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www.kmgd.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7762-202105-416403 主题分类: 立项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5-14 16:07
名 称: 关于申报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文号: 关键字:

关于申报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4 16:07 浏览次数:205
字号:[ ]

关于申报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驻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聚力自贸区主战场、城市新中心和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选拔培养为官渡区所用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根据《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考核管理办法》(官政规﹝2021﹞1号),现将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以下简称“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官渡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领域从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和经营管理等工作中成绩显著,在本行业发挥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作用,并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参加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

申报带头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积极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官渡区域数字经济、结算经济、高端智造产业、大健康、会展服务、贸易物流、文化创意、休闲旅游产业及服务贸易等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二)有明确的学术和技术研究方向,从事相关科学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工作3年以上;

(三)年龄不超过50岁。

除具备上述款项规定的条件外,近三年内(自申报之日止),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负责人主持并完成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工程项目或者社会发展类课题;

(三)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技术人员,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核心成员;

(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或者创新型企业技术负责人;

(五)作为完成人获得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或者制定工法、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获得新药证书等;

(六)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期刊、国家级核心刊物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论文,或者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过著作;

(七)与上述条件相当,在本行业或者本区域创新创业发展中,创造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做出突出贡献,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对在国家、省、市、区总部经济、数字经济、服务贸易、文旅健康领域开展原创性、关键性技术研究,取得重大创新突破、做出突出贡献、学术技术成果居市内外领先水平,创新性业绩或代表性科技成果得到同行公认的高端人才,擅长自贸试验区建设、运营、管理的综合人才及破解试验任务瓶颈的急需紧缺人才,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

三、不在选拔范围的人员

(一)承担或参与的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课题)未按时结题验收的;

(二)本单位已有培养期内带头人同类专业的;

(三)不能提供离岗创业证明而申报所在单位与人事关系单位不一致的;

(四)学术上造假或侵犯知识产权等不良诚信行为的;

(五)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申报材料

(一)《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申请书》

(二)附件材料

1. 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2. 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实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五、申报方式

官渡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选采取统一网络申报,申报单位需先注册用户,注册通过后,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提交《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待审核通过以后提供一式六份(复印盖章有效)。

六、网络申报截至时间

2021年6月30日24:00前。

七、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青年路371号文化科技大楼三楼,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部,联系人:王蓓、杨丽芬,联系电话:63193889、1351878445113577098720。报送截止至2021年7月10日17:00前。

八、相关事项

(一)申报人员开展的学术和技术工作涉农、涉食品、药品的请提供符合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评选事项详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考核管理办法》(官政规﹝2021﹞1号)。


附件: 1.《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申请书》

2.《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考核管理办法》



官渡区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昆明市官渡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1年5月12日

附件:1.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学术技术带头人申请书

附件:2.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滇ICP备19011957号-1   网站标识:5301110005   网站地图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05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