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26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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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按照官渡区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布置会议要求,三公经费在上年度基础上有所减少,我局按规定逐步缩减“三公”经费的使用,公务接待费减少475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为2021年事业人数增加,所以预算有所增加。
附件2: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