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官渡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金马街道办事处、矣六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20〕8号)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昆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昆政办函〔2020〕3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官渡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周 燕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理区长
常务副组长: 李雄彬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 张 博 区政府办主任
杨京昆 区政府办副主任
高 锋 区水务局局长
成 员: 胡 纲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何梓诚 区财政局局长
许云华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刚 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局长
宗 强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 聪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春林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吴小军 金马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志新 矣六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高锋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好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研究审议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会议筹备和文件印发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及时梳理汇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与市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衔接汇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级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加强工作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一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信息报送、落实推进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