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板桥街道办事处
小板桥街道办事处为官渡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一、 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省、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制定街道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依法履行职能职责。
(二)负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辖区经济发展,推进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水平,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促进地方财源增长等工作。
(三)强化城市网格化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滇池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改善人居环境。
(四)依法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更新改造、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森林防火、防汛、防震、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五)推动开展质量强区工作,重视质量舆论宣传,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六)探索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组织协调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其他派出(派驻)到街道各类执法队伍的执法工作等。
(七)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协调组织完善辖区公共基础设施,保障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八)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提升居民自治能力和水平。
(九)及时回应、上报、处理辖区居民诉求,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辖区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合力。
(十)推动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旅游、科普以及卫生健康等服务事业的发展,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推动基层公益事业发展。
(十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及相关职责。
(十二)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法律援助等民生保障及便民利民惠民政策,关爱帮扶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做好妇女儿童等工作,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十三)做好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按权限承担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和职责范围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街道经济发展计划、规划建设职能,负责经济、招商引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新增总部和楼宇经济、外贸进出口额、服务业营业额、小板桥商会工作;负责统计工作、科技、农经、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自然资源、林权管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粮食安全、质量强区、打击传销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基层党建办公室(加挂工会、团委、妇联牌子)
承担街道(重点是社区、驻区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志愿服务、基层治理等职责,负责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建设办公室
承担街道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等职能;负责民政、扶贫、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计生卫生(无偿献血)、残联、老龄、科协、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等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
承担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治安分色、见义勇为、铁路护路、禁毒)职能;负责扫黑除恶、维稳、610工作、反恐怖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等工作。配合街道司法所做好法治建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
制定街道各类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统筹街道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统筹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防震减灾。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上报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维护和管理、林业、自然资源、园林绿化、生态环保、气象、水务、海绵城市、滇池治理、农业、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小区物业管理、路网路政管理、货车超载治理、农村公路养护等方面的服务性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承担街道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保障、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劳动关系协调、调解仲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优抚安置、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等方面的服务性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承办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教育、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性工作,做好文产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为民服务中心
承担面向群众的管理、审批、服务及社区为民服务站管理、指导等工作,并作为党群活动服务平台及对口区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综合执法队
承担街道城市管理、协调联动执法、网格化管理、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等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二)项目建设推进中心
承担街道城市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城市更新改造、重点项目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三)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承担信访、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性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中街1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1-67363561
负 责 人:黄千芮(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