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行政许可(1项)
职权名称:“对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
2020年区司法局未发生对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事项。
(二)行政处罚(4项)
1.职权名称:“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罚”
2.职权名称:“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人员的处罚”
3.职权名称:“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处罚”
4.职权名称:“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处罚。”
2020年区司法局未出现过以上4项处罚事项。
(三)规范性文件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抓好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发布、备案、评估、清理、监督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监督备案、评估清理等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可行。目前,我区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共35个,其中包括区政府、区政府26个部门和8个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已于2020年11月30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正式刊登公告,对外公示了我区有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体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及时清理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符合、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2020年度着重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与废止,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由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经过全面认真梳理,现清理了7件规范性文件拟废止,4件拟移出规范性文件管理目录。待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将对外公布。区司法局没有制作、公开规范性文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一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规范办理工作流程,并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方式,严把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关,加大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力度,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影响力和公信力。2020年截止12月25日,区司法局收到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中一起被纠正,两起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申请人被确认违法。
二是抓好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行政诉讼案件法定代表人出庭制度,根据《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严格要求区级各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法定代表人必须应诉。2020年截止12月25日,区政府有一件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向区城改局申请信息公开,经答复后对答复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维持了信息公开答复,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该案一审判决维持了我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结果,当事人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还在审理中。
(五)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按照财务公开相关规定,区司法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2019年整体绩效自评,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2019年项目绩效自评,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官渡区司法局2019年预算公开等5项内容进行公示。
(六)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
2020年区司法局涉及四项政协提案,分别是:编号94043《关于加快官渡区社会调解组织建设的建议》、编号94111《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管理机制的建议 》、编号94133《关于规范律师管理的一些建议》、编号164026《关于解决欣景社区海运花园、金福地花园房产证问题的建议》,这四个提案办理,其中三个我局均为协办单位。截止到目前,已顺利办理完成编号94133提案,其余三个提案已协助完成,并进行对外公布。
(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官渡区司法局2020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八)政策解读情况
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2020年对《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官渡区司法行政系统突发(案)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官司通〔2020〕20号 )文件进行解读,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九)12345市长热线
今年以来,我局先后收到“昆明市12345市长热线”交办件4件,编号分别是:YNKM2020011600922539;YNKM2020041501196130;YNKM2020073101590611;YNKM2020090101717506。局领导高度重视,收文即日交于各相关科室和公证处办理,并按时限在12345市长热线平台进行答复情况录入,其余均按时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9 | 573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28.3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此项数据为官渡区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总数)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1 | 2 | 0 | 3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全区依法行政水平、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思维和运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再加强。
二是行政复议案件办理难度大,行政机关抱有较强的抵触情绪。
三是行政复议总体法治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复议意识还有待增强。
四是行政复议机构的力量偏弱,充分行使职能权责还需得到有力支持。
(二)改进情况
一是抓基础,要求各街道、各部门加强学习培训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建立。二是加强源头治理防范意识。要求区属各街道、各部门要切实规范自身行政行为,从源头上减少执法不当行为。三是抓责任,健全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强化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增强行政负责人对行政复议工作及行政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