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排头兵建设、打造昆明城市新中心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营造了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夯实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
1.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全面提高信息报送工作水平,成立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统筹负责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并依法确定1名负责人,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备案。同时,明确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安排专人从事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充实,对涉及到的科室也安排专人负责进行更新维护,并通过党组会、行政办公会等进行通报、传达学习。
2. 完善制度,健全规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履行职责,认真研究和部署工作,及时协调、督促工作落实,为凝聚工作合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安排具体办公室统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投资、项目、价格、财务等相关科室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同时建立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备案制度,安排专人作为联络员开展工作,及时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更新调整联络员名单。
(二)聚焦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
1. 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 、同步审批、同步部署“三同步”要求,将有关政策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官渡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内容完整的政策解读材料,并做到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材料关联发布。主要负责人主动牵头安排部署,并参与起草撰写重要政策和措施相关材料,确保政策解读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按照《昆明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区情实际,会同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财政局、区科信局、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拟定,并经区政府同意,于2020年2月9日印发《官渡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措施》,并同步出台政策解读文件;发布《昆明市官渡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发布关于《昆明市官渡区争当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排头兵2020年度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同时,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有明确的新闻发言人。按要求明确新闻发言人,并于时限内上报名单至网信办。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配合政务热线整合工作。有专人分管,行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专项工作,提高转接成功率,配合完成政务热线整合工作。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管理,及时登录12345市长热线平台、云南省信访系统平台进行办件,12345市长热线经办人及时签收办理反馈市级平台转办工单,严格落实办理时限要求。2020年共受理办结市长热线投诉举报件、信访件共计14件,办结率、反馈率、满意率均为100%。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精准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且分类清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相关政策。主要通过官渡区政府门户主动公开信息3条,具体为:昆明市官渡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征集昆明市官渡区“十四五”规划意见建议的公告。价格和收费栏目。截止目前,通过官渡区政府门户网站,依据门户网站分类主动公开信息17条,其中价格和收费信息14条、减税降费信息3条。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截止目前,价格和收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栏目通过官渡区政府门户网站审批立项文件73件;备案证文件41件;审批备案办事指南2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11件。市政建设有关信息。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报送《关于申请在官渡区人民政府网站创建“双公示专栏”的请示》,“官渡区双公示专栏”于11月25日正式开通。截至目前,已在专栏中录入行政许可公示信息19939条,行政处罚公示信息3245条,其他信用(包括但不限于省、市印发的各项信用政策、昆明市信用建设成果宣传等)公示信息17条。围绕“六稳”“六保”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结合职能职责,积极做好涉及2020年度的各项工作,除涉密及不宜公开外,按要求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公开“六稳”“六保”工作信息4件。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完成并公开本领域及街道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方面。按照市、区工作要求,我局已编制完成《官渡区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官渡区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已上报区政府办。落实有关加强审计工作的规定要求,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方面。积极配合区审计局做好审计工作,并于2020年12月10日报送相关整改材料至区审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方面。依法管粮,尽责履职,主动作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进程,积极构建行政权力运作体系。在云南省协同监管平台、昆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官渡区政务公开网等媒体公布了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政策及流程图,及时将办证和执法信息录入昆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为粮食经营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做到了阳光行政、公开行政。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按要求做好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和监督方式等信息工作。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方面。按区政府办相关要求,及时准确提供涉及发展改革局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和有关复文的相关材料,按要求及时办理并主动公开。按照市级要求,做好部门权责清单公开方面。已根据区级有关部门工作安排,按要求梳理我局权责清单,并于时限内报送区政务局。根据立改废情况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方面。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文件清理各项工作。及时更新“官渡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各单位职能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面。及时更新维护职能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受理程序、答复形式、答复内容规范方面。按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2020年度无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情况。认真做好区政府办公室转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件方面。按要求协同办理,未出现逾期或被行政复议的情况。
(三)加强平台建设,严格开展保密工作
1. 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 按照区政府办有关要求,抓好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的排查整改和登记备案,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确保运行正常,规范管理。新浪微博在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谁开设、谁主管”的原则。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责任,建立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为网络信息联络员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安排专人管理维护,发布信息内容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明确信息发布内容、采集审核程序、开展互动规范和发布时限要求等,确保全面、准确的发布信息。坚决实行”先审后发”原则,杜绝“有发布无审核”“有账号无监管”等问题。积极践行网上群众路线,合理运用政务新媒体,围绕中心工作发布信息,适时推送重要政策文件和我局实际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发改部门工作的了解和认识,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管理规范,信息发布规范。严格按照“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要求,仅开设了新浪微博账号,关注度及利用率均正常,没有需关停整合的新媒体。
2.严格按照区委机要和保密局的要求开展保密工作,每月按时上报保密审查表。一在政务公开方面,我局对照上级部门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检查相关要求对需公开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通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更加全面、符合要求。公布了网上服务、查询、举报等方式,实现了为民服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咨询的功能。同时,对拟公开事项开展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严格“一事一审”,并做好相关记录,本年度在公开过程中未发生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发生失泄密事件。为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政务信息在法定或规定时限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科室每月上报政务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对未达到公开要求的科室进行通报,并督促其限时整改。建立了政务公开审查程序,对外公开的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同时,建立了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届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务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2020年未发生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增2 | 2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备案) | 3 | 减1 | 4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1.8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官渡区发展改革局圆满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之处,比如需要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创新公开的技术、手段等。为了使公开的信息更好的服务于民,区发展改革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丰富信息内容,改进和完善发改系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一是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完成落实。二是加强管理,规范内容。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科室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从源头上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杜绝发布信息错字、漏字、语句不通顺、文不对题等现象。四是加强政务互动,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让公众能及时了解办事流程,着力为群众、企业提供全面准确的政务服务。在政务新媒体规范整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站互动交流、政务新媒体留言互动功能,积极回应群众呼声,不断提升互动交流的质量及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