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民政局关于对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近期,我局结合职能职责协同街道、社区、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街面巡查和专项治理行动,并对我区太和街道辖区发现的一名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保护性救助”和“主动性救助”,通过辖区内派出所对其进行人脸识别了解到其个人信息,并成功联系到其家人,根据询问其家人得知,其患有精神疾病。随后我局协同公安、城管及其家人,将其护送至云南省精神病院接受救助治疗。
我局将持续协同街道、社区、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街面巡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特别对流浪乞讨人员容易出没、聚集及居住的场所加强开展救助巡查工作,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立即劝导、告知其到救助站并登记经常流浪乞讨者的信息;对想回乡的,及时买车票回乡,确保辖区内
街面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对长期滞留、强行露宿、扰乱公共秩序、聚众喝酒、扰乱交通安全的行为我局将及时协调辖区派出所、城管依法处置;对救助巡查中发现的残疾人、精神病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我局在对其进行救助工作后,由公安及城管护送到昆明市救助站,对不愿意接受救助服务的,我局将提供其食品、御寒衣物及饮用水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对救助工作中遇到的危重病人、传染病人我局将及时协调卫生部门予以救治或移送至指定医院;对外地流出的流浪乞讨人员我局将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能查实具体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因引导其填写《流浪乞讨人员信息采集表》后由我局并汇总上报至昆明市民政局。协同市局通知流浪乞讨人员流出地政府来将其接回,并妥善安置;同时每一次救助巡查后我局将做好救助笔录以及相关影音视频、照片的采集和储存,完成档案归档工作。
目前,流浪乞讨“重灾区”在我区昆明火车站周边,我局协同太和街道办事处召开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推动会议4次,截至今年7月以来累计开展救助专项工作1次;出动工作人员100人次,开展昼夜巡查救助120人次;检查辖区10余处场所;劝离流乞人员293人次,救助患病流乞人员1人。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署地化管理原则,组成民政局、街道和社区“三级”联动救助管理,联合公安、城管、卫计、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动员社会志愿者、广大市民和爱心人士投入到对流浪乞讨者的救助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