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COP15大会官渡区市容环境保障 提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COP15大会官渡区市容环境保障提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COP15大会官渡区市容环境保障提质提升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市有关筹备好COP15大会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的要求,持续巩固整治提升成果,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COP15昆明市市容环境保障提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0〕82号)要求,结合我区市容环境整治阶段性取得的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市容环境提质提升工作,着力解决城市市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营造“环境净化、交通顺畅、生态优美、舒适宜居、安宁和谐”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严格遵循“花小钱、办大事、见成效”原则,持续通过“美化、净化、绿化、亮化”、“治乱、治污、治差、治堵”以及“增绿、添彩”等举措,实施美丽昆明提质提升行动,努力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更漂亮,确保将COP15大会办成一届具有“中国气派、云南特色、春城风貌、惊艳世界”的国际盛会,向世界人民及与会嘉宾展示春城花都的迷人魅力。
三、提质提升范围
结合COP15大会市容市貌保障工作要求,对辖区26条重要城市道路整治进行优化提质,改造交通拥堵节点、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整治,对会场、嘉宾入驻酒店周边市容环境进行重点整治。按照《昆明市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0年)》(市委办〔2019〕47号)及官渡区提升整治系列文件有关要求,对辖区主要出入口、重要迎宾道路及景区周边主要道路进行提质改造。
四、提质提升步骤
(一)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2月下旬至2021年3月31日)。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根据提质提升范围制定细化方案,按照“一路一策、一路一景”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整治提升任务。
(二)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4月1—15日)。
1.区级考核验收。由区市容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验收团队,联合成员单位,成立竣工验收组,以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督促落实,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
2.参与市级有关媒体组织的最美大街、最美小巷、最美游园评选活动,市级将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获奖辖区进行奖励,积极调动各单位主动参与整治积极性,形成市容环境提质提升“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使全区市容环境面貌得到整体改善。
3.确保市级考核达标。整治提升成效明显,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全面达到标准,确保市级对我区26条道路市容环境整治考核达标,确保市级奖补资金足额兑现。
(三)查缺补漏阶段(2021年4月16—30日)。结合考核验收过程当中暴露出的问题、市民的意见建议等,各责任单位对已经整治完成的道路进行查缺补漏,确保不留死角,确实把整治提质提升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四)精细化管理阶段(2021年5月1日起)。按照精细化管理标准,各责任单位制定并细化分解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对已提质提升的城市环境实施精细化长效常态管理。
五、提质提升内容
(一)26条重要城市道路持续提升工程
1.按照市级工作部署,及时完成二环(官渡区段)挂花整治任务。完善二环(官渡区段)挂花滴灌系统、菊华立交箱变恢复、电力系统(箱变分户)等,增加铝材挡板遮挡花架及外露螺栓,提升道路整体美观效果,高效推进二环挂花工程实施。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1年1月31日前
2.加快灯光照明和景观亮化工程建设进度,按时完成二环石虎关立交节点、广福路(官渡)、东风路(官渡段)景观亮化项目建设,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要节点及道路景观亮化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设,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调试亮灯工作。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小区支持进场施工)、睿城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月31日前
3.对26条重要城市道路红线至建筑边线的地面范围进行再整治,严格按海绵城市要求做好人行道铺装,对外立面进行清洗及整治,对沿线的“口袋公园”、“线性公园”进行优化提升。完成广福路红星天铂地产旁原公园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睿城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4.对26条重要城市道路、COP15会场、接待酒店宾馆周围的交通要道、公园景区等区域,按照“一路一景”、“一园一品”的原则,对道路绿化带、道路节点、游园景区等进行提升改造。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各街道办事处、睿城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5.进一步对重要城市道路上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经营性占道亭棚进行全面拆除,统一规划和设计具有艺术气息、设计感和昆明特色的各类亭棚,打造城市公益宣传、报刊售卖、方便市民的一体化亭棚设施。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6.完成对26条重要城市道路建筑外立面整治、拆临拆违整治工作;完成对COP15大会主城至呈贡、重要道路、重要迎宾大道、南绕高速路两侧建筑外立面进行绿化遮挡或美化提升。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7.完成对二环路(官渡区)沿线、大树营至虹桥立交(官渡区范围)可视范围内屋顶太阳能及附属设施、建筑物外立面的整治提升,局部“平改坡”或格栅进行美化修复。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整治提升项目范围的任务完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的点位进行实施。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任务外区域的组织实施。沿线街道负责协调社区、小区支持进场施工。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金马街道、关上街道、吴井街道、太和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8.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昆明供电局安排,全面推进26条重要城市道路架空管线整治工程。对全区架空管线进行摸排调查,对城市道路沿线各种架空管线进行规整;参照宝善街、护国路架空管线试点,组织成果推广,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清除道路“蜘蛛网”乱象。重点对机场高速至滇池会展中心(南绕城沿线)等重要道路不规范和有碍瞻观的电线杆进行清理整治,在道路环境整治提升范畴的任务纳入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牵头单位:区供电局、区科技信息化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昆广网络公司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中国电信、移动、联通官渡分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9.根据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安排,对已整治完工道路要进一步净化道路空间,实施“多杆合一”,拆除闲置、废弃的各类交通及市政设施。在道路环境整治提升范畴的任务纳入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牵头单位:区交安委、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供电局、区科技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负责的道路整治提升部分)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10.按照市级道路交通拥堵点集中治理工作部署,及时完成官渡区目标节点整治任务;当前官渡区首批涉及11个节点整治任务,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余节点整治任务按照市级部署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新任务内容以市级下达为准。我区任务结合26条道路整治提升范围进行分配,并纳入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其中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福保路与广福路交叉口、商盛路与广福路交叉口、南坝路与永安路交叉口(永安桥改造)3处整治任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环城南路与巡津街交叉口、北京路与拓东路交叉口、子泰路与广居路路口3处整治任务,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二环东路与东风东路交叉口、东二环菊华立交底层、南二环底层与民航路交叉口、二环东路与人民东路交叉口(如市级交办官渡区整治则进行实施)4处整治任务,区水务局负责昌宏西路与广福路交叉口、昌宏西路与众天路交叉口2处整治任务。
牵头单位:区交安委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睿城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3月31日前
(二)新增整治工程及巩固提升类项目
11.整体提升机场路入城段的行车舒适度和景观水平。根据市政府领导现场调研工作要求,机场高速入城段(大树营立交至虹桥立交段)道路两侧综合整治,由官渡区具体实施。主要对大树营立交至虹桥立交段下层双向慢车道(包括涉及盘龙区区域),实施道路、窨井平坦化整治等,并落实安全防护栏设置、整改要求;该项整治工作纳入官渡区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范畴(含高速路沿线及周边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一标)。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12.根据市级安排,重点围绕机场高速(南绕城)至滇池国际会展中心道路两侧进行美化、绿化整治提升,建设不低于10米的景观绿化带,着重打造缤纷四季的美丽迎宾大道。由区城市管理局对我区南绕城防护林项目进行优化、提质并组织实施。由各街道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并联动区城改局推动沿线拆迁工作,保障工程施工面。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强化沿线工地管理和强化小区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完成原道路整治提升工作。对不能及时征迁的建构筑物,进行外立面美化;对已拆除的和具备施工条件的,进行节点化景观打造。外立面美化提升工程纳入官渡区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范畴。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矣六街道、官渡街道、六甲街道、小板桥街道、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区交通运输局、睿城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13.新海河滨河带状公园建设。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推进项目建设。由区城改局、小板桥街道、六甲街道在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新海河滨河带状公园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土地移交工作。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双拥办)负责帮助协调项目涉及的军队产业用地,在1月15日前提供给施工方使用。由区水务局在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建设项目范围内新建永久箱涵工程(区水务局项目),并负责保障河道清洁水源,为新海河滨河带状公园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有效工作面。由六甲街道及时提供飞虎大道涉及永胜社区一侧的绿化美化、花卉布景、公益宣传等的施工用地,确保整个项目建设进度不受影响。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小板桥街道、六甲街道、区水务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双拥办)、睿城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14.完成广卫城中村改造小游园、织布营花卉主题小游园、环湖东路小游园(涉及官渡、六甲)、塘子巷小游园、广福路与彩云北路节点“邦盛小游园”、广福路与昌宏路节点改造小游园共6个街头游园项目的建设。小板桥街道、六甲街道、官渡街道、矣六街道在2021年1月20日前,完成征地、拆迁、土地移交工作,并提供给施工方进场。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小板桥街道、六甲街道、官渡街道、矣六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15.对广福路世纪城、官渡古镇、体育城星耀人行天桥(3座)进行全面提升改造,新建彩云北路螺蛳湾、人民东路(省老年人协会)、人民东路延长线(机场高速入城段下层)、广福路与永中路交叉口4座人行天桥。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16.沿滇池环湖路周边建设一批生态湿地,打造一批沿湖生态景观。区国投公司完成五甲塘城市公园提升改造一期项目。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国投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17.围绕生物多样性的主题,建设宝丰半岛湿地一期等工程,代表云南、昆明丰富历史文化底蕴的地标区域,打造参会领导参观点。官渡街道负责推进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官渡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18.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在不影响滇池湿地生态环境的情况下,沿环湖东路打造一批“湿地公园灯光秀”;营造良好的夜景氛围、形成新的“网红打卡点”。区国投公司完成官渡古镇提升改造工程。区城市管理局负责俊发滇池海岸生态公园项目。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国投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19.全面排查背街小巷及支次道路平坦情况,对存在坑塘、沉陷的路面和各类井盖进行提质提升改造,重点对嘉宾入驻酒店、旅游景点周边道路(如会展北路、福保路、季宏路、古渡口路、双凤路、广卫立交桥、如意路、海东路、福德路等)进行排查,结合实际情况对道路路面及道路环境进行提质提升整治;对环湖东路(官渡段)路面进行修复罩面和平坦化整治;确保所有城区道路平整、畅通、安全。充分发挥各井盖、管线产权单位的管理职能,对破损井盖及“蜘蛛网”现象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未铺路面的道路面层材料统一采用橡胶沥青混凝土,增强路面“黑”化效果。涉及26条道路区域的整治内容纳入官渡区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范畴。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科技信息化局、区供电局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睿城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20.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完成对环湖东路(官渡段)功能性照明设施的整治提升,包括旧灯更换新照明设施等,确保环湖东路照明设施运行正常,本项目纳入官渡区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范畴。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睿城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21.大力开展强弱电箱柜美化提升。根据《昆明市强弱电箱柜美化导则》有关要求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安排,结合26条重要城市道路强弱电箱柜美化整治效果,完成全区其它道路上的强弱电箱柜美化工作,全面提升道路颜值。
牵头单位:区科技信息化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供电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睿城公司、中国电信、移动、联通官渡分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22.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地名标志标牌、道路导视系统的管理。对重要城市道路上各类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清查,及时增补、修复、清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加固维修,对被遮挡的及时清除遮挡物,确保安全牢固、完好整洁、清晰易读,让标志标牌真正发挥信息引导作用。区民政局、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区交安委负责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整治工作,涉及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负责道路提升整治范围内的,可在上述单位指导下完成工作。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区交安委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睿城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23.对COP15大会会场、接待酒店宾馆等重点区域的标志标牌、引导标识按联合国会议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全要素设置,内容要全面、科学、美观,坚持国际标准,体现国际水准,充分展示文明昆明城市形象。
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24.完善COP15大会会场、接待酒店宾馆等重点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修复或更换垃圾分类设施,统一垃圾分类标志标;宾馆房间提供垃圾分类桶,并粘贴分类图片指导垃圾分类行为。指定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企业实行餐饮废弃物的统一清运和集中处理。根据上级安排,设置分散式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就近及时处理餐厨垃圾。
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各街道办事处、侨飞公司、景明环卫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25.对重要城市道路磨损严重、模糊不清的道路交通标线进行重新漆化。道路上的信号灯、信号灯杆、交通标志杆、隔离护栏、各类交通护栏、防撞栏、安全岛等安全管理设施进一步整治提升,破损的要修复,锈蚀的要翻新,使道路整体达到“眼前一亮”、“焕然一新”的效果。道路提升整治范围内由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按区交安委指导意见实施,并纳入官渡区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范畴;提升整治范围外由区交安委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区交安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各街道办事处、睿城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26.对入昆高速铁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建筑外立面进行清洗、粉刷,对临违建筑进行拆除。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27.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配合建设环昆明400公里国家健康步行道,配套相应的市政设施,打造具有云南民族特色的健康昆明生活圈。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自然资源局、矣六街道、官渡街道、小板桥街道、六甲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28.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根据绿色办会要求,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会场周边、重要迎宾道路等区域进行高水平设计,以花卉、花柱摆放布置为主,设计出高水平的方案,把会展中心周边道路打造成花道、花廊,充分展示花都形象。在道路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的花卉、花柱摆放项目,纳入官渡区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范畴。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睿城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29.参加COP15大会期间市级承办的立体花坛大赛,在主要城市道路、会场周边等节点布置立体花坛,展现春城花都魅力。涉及道路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的立体花坛,纳入官渡区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范畴。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侨飞公司、睿城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0日前
30.鼓励沿街政府、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临街商铺自行创意设置具有春城昆明特色的各类绿化设施、街头小品,打造丰富的街头文化和创意美景,形成街头网红点。对打造效果好的冷热饮、餐馆、商场等单位,适当允许在打造景观区域内实施外摆。
责任单位: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三)长效常态化治理工作
31.做好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提升工作,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城中村车辆乱停乱放、道路破损、楼道照明不亮、路灯不亮、雨污混流及雨污水管网损坏、墙面乱涂乱画、环卫设施破旧、治安管理混乱等问题。后续加强长效常态管理。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32.排查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广告牌、楼宇标识、店招店牌,对影响天际线和市容市貌的集中进行治理;对违规悬挂的布标布幔、乱贴的小广告集中进行清理;后续加强长效常态管理。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33.对街道两侧各类休闲座椅、街头小品、健身器材、城市雕塑等设施进行集中翻新整治和清洗,使之与城市整体面貌协调一致,后续持续进行维护管养。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34.全面排查主城区“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并及时进行补建整改,确保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8%;做好全市道路景观亮化和功能性照明设施维护管养,确保重要节点楼宇亮化设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35.认真排查长水机场空中航线视廊以下、各高速铁路沿线两侧、地铁沿线(高架可视区域内)两侧的裸露土地和建筑工地,确保裸露土地绿化植被全覆盖,建筑工地非作业区绿化植被或抑尘网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林草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金马街道、关上街道、矣六街道、小板桥街道、六甲街道、官渡街道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36.由昆明轨道集团负责排查已开通运行的地铁1号、2号、3号、4号、6号线沿线被轨道集团征用、占用或未开发利用的地块,认真做好公司权属地块内废弃建筑物的拆除、地块围挡整治、征用土地合理经营管理等工作,确保沿线权属地块内不出现乱堆乱放、临时建筑破败等现象,实现北京路、彩云路、东风路、人民路等修建地铁道路沿线市容景观整体提升。区城市更新改造局负责与昆明轨道集团、昆明地铁建管公司的沟通协调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37.对全市重要道路、会场及接待酒店周边等重要区域绿化附属设施,如花箱、花盒、花架、绿化隔离栏、树池盖板等进行全面清洗、维护,对损坏的统一式样进行更新,并组织各园林绿化管养维护企业按照会议召开时间,提前做好时令花卉的储备工作,为大会用花提供保障,以崭新的城市面貌迎接大会召开。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侨飞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38.加强绿化管养。按照养护标准,加大绿化带植物管理,确保整齐美观、生态自然。加强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确保植物长势健壮、开花植物花色艳丽。加强绿化保洁,及时清理各类垃圾,做到绿地环境、植物叶面绿化围栏、花兜、花盒、盛花器等配套设施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侨飞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39.加大力度推进“7个专项行动”工作,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加强农贸、集贸市场管理,让昆明更加清洁、更加健康、更加美好,向世界展示好“美丽的春城”良好形象。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侨飞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40.加大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对道路路面、各类交通护栏、防撞栏、安全岛等设施定时进行清洗。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侨飞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41.加强占道经营治理,规范引摊入市管理,防止占道经营现象反弹;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投放总量,探索新办法做好街面秩序维护,展示中国利用互联网共享、绿色低碳环保出行新形象;加强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乱骑乱窜,行人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治理力度,畅通交通秩序;加大渣土车运输管理力度,坚决查处渣土车违规运输行为。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交安委、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42.加强建筑工地和文明施工的规范化管理,各类建筑工地必须按标准围挡;各类施工工地必须严格执行文明施工有关要求,坚决杜绝施工材料乱堆放、施工扰民等行为,严格做好工地洒水降尘及工地出入口卫生管理,确保不影响空气质量和市容。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责任单位: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前
六、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2021年5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将在昆明举办,习近平主席向全世界发出“明年聚首美丽的春城昆明”的邀请。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认识推进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以更加整洁、干净的市容迎接大会的顺利召开,向世界充分展示昆明良好的城市形象。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市容环境整治提质提升工作有力推进,市级沿用《昆明市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0年)》(市委办〔2019〕47号)的组织领导。根据区委、区政府会议安排,修订《官渡区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9年至2020年)》,更新组织领导。本方案执行《官渡区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1年修订版)》(见附件)的组织领导。开展市容环境提质提升工作是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名片的重要举措,是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各牵头部门(单位)领导要按照本方案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做到高位统筹、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及时组织部署,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整治提质提升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区各责任部门要把市容环境提质提升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一把手”工程,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把做好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研究解决,对关键环节靠前指挥,要深入一线推进工作落实,跟踪问效、一抓到底,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区纪委、监察委要加大对各牵头部门、各责任单位市容环境提质提升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不作为、履职不到位、工作失职等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报道,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宣传城市环境整治提质提升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增强市民的认同感,取得广大市民支持和配合。
(五)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各指挥部、各责任单位对本次市容环境提质提升工作要落实项目化、工程化、责任化、时限化要求,拿出项目名录、制定工程进度图、施工图。所有项目和工程内容都要责任到人,并严格按照市级《62条主要城市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导则》组织实施,确保整治效果。各牵头、责任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工作,工作推进实行定期例会制、周报制。自发文之日起,各责任单位于每周四16:00前,将工作进展通过电子政务网报送至区市容环境整治提升综合协调办公室(官渡区市容环境整治提升总指挥部办公室收文员),第一次周报同时报送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区市容环境整治提升综合协调办公室联系电话:63513819。
(六)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力度。区财政结合整治提质提升工作内容,根据市级要求,统筹安排保障资金。涉及COP15大会市容环境保障提质提升工作的相关项目经费由区财政保障,并力争市级补助,保证高效、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政策解读:《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COP15大会官渡区市容环境保障提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