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
昆明市官渡区医疗保障局是官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昆明市官渡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正式组建成立,将原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昆明市官渡区医疗保险中心(于2019年11月更名为:昆明市官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整体划入昆明市官渡区医疗保障局管理。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负责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四)负责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负责履行医疗保障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管理职能,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配合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七)负责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贯彻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医疗保障科。
三、下属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四、负责人
李雷(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五、办公地址
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320号4楼。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7:00(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
0871-6715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