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官渡区文化及相关产业情况分析
经昆明市统计局根据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资料核算并反馈, 2018年官渡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修订为44.79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3.6%。全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数、营业收入、就业人数不断增加,但单位规模小、营利能力不强等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数量
2018年,我区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3669个,与三经普相比增长280.2%;产业活动单位62个;个体经营户318户。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3586个(其中“四上”企业法人68个),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83个。分行业看: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数、产业活动单位数、个体户数分别为2664个、39个和61户;文化批发零售业法人单位数、产业活动单位数、个体户数分别为816个、21个和244户;文化制造业最少,仅有189个法人单位、2个产业活动单位和13户个体户。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零售业、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数构成比为1:4.3:14.1。
(二)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
2018年,官渡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44.79亿元。从文化及相关产业内部结构看,文化制造业增加值为9.16亿元亿元,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0.5%;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为14.29亿元,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1.9%;文化服务业增加值为21.34亿元,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47.6%。
表1 2018年官渡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情况
分类名称 | 增加值(亿元) | 构成(%) | 占GDP比重(%) |
文化及相关产业 | 47.79 | 100 | 3.6 |
文化制造业 | 9.16 | 20.5 | 0.7 |
文化批发零售业 | 14.29 | 31.9 | 1.2 |
文化服务业 | 21.34 | 47.6 | 1.7 |
注:2018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进行核算。
(三)营业收入
2018年,全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 88.35亿元,户均240.80万元;个体户实现营业收入1.98亿元,户均62.26万元。分行业看:文化制造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0.10亿元,较三经普增长55.1%,占全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比重为22.7%;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3.93亿元,较三经普增长23.6%,占全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比重为27.1%;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4.32亿元,较三经普增长63.3%,占全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比重为50.2%,文化服务业发展不断加快。
表2 官渡区2018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分产业情况
行 业 | 法人单位 | 个体户 | ||||
“四上”企业 | ||||||
单位数 (个) | 营业收入(亿元) | 企业数(个) | 营业收入(亿元) | 户数(户) | 营业收入(亿元) | |
文化产业 | 3669 | 88.35 | 68 | 52.50 | 318 | 1.98 |
文化制造业 | 189 | 20.10 | 8 | 15.63 | 13 | 0.06 |
文化批发和零售业 | 816 | 23.93 | 13 | 13.86 | 244 | 1.70 |
文化服务业 | 2664 | 44.32 | 47 | 23.01 | 61 | 0.22 |
从文化及相关产业构成的两大领域及九大组成行业看:文化核心领域法人单位数最多,营业收入占比最大。全区文化核心领域法人单位2140个,占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比重为58.3%;实现营业收入49.12亿元,占全区法人单位营业收入比重为55.6%。
从九个行业看,创意设计服务类单位数量最多,达1172个,占全区法人单位数比重为31.9%;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类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最大,为28.05亿元,占全区法人单位营业收入比重为31.7%;文化传播渠道类户均法人营业收入最高,达595.44万元,是最低的文化装备生产类的近10倍。
表3 官渡区2018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分行业情况
行 业 | 法人单位 | |||
“四上”企业法人 | ||||
单位数 (个) | 营业收入 (亿元) | 企业数 (个) | 营业收入 (亿元) | |
文化核心领域 | 2140 | 49.12 | 44 | 30.27 |
新闻信息服务 | 82 | 1.47 | 1 | 0.78 |
内容创作生产 | 293 | 9.95 | 12 | 5.60 |
创意设计服务 | 1172 | 18.40 | 10 | 7.20 |
文化传播渠道 | 263 | 15.66 | 17 | 13.99 |
文化投资运营 | 18 | 0.06 | 0 | 0.00 |
文化娱乐休闲服务 | 312 | 3.58 | 4 | 2.70 |
文化相关领域 | 1529 | 39.23 | 24 | 22.23 |
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 | 930 | 28.05 | 18 | 20.01 |
文化装备生产 | 57 | 0.34 | 0 | 0.00 |
文化消费终端生产 | 542 | 10.84 | 6 | 2.22 |
二、发展现状
(一)单位数量大幅增加,经营性法人为最大市场主体
随着官渡区文化产业工作不断深入,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官渡区文化产业单位数量不断增加,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占比最高。截止到2018年末,官渡区法人单位3669个,比三经普遍增加2.8倍,其中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586个,比三经普遍增加2.71倍。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占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97.7%,成为官渡区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最大市场主体。其中,广告服务、设计服务、娱乐服务、文具制造及销售四个行业单位数占全部法人单位数的比重为49.9%。
(二)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文化服务业为最重要发展动力
随着文化产业单位数不断增多,我区文化产业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也急速增长。截止到2018年末,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4.6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8.35亿元,与三经普相比分别增长241.7%和48.6%。文化服务业资产总计及营业收入均占比最大,成为最重要的发展动力。
(三)就业总量不断增加,文化服务业吸纳能力更强
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官渡区文化产业单位吸纳就业人员能力明显增强。2018年,官渡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期末人数24471人,与三经普相比增长71.7%。其中文化服务业吸纳就业人数最多,占全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数的比重为72.1%。吸纳能力最强的集中在广告服务、设计服务、印刷复制服务、会议展览服务四个行业上,四个行业共占全区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数53.0个百分点。
(四)内资企业及私人控股企业是我区文产发展主力军
分别从登记注册类型、控股类型看,内资企业及私人控股法人单位是官渡区文化产业发展主力。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共有内资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3665个,占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99.9%,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及营业收入分别占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比重为99.6%、99.5%。
按控股类型分,共有私人控股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3447个,占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93.9%,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及营业收入分别占全区的比重为71.7%、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