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2020年官渡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官渡区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组织机构
完善了官渡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政务信息公开新要求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区城管局通过官渡区人民政府网、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年度预决算及违建项目处置公告等,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最大限度地扩大公开覆盖面。
1.在官渡区人民政府网共发布动态信息3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年度预决算信息14条,法定公开内容栏目发布建议、提案办理信息35条,在线服务栏目发布服务指南信息1条。
2.在官方微博共发布工作动态信息734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区城管局对依申请平台中职能信息及公开指南进行了更新,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主要内容和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受理方式、受理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方式及程序等,畅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渠道。2020年区城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来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 | 减1 | 51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90 | 0 | 69 |
行政强制 | 3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398.190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职能信息公开不及时、完善。改进情况:一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统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官渡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