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官渡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6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30111431402052P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官渡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官渡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公路畅通提供养护与路政管理保障 公路行政执法 路产路权维护 公路巡查 公路命名编号管理 超限运输管理 | |||
住 所 | 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副楼3号楼三楼 | |||
法定代表人 | 马祥 | |||
开办资金 | 83(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昆明市官渡区交通运输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1.2 | 34.5 | |||
网上名称 | 官渡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 17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9年我大队无变更事项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9年以来,在省、市交通部门和市路政管理支队的指导下,在官渡区委、区政府及区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一)加大公路日常巡查,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为维护我区公路路产路权完好,我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始终坚持每天上路巡查,确保干线公路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县乡公路每两天巡查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截止12月份共计上路巡查210天,清理公路沿线临时广告标志牌25余块,取缔占道堆放建筑材料8起,拆除169公路部分路段商户临时搭接路面15起,制止和批评教育13起,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0起,立案查处率百分之百;(二)加大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力度:1.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加强日常路政巡查工作,对途经所管辖公路上行驶货运车辆采取不定时的方式进行查处,切实做好我区非法车辆超限超载路面治理工作,截止12月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执法车辆55辆次,检查货运车辆98辆次、处理超限超载车辆0辆。2.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及工作实际,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今年以来检查渣土运输车辆共计5128台次,查处各类违章车辆1344台次,其中暂扣渣土车108辆、暂扣无资质货车46辆,罚没款135.7万余元。3.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官渡区分局结合职能职责及工作实际,深入货运源头企业、物流市场、货运场站等场所,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每月3次巡查中适时向源头企业开展治超宣传,督促源头企业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杜绝超限超载。对年货运量30万吨以上货运源头企业再次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我区3家30万吨以上货运源头企业(云南官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昆明恒安丰混凝土有限公司、云南筑高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并每月对3家货运源头企业开展3次巡查,并认真填写货运源头装载单位监督检查记录表。4月1日,在巡查中发现云南筑高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较多问题,安全生产隐患大,及时下达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4月2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约谈,督促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整改隐患。同时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车辆47辆次,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商户)108家,未发现擅自改装货车的企业(商户)。 4.区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对货车非法生产改装和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截止目前,经排查辖区内有二手车交易市场3个,汽车零售企业13家,均无经营货车销售业务、货车生产、销售企业和货车改装企业。5.各街道办事处按照整治方案,对属地非重点企业进行了排查,截止目前共登记造册非重点企业65家(其中30万吨以上2家、30万吨以下63家)。6.各交警大队根据职能职责开展辖区货运车辆检查工作。交警一大队查处货运车辆其他违法行为5344起、警告42起、货运车辆非法改装14起;交警十大队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1959起(其中机动车违法33070起、非机动车违法8889起),在各类交通违法中查处货车违禁行驶1833起,超长、超高、超宽载货937起,查处货车非法改装交通违法3999起,责令恢复原状14起;交警八大队共查处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39736起,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4043起,货车非法拼改装交通违法行为365起(其中涉及加装栏板47起),故意遮挡号牌77起,超限超载6起;交警五大队共查处货车违法11052起,执法站检查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2304辆次,各劝导站劝导货车93辆次。(三)加强队伍建设、建设文明规范的交通执法队伍。今年以来,集中组织学习10次,开展党员专题党课学习12次;组织路政大队党支部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参加全区的网络法律知识在线学习18人次;参加全区的网络法律知识考试18人次,参加安全生产法宣贯18人次。(四)深入开展“路政管理月”活动,增强爱路护路意识。加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规范执法、服务为民”为主题的“路政管理宣传月”活动,共计出动宣传人员35人次,车辆7辆,悬挂宣传标语6幅,设立宣传展板8块,发放公路法律法规、扫黑除恶宣传资料11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35余人次,召开座谈会2次。(五)积极开展道路扬尘控制暨主城与周边道路货车违法行为整治。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公路运输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路政大队联合交警十大队、生态环保分局、运管分局、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广卫立交桥卡点开展辖区道路扬尘控制暨主城与周边道路货车违法行为联合整治工作。截止2019年12月5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446人(其中路政138人、交警十大队411人、运管191人、城管414人、环保292人),执法车辆314辆次,检查车辆1216辆,交警处罚车辆164辆,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检测尾气不合格车辆26辆,检查中未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和滴、洒、漏现象情况。(六)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昆明市官渡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官渡区2019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安排意见》官交安发(2019)01号)工作要求,全力做好2019年我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维护好农村公路完好畅通,结合大队的职能职责,立即组织开展了辖区公路安全隐患检查工作。在“春运、节假日”期间和日常路巡工作中,对所管养公路路面、边沟、标志标牌等附属设施的完好情况及公路两侧行道树、公路易积水、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通知养护部门给予修复。2019年以来共开展安全隐患排查5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5辆次,取缔169公路、小普公路占道堆放建筑材料7起,拆除169公路部分路段商户临时搭接路面15起,同时公路沿线非交通标志标牌进行了清理,共清除标牌15余块。(七)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示范路”管理工作。(八)抓好“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官渡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联动协管”机制和“路长制”工作。今年以来,按照《官渡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联动协管机制建设试点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及《昆明市官渡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在6个街道办事处设立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所和协管站,并配备了相应的路政专管员和协管员,开展辖区乡村道路日常路政管理工作,完成辖区42条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牌制作安装(其中区公路5条、乡公路12条、村公路25条)、制定完成社区“村规民约”28个。此项工作正在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九)加大巡查力度,杜绝公路“三乱”现象。我大队在工作中采取公路路政巡查与“三乱”检查相结合,不断加大了公路巡查力度,保证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公路“三乱”杜绝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我大队管辖范围内无公路“三乱”现象发生。(十)存在问题:1.大队执法人员年龄结构偏大,按照路政执法工作要求,年龄45岁以上就不能到一线工作,大队现有45岁以上人员13人,40-45岁人员4人,且执法人员多为混岗使用。2.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和加强。3.治理货车超限超载工作中,我区无固定治超站点,开展路警联合执法存在一定困难。(十一)改进措施;1.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素质的学习。2.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的管理效能和服务效益,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为路政管理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十二)下一步工作计划:1.开展多种方式的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2.继续全面开展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确保实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2%以内。3.积极探索路政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全力以赴开展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联动协管机制建设运行工作,完成“联动协管机制”建设任务,提高我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水平。4.继续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5.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联动协管”机制管理工作。6.按照省、市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集中整治和完善公路路域的管理环境,提高和改善我区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水平。三、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四、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五、自核准登记后一直在开展业务活动。六、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的情况已按时申请变更登记。七、实际使用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标示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的名称一致。八、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九、无涂改、出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十、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符合《条例》和其它有关规定。十一、无税务登记证,不存在纳税情况。十二、2019年度圆满的完成了大队的各项工作任务。十三、2019年度无一例诉讼案件。十四、无社会投诉。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2019年未受到相关奖励和惩罚;2019年未接受过法人绩效评估;无投诉情况。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2019年未接受过捐赠资助。 |
填表人:严婷议 联系电话:13987195552报送日期:2020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