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改局粘贴东方航空集团公司项目国有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征收范围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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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9月6日市政府与东航集团签订的《东航巫家土地利用事项框架协议》及市政府对巫家坝片区东航集团土地自主开发事宜的批示,同意采用“双评估、补地价”的方式,由东航集团按照巫家坝片区控规对自有地块进行自主开发。东航集团原持有巫家坝机场土地总面积约641亩,其中:自主开发土地约293亩,实施收储土地约348亩(最终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面积为准)。为保障巫家坝片区东航集团自有地块开发整理项目顺利推进,按照国有土地征收的要求,2020年4月9日,官渡区城改局、关上街道办事处、昆明市东骏公证处在征收范围粘贴了《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片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项目国有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征收范围公告》。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维护征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工作,我局将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积极推进该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尽快完成该项目的征收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