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昆明市官渡区停车场管理处(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30111763860981R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昆明市官渡区停车场管理处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昆明市官渡区停车场管理处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对辖区内停车行业进行管理 审批停车场经营资格 编制车辆停车场(点)的发展规划 核发和检审运营许可证 对经营、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取缔违章经营 | |||
住 所 | 昆明市官渡区关上金汁路286号二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李继坤 | |||
开办资金 | 9.1(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昆明市官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8 | 25.9 | |||
网上名称 | 昆明市官渡区停车场管理处.公益 | 从业人数 | 4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一、章程的执行情况:我们严格按照本处的工作职能职责,把非机动车停放点的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在非机动车停放点的管理中,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提高了各非机动车停放点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了服务意识并经常性地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二、实际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 1. 按照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指标要求,本着“科学合理、相对集中、方便市民”的原则,2019年,区停管处补助各街道办事处非机动车(共享单车)点位设置划线经费共20万元,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在全区城市主次干道、公园、公共广场、火车站、地铁站沿线、学校周边等具备条件的人行道上补划和新增非机动车停放点。截止10月31日,全区7个街道办事处(矣六街道多次催报至今未报)、有关共享单车企业共补划、新增非机动车停放点814个。 2. 完成了年检换证工作。今年4月底,完成了对已备案登记到期的47个非机动车停放点的年检换证工作,整理档案76份。2019年新办备案登记证1个;撤销备案登记停放点2个;历年来,28个备案停放点因道路改扩建、经营管理不善、未按要求年检换证被取缔、注销或自然消失。目前在使用的备案停放点47个。 3. 下发《关于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的通知 》(官城管委办〔2019〕3号),要求各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共享单车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自1月11日至16日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治工作。截至1月16日,全区各街道办事处,摩拜、哈罗、青桔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共出动车辆450车次、人员600人次,共清理规范共享单车19400辆次,清理破损单车400辆次。 4. 对火车站周边、官渡广场、环城南路、环城东路、官南大道、世纪城、官渡古镇、滇池会展中心等重点区域加大了备案登记非机动车停放点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管理人员规范非机动车停放,严格按规定区域分类、同向停放;同时,积极协助和配合辖区城管中队、办事处、社区,加大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综合整治力度。2019年,区停管处日常巡查91人次,巡查非机动停放点249个次,重点整治登记备案停放点90个次,集中整治占压盲道停放点58个次。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市容环境质量,区停管处对辖区内的非机动车停放点护栏进行了清洗,一年来,共清洗非机动车停放点护栏3491块次;清理护栏小广告19张。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下发《关于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的通知 》(官城管委办〔2019〕3号),要求各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共享单车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自1月11日至16日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治工作。截至1月16日,全区各街道办事处,摩拜、哈罗、青桔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共出动车辆450车次、人员600人次,共清理规范共享单车19400辆次,清理破损单车400辆次。 2.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共享单车乱象治理”专项活动。3月5日,区城管委办公室召开全区“共享单车乱象治理”专题会议,专项行动时间从3月6日至4月6日。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对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火车站、地铁站、公交车站等客运交通站点乱停乱放、堆积的车辆进行清理和规范,对所有道路上的破损车辆进行清理;对校园周边、城中村、居民小区、各大市场、郊野外、河道沟渠边等共享单车集中堆积区域进行清理;由企业对共享单车车身不洁的进行清洗,对已损坏影响使用的单车返库组织维修。截至4月6日,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共享单车企业共清理规范共享单车128066辆次:其中各街道办事处共计清理规范15711辆次,四家共享单车企业共计清理规范112355辆次(督促ofo昆明公司清理回收小黄车10295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范围内多个长期无人管理的共享单车堆积点得到了清理,全区各主次干道、重点区域共享单车的停放秩序有了明显好转,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正在开展为期一年半的专项整治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我辖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的日常管理,治理“乱象”,冲刺2019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迎接2020年“两个”重要会议。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4日,持续开展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8月21日,区城管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官城管委办〔2019〕42号)。 4.积极协调、主动对接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解决了昆明火车站共享单车临时停放问题。1月25日,在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项目建设方打开了在昆明火车站站前路旁地铁2号线闲置的施工场地围挡,重新围挡了一块约400平方米的场地作为共享单车临时停放点;区市政养护处拆除了场地入口前一段10多米的护栏;区停车场管理处督促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引导市民有序停放,并做好临时停放点内共享单车的调度工作。昆明火车站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情况得到了明显改观。 5.对共享单车企业开展约谈工作。针对全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突出、破损共享单车随处可见、共享单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今年以来,区停管处先后四次约谈了四家共享单车企业,要求各企业加大人、财、物和科技手段的投入,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全区范围内共享单车管理规范有序。2019年,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共享单车企业清理、规范乱停乱放共享单车1224225辆次(督促ofo昆明公司清理回收小黄车18215辆)。 6.完成了每月对共享单车企业进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城管局;同时积极向市级主管部门汇报和反映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对火车站周边、官渡广场、环城南路、环城东路、官南大道、世纪城、官渡古镇、滇池会展中心等重点区域加大了备案登记非机动车停放点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管理人员规范非机动车停放,严格按规定区域分类、同向停放;同时,积极协助和配合辖区城管中队、办事处、社区,加大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综合整治力度。2019年,区停管处日常巡查91人次,巡查非机动停放点249个次,重点整治登记备案停放点90个次,集中整治占压盲道停放点58个次。 8.按照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城市管理局、区“扫黑办”要求,为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良好的宣传氛围,区停管处更换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广告98块,其中扫黑除恶宣传画20块。 (三)强化行业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党政同责”等要求,区停管处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在日常巡查中加大了对已审批备案非机动车停放点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把非机动车停放点的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在非机动车停放点的管理中,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提高了各非机动车停放点的安全防范意识。根据区安委会等相关要求,区停管处多次对辖区内所有室内和地下非机动车停放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各非机动车停放点增强服务意识并经常性地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完善防火设施,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裸露电线、灭火器压力不足、停放点内易燃杂物乱堆等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督促管理方进行限时整改。2019年,区停管处与12个提供充电服务的停放点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日常安全检查15次共90个次提供充电服务的停放点,及时督促隐患整改15起次,督促相关停放点举办消防培训3次,撤销存在突出火灾隐患且未按要求整改的停放点1个。 (四)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和市民投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2019年,区停处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各1件,共2件,接件后,区停管处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已全部办理完毕,均与委员和代表进行了面商和答复意见的签署,委员、代表均表示满意。 2.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局党委的工作要求,我处认真落实便民服务工作,对前来办理业务和举报的群众做到耐心细致,热情周到。在限定时间内从未出现过拖拉扯皮现象。一年来,区停管处受理“12345”市长热线5件,办结5件,办结率、回复率100%,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按照《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我单位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以及规范使用印章、证书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是区停管处经历几次机构撤销合并、职能职责调整,没有内设机构,没有班子成员,目前在职在编仅有4人,作为区一级核算单位,没有专职会计,不利于单位整体工作的开展。 二是昆明市目前没有出台经营性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市级也没有主管部门,大多在探索中开展工作,导致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在日常管理中没有相应管理机制和执法依据,大多靠劝导和说服教育为主,效果不明显;同时,昆明市仅有官渡区还有停场处管理处这个部门,全市其他区都没有这个部门,大多为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在管理,建议撤销官渡区停车场管理处,其相应职能职责划给属地街道办事处或局机关相关科室。 三是共享单车进入昆明以来,按照局里要求,区停管处增加了几倍的工作量,就目前区停管处仅有的4人也远远适应不了现在的工作要求,建立适当增加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0年,区停管处将紧紧围绕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要求,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巡查,继续做好备案非机动车停放点的规范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按规定设置护栏,及时更换破损的非机动车场(点)的护栏和宣传画; (三)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继续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各共享单车企业补划、增划停放点标线,做好共享单车日常管理; (四)认真做好各种投诉案件的处理; (五)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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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没有受到有关部门对我单位的奖励和惩处,没有接受过法人绩效评估,没有诉讼和社会投诉。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杨建琼 联系电话:13888673166 报送日期:2020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