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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006-303897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6-24 15:51
名 称: 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官渡大队(156)
文号: 关键字:

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官渡大队(156)

发布时间:2020-06-24 15:51 浏览次数:88
字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30111772683622H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官渡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官渡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1)贯彻执行省政府对昆明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2)负责行政辖区域水政、渔政管理、土地、规划、管理、环境保护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3)在辖区域内行驶航政管理方面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但涉及船舶建造、船舶安全、驾驶人员发证、航道、助航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除外;(4)在辖区域内行使土地、规划管理方面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5)在辖区域内行使水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6)在辖区域内行使林政、风景名胜管理方面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7)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河长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区级部门拟订全区河长制规划、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等;建立河长制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组织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及下一级河长办公室开展检查,督促和落实总结考核;(8)完成区委、区委办及市滇池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

高锋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4.8

0

网上名称

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官渡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理由是:2019年10月15日由姚启变更为高锋。

一、本单位章程的执行情况 2019年,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官渡大队严格按照《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官渡执法大队章程》的要求开展各项水行政和滇池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为官渡区水务工作有序推进和滇池保护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实际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等水行政、滇池保护管理、渔业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2、依法对辖区内的河道、水工程设施进行巡查,清除违章建筑,受理违反水法律、法规的举报,协调解决受理并查处涉水违法案件、调解涉水纠纷。 3、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保护、整治河道(堤)和水利设施的工作。 4、依法开展节约用水、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执法监督检查。 5、对官渡区滇池流域河道及滇池水面按职能职责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6、在官渡区范围内开展滇池保护治理宣传工作。 7、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工作,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8、依托主流媒体,扩大滇池保护治理宣传教育效果。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社会效益 1、加强河道日常管理及保洁 加大了主要入滇河道的巡查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巡查日志等工作记录。加强了街道的沟通和协调,强化联动机制,快速有效查处向河道排污、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在街道及各职能部门的努力下,我区辖区内入滇河道水面、岸坡、河道周边卫生保洁工作有效开展,2019年,我区共打捞河道垃圾漂浮物26302.6吨、割除杂草6183400平方米、投入人力91642人次、运输车辆7309车次、三轮车17457车次。 2、强化执法巡查检查。 2019年以来,执法大队严格按照水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责,加强区属范围内的河道、水工程,水资源,水土保持,城市节约用水、违法排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开展执法巡查666次,受理群众举报及区网格化监管平台交办件161起件,办理12345热线转办事项28件,对巡查、举报中发现、反映的违法问题,及时依法进行查处。 3.严格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2019年以来,我局加大对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破坏河岸堤防、违法排放污染物等、违规取水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认定违法事实,落实执法责任主体,严格依法查处。对要求限期整改的违法行为,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3起,(其中查处违法排污案件10起、河道水工程案3起、水资源案4起、其他案件6起),实施行政处罚25起,收缴罚款97.6万元。 为强化水环境保护治理和水务执法工作,深化推进河道精准治污联动执法工作。我区制定并以官政办通〔2018〕14号印发了《官渡区滇池流域入湖河道精准治污协同联动监管工作方案》。建立滇管、环保、水务、城管、公安、农业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按照“一条河道、一名督查专员、六名执法人员”的联动监管执法机制,建成执法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巡河督查,联动执法。截至目前,官渡区各相关执法部门共会同市级水务、滇管、城管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动执法7次。 4.做好宣传教育。 我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及早动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开展了“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宣传活动、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春城志愿行•滇池明珠清”官渡区“滇池卫士“志愿服务、“2019 年昆明市美丽中国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创建文明城市暨滇池保护治理宣传月巡演等宣传活动,结合进社区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还向过往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点宣传,扩大影响。2019年以来,邀请昆明电视台及云南日报、昆明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亮点打造和总结推广18篇(次),共投入宣传活动经费约6.4万元,组织滇池保护志愿者参与各项活动12场3500余人次,共计展出宣传展板100块次,悬挂宣传标语16条,发放宣传资料24000余份,宣传购物袋10000多个。通过现场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志愿服务、水务和滇池保护成效展示等宣传活动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与管理、滇池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海绵城市建设、节水、供水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意识,做到水务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社会风气,为推动我区依法治水、构筑民生水利和生态水利建设,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5.加强人员培训和执法人员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高度重视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自年2019年以来,我局先后2次组织执法人员30人次参加市水政支队、市滇管执法总队组织的执法培训。在执法培训中,除对水务法律法规、水行政处罚程序、水务、滇管执法实务等开展培训外,还将依法行政、预防职务犯罪、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纳入执法人员培训内容,切实加强执法人员思想作风建设。通过开展培训、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推进执法人员遵章守纪、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树立水政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经济效益 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官渡大队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所需经费均来自财政全额拨款,故无经济效益。 四、按照《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操作,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以及规范使用印章、证书等情况 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官渡大队在市滇管执法总队和区水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同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严格规范使用印章、证书。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1、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服务意识有待加强。下一步,制定培训学习计划,强化执法服务意识教育。 2、集体学习不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下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培训,加强执法监督管理,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程序合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2019年度,没有收到上级单位奖励和惩处。2019年度,没有受到事业单位法人绩效评估。2019年度,没有诉讼投诉和社会投诉。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施小燕 联系电话:13577066338 报送日期:2020年04月29日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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