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官渡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4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301114314007358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官渡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官渡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推广先进农机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农机收费审计 全区农机具、农机人员、农用油料等的管理并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 |||
住 所 | 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政府1号楼1308室 | |||
法定代表人 | 洪水玉 | |||
开办资金 | 119(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昆明市官渡区农林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73.59 | 273.59 | |||
网上名称 | 昆明市官渡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 11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9年本单位已按规定办理登记。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9年,执法大队相关工作在区农业农村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关怀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共有两大项:即农业综合执法和农机安全生产,现将2019年两项工作开展情及2020年工作计划况汇报如下: 一、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紧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职责,积极在本区范围内开展农业相关执法,保障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目标。截止目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共接到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移送云南瑞禾种业有限公司在官渡区大板桥违法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案件1件,现案件调查情况如下: 云南瑞禾种业有限公司在官渡区大板桥违法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其中云南瑞禾种业有限公司仓库中“镇单一号”、“昭白单一号”、“沣源208号”经过鉴定与农业部标准样品不同,“沣源208号”与农业部标准样品“西抗18”近似,因“西抗18”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处于宣告无效程序中,所以农业农村局对云南瑞禾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沣源208号”种子的行为暂不定性。现就“镇单一号”、“昭白单一号”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内容不符的行为,经局领导批准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 现查明:当事人经营假种子,库存货值金额为32667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下列种子为假种子:(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品种种子的;(二)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或者没有标签的 ”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假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因生产经营假种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种子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的规定,农业农村局拟对云南瑞禾种业有限公司作出:1、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2、没收违法种子;3、并处以罚款(326670-653340)元的行政处罚。 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是农机监理部门的第一要务,我站从多方面常抓不懈:全面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制,与机手签订了农机安全承诺保证书;进一步完善了农机监理各项办事制度和规章制度;按要求严格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是预防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细化并贯穿于年度检审、安全教育学习活动、田检路查等监理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今年共出动车辆37辆次,出动监理人员79人次,深入到各个街道办事处37次,发放各种农机安全宣传材料2000余份,通过企信通平台发送农机安全宣传短信1549条,悬挂宣传标语条幅2条。开展拖拉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为维护农机安全生产正常秩序,结合“两节”、两会及“五一”、“安全生产月”、“十一”长假等,我站积极开展了拖拉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拖拉机法定险统保工作,今年我站加大了拖拉机参保“交强险”的推进力度,我站严格把关,新机参保“交强险”达到了100%,对参加年检拖拉机也一律要求参保“交强险”,参检拖拉机保险率得到较大提高。 积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拖拉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检查拖拉机54辆次,其中带病上路拖拉机8辆次(转向灯不亮3辆,车牌字迹不清5辆),并对拖拉机驾驶员进行了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安全检查及宣传教育,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农机事故的发生,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推进拖拉机法定险统保工作,加大拖拉机“交强险”的宣传力度,并严格执行;对参加年检拖拉机也一律要求参保“交强险”,参检拖拉机保险率得到较大提高。 (二)依法行政 进一步加强拖拉机牌证管理。共办理拖拉机年度审验合格26台,办理拖拉机驾驶证换证55本,补办行驶证1本、驾驶证2本。为做好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提前和街道联系做到早宣传、早发动、尽可能打消机手的顾虑;主动送检下乡对拖拉机进行审验,严格执行检审“三合一”合影等相关规定,杜绝乱收费行为。 (三)积极开展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专项整治行动。 官渡区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定时和不定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及宣传活动,建立安全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重点查处拖拉机载人、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积极参与、配合当地政府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联合检查和综合整治行动。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和机手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意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痕迹管理和工作台账。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好了值班值守工作。并先后37次深入到官渡、小板桥、矣六、六甲、关上、金马等街道办事处拖拉机相对集中的地方开展整治无牌无证、违法载人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消除农机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四)农机管理服务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农机投入春耕生产 围绕农业生产,积极组织农机投入春耕生产,圆满地完成了耕种收任务。 二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我站在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还认真抓了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学习政治时事、党中央的政策、方针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全站职工统一认识,提高思想觉悟;一年来全站职工未发生违法乱纪案件;按规定搞好治安防范及保卫工作,节假日领导亲自带班,努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行车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杜绝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农机推广工作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农机配件网点开展了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期间,发放了宣传资料300余份。在检查的农机配件销售网点中没有发现假冒伪劣产品,进一步规范了农机产品市场秩序,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机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执法人员欠缺,执法力量薄弱。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编制人员12人,现在职人员3人,既要开展执法工作,又要进行农机相关工作和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比如农贸市场的检查等;而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和案件处理都得2人以上,所以人员的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执法监管力度。 (二)执法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欠缺,不能对执法人员进行有计划系统地培训。农林综合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业务有待加强,且综合执法又是一项在探索中的工作,这几年由于没有建立执法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区级执法人员只能自己摸索,并利用业务学习和积极参加省、市执法培训来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 农机相关工作推进困难。农机的检审、换证及相关报表的填报无法形成连贯性和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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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未受到事业单位法人绩效评估,未受到奖励和惩罚,无涉及诉讼和社会投诉情况。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周玉华 联系电话:13888627218 报送日期:2020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