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要求编。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和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合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资源,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提高公开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50条。其中,“部门动态”51条、“自身建设”3条、“组织机构”1条、“公示公告”19条、“建议提案办理栏目”3条、“政府采购”栏目2条、“财政预决算”4条、“三公经费”1条、“行政许可信息公开” 6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40条、“食品药品安全”103条、“价格执法”1条、“知识产权”16条。通过“官渡市场监管微博”发布信息1697条、“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微信服务号发布信息180条。
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利用政府网站和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我局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昆明工商红盾信息网及昆明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等多种形式进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2020年,根据区政府安排,由我局主办区政协委员提案3件,已全部完成办理工作,面商沟通率、办结率均为100%,办理结果3件均为A类。已通过官渡区人民政府网站共公开3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职能职责,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等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2020年,我局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共公开173条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采购”栏目共公开2条我局采购公告及询价评审结果公示信息;“财政预决算”栏目共公开5条涉及我局财政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信息。其中:“财政预决算”栏目公开4条、“三公经费”栏目公开1条。“市场监督管理信息”栏目共公开149条信息,包括“工商登记”、“食品药品安全”两个栏目。其中:“工商登记”下设“行政许可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栏目公开6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栏目公开40条;“食品药品安全”栏目公开103条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价格和收费—价格执法”栏目共公开1条我局价格监管信息;“知识产权”栏目共公开16条信息,包括“假冒专利行为”、“其他侵犯权利行为”两个栏目。其中:“假冒专利行为”栏目公开2条信息;“其他侵犯权利行为”栏目公开14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受理程序、答复形式、答复内容规范,共计收到依申请公开9件。其中,信函申请件4件、官渡区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件3件、电子邮箱申请件2件。主要是申请公开有关企业的登记信息及违规处理情况,申请公开有关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均已按时办结,并及时答复了申请人,答复形式、答复内容规范。
2020年度,我局妥善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依申请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严格规范落实行政机关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进一步保障了市场监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和实效性。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审核管理,确保公开内容更加充实。我局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
三是确保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官渡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网站运行情况良好,信息发布规范。我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我局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管理规范。目前,我局开设有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官渡市场监管”政务微博于2016年1月开通,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发布微博4474条,微博粉丝399人,运营状态正常;“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微信服务号于2016年2月注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发布信息260条,关注量900人,运营状态正常。我局开办“官渡市场监管”政务微博、“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微信服务号目的是为了通过网络平台及时收集意见、倾听民意、发布信息、服务群众,我局安排专人进行账号维护,做好账号建设和应用管理,推进其健康、有序、创新发展,提升我局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利用各类公众参与平台,充分收集、及时回应公众诉求。2020年,我局共接到“12345”市长热线投诉举报件共2786件,其中投诉2321件,举报431件,分送2786件均于规定时限内分送完成,已办结2713件,未办结73件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上报,调解成功率97%。我局对12345市长热线投诉举报件做到及时分转、及时延期,跟踪督办、对不属于我局职责职能的投诉举报及时筛查、及时回退,按时回复上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消费矛盾纠纷,以快速反应、解决有效投诉为重点,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有序地开展投诉举报工作。
(六)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守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安全。二是高度重视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对我局在信息公开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高质量整改。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建设,完善细化目录,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 | + 1 | 3334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 | 0 | 2729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91 | -3 | 435 |
行政强制 | 43 | + 4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59.24 | 159.2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1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1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1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依法履行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提高,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一是部门间政务公开工作协同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效率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还不够深入和彻底。
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质量,积极整合信息公开资源,在确保严守国家保密有关法规和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前提下,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范畴,完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等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