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区国投大厦1号楼,邮编:650214,联系电话:0871—67171373)。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官渡区政府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排头兵建设、打造昆明城市新中心目标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不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平台,持续在落实落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上下功夫,有力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强化主动公开,公开质量不断提升
一是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4384条。组织全区各部门及时更新发布调整后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为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修订《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审签”要求落到实处;加大对各部门政策解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2020年通过政府网站图文并茂解读政策文件2次,指导区级部门解读并发布“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重要政策解读材料21个。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做客《春城热线》、接听“12345”市长热线电话、参加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年内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常务副区长分别参加昆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做客《春城热线》,就市民普遍关心的“疫情防控、自贸区建设、稳就业、减税降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等重点工作进行回应。区长热线办共处理转接电话2044个,经现场咨询答复后,立案办理639件,办结率100%;承办市长热线交办25249件,办结率100%;同时,及时回复政府网站留言,办理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委书记信箱和区长信箱304件,办结率100%。
(二)完善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规范
印发《官渡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工作流程;加强“官渡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管理,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区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登记—文号登记—邮寄登记等内部登记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实现办件全流程清晰可查;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助办理—政府办起草—法律顾问把关—司法部门审核”的依申请信件办理工作机制,依申请工作有序开展。2020年区政府办公室通过网站(昆明市和官渡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邮件等方式共受理2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含上年度结转申请4件),26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2件结转到下年度答复。其中,予以公开和部分公开11件,占42%;不予公开3件,占12%;因本机关不掌握信息等原因无法提供12件,占46%。
(三)加强管理,政府信息服务持续升级
根据立改废情况公开区政府和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进一步规范办文流程,做好公文办理过程中公文属性界定、标识工作。于2020年10月30日前编制完成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主动公开“官渡区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各街道办事处17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办微博等平台公开各类政务公开事项,包括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文件、区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情况、区政府重点工作会议、区政府领导动态等信息。
(四)健全机制,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
一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规范。健全“周检查、及时反馈、月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监管机制常态长效,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2020年,区政府门户网站未出现被各级政府通报情况。同时,于2020年3月完成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搜索引擎建设升级工作,网站栏目设置、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进一步优化;对全区7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审核备案,对重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关停整合。二是政务热线办理加强。通过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考核、强化经费保障等举措,不断加强“12345”市长热线办理工作,各承办件均做到按时按质完成,年内共收到市长热线转群众表扬件64件。
(五)多方发力,监督保障力度不断加强
一是夯实组织保障。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备案制,全区43个责任部门均明确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并进行备案,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得力,全年在政务新媒体管理等方面共计投入经费18.5万元。二是加强考核检查。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专项指标纳入全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且分值权重占4%;持续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多层次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考核;整合外部力量,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日常监测,有力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27.06 |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 20 | 0 | 0 | 0 | 0 | 4 | 24 | ||
二、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件)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2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1 | 7 | ||
(三)不予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 | 0 | 0 | 0 | 0 | 1 | 12 | |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2 | 0 | 0 | 0 | 0 | 4 | 26 | ||
四、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备注 | 统计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收到申请未办结的申请件列入第四项统计。 |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区政府办没有因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对照各级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仍存在信息全流程公开监管机制有待健全、部分公开制度落实不细致、培训指导力度不够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2021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对信息发布的检查、督促,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二是持续规范办文审批流程。健全重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审批、公文公开属性同步标注工作机制,进一步将政策解读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落到实处。三是持续加强培训指导。围绕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开展专题集中培训,强化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