艺术资源和人才资源,协调全县的演出、展览、培训等活动及设施设备,为分馆提供资源、服务、技术等支持,解决体系运行、资源整合、城乡均等的问题,做到服务时间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实现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管理模式、统一资源提供、统一服务标准。

(三)统一服务供给。县(市)区文化馆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整合空间、活动、人才和项目资源,促进总分馆间的文化流动,搭建文化馆多层次、多门类、多方位、便捷、高效、均等的交流协作平台,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区域联动、服务基层”的“区域文化联动”长效运作机制。总馆、分馆和基层服务点要积极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渠道,采取“订单”服务方式,实现供需有效对接。

(四)统一管理体系。总馆、分馆、基层服务点建立服务统计年报制度和资产统计年报制度,形成上下贯通的服务模式,实现分馆与总馆的服务水平相当,基层服务点服务水平逐步提升的发展目标。每季度定期召开总分馆馆长联席会议,共同交流、研讨全年工作、活动开展情况。

(五)“1+1”运行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根据自身职能特点,在自愿原则下成为县级文化馆的分馆。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资质的上网服务场所成为总分馆的基层服务点。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依法依规有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入社会专业机构,采取委托管理或连锁运营的方式,通过专业化服务、科学化管理,做好总分馆日常管理运行。

六、考核评估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把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情况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县(市)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评估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单位预算安排、收入分配和负责人奖惩挂钩。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总分馆服务效能公众满意度测评。

(二)建立文化馆总分馆年度报告制度与群众评价反馈机制,要求每年对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文化服务质量进行分析评估。

附件2

昆明市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布点任务表

序号

县(市)区名称

县(市)区文化馆(个)

(总馆)

乡镇(街道)文化站(个)

(分馆)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个)

(服务点)

1

五华区

1

10

92

2

盘龙区

1

12

103

3

官渡区

1

9

116

4

西山区

1

10

108

5

安宁市

1

9

97

6

呈贡区

1

6

37

7

晋宁区

1

9

137

8

宜良县

1

8

116

9

石林县

1

7

93

10

嵩明县

1

5

75

11

富民县

1

7

75

12

禄劝县

1

16

196

13

寻甸县

1

16

174

14

东川区

1

8

165

15

经开区

1

2

18

16

高新区

0(文化馆待建)

1

23

17

滇池度假区

0(文化馆待建)

1

17

18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0(文化馆待建)

3

38

建设合计:

18

139

1679

备注:由于城乡规划建设,表中涉及的数据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红头 文图两馆总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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