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官渡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官渡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周 燕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马春梅 区政府副区长
组 员: 赵文祥 区政府办督查专员
孙 俊 区委目督办主任
宁 平 区政府目督办主任
蔡 舒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 纲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 锐 区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王竞元 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
施政文 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副局长
王 芳 区民政局局长
何梓诚 区财政局局长
陈东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刚 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局长
李治国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 锋 区水务局局长
王 丹 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局长
徐汇旋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 雷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罗春元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毓刚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环宇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莫倚高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官渡分局局长
何一峰 区总工会副主席
张宏伟 团区委副书记
陈 天 区妇联副主席
李 熙 区残联副理事长
吴 狄 区爱卫办主任
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李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官渡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估工作,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协调推动区属相关部门工作落实,完成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共同职责
1.各成员单位设专(兼)职联络员,负责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上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多部门联合督导。
2.结合部门职责将慢性病防控相关工作纳入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制定部门和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各项措施。
3.落实本单位、下属单位工间操健身制度。
4.各成员单位每2年开展1次职工健康体检;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本行业管理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员工数50以上)每2年开展1次职工健康体检,并动态掌握体检完成率。同时将骨密度纳入常规检测。
5.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开展健康单位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本行业管理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积极主动开展健康单位建设。
6.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积极主动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本行业管理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积极主动开展无烟单位建设;营造无烟办公环境,成人吸烟率控制在20%以下。
7.互相配合完成示范区建设工作。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职责
1.区政府办:制定下发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和相关公共政策,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每5年一次);将慢性病防控工作与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
2.区委目督办、区政府目督办:督促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目标工作;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3.区委宣传部:结合各种慢性病宣传日等活动,广泛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宣传教育,组织媒体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4.区总工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针对工会会员预防慢性病知识的宣传教育。
5.团区委: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作用,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宣传教育。
6.区妇联:协助开展妇女预防慢性病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7.区残联:落实对残疾人的相关保障和救助措施。
8.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9.区科技信息化局:配合组织、协调和指导涉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配合指导组织实施各项涉及慢性病综合防控科技计划项目。
10.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开展健康学校、健康步道建设工作;督促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制定学校控烟制度,落实《烟草控制框架条约》,创建无烟学校。负责制定、实施青少年活动促进计划,保障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开展在校学生口腔卫生健康教育,实施儿童窝沟封闭,控制12岁儿童龋齿率;督促学校开展学生健康体检;组织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积极开展大型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宣传健康步道,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倡导步行、骑自行车等健康低碳的出行方式,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为群众健身团体体育指导员提供培训;负责在全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推广工间操健身制度,并做好工间操业务骨干的培训工作;做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负责指导街道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
11.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及时准确提供辖区内居民户籍信息。提供本地户籍居民死亡名单,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死因监测工作。
12.区民政局:加强养老机构管理,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13.区财政局:慢性病防控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安排;落实保障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
1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制定卫生及其他相关领域人才培养政策。
15.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做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开展噪声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以节能减排等专项行动为重点,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稳定达标排放。
16.区交通运输局: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利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视频和广播等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负责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交通工具内粘贴禁烟标识。
17.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官渡分局: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利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视频和广播等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负责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交通工具内粘贴禁烟标识。
18.区水务局:负责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湿地类)建设工作。
19.区商务投资促进局:负责开展健康超市建设工作。
20.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开展健康酒店建设工作。
21.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制定中长期慢性病防控规划;定期开展对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慢病防治专业人员的培训;落实健康教育宣传培训;负责开展健康小屋建设工作;督促系统单位开展无烟单位的创建工作,建立无烟医疗卫生单位;督导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提供简短戒烟服务,二级以上医院设立戒烟门诊;在各大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立群众或居民健康自自助检测点,并配备适当设备;制定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签约服务工作,探索推行分类签约、个性化签约等多种服务模式;以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合为前提,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信息平台,逐步达到医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检验结果互认、远程诊疗和医疗资源共享的目的;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民政局做好医养结合工作;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康复中的作用,运用中医药保健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向社区广大居民传授中医养生保健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居民对慢性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工作;开展死因、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的登记报告工作;落实慢性病防控相关项目工作。
22.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健康食堂、餐厅创建活动;配合开展“三减三健”中减盐减油减糖专项行动,鼓励并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通过健康教育形式,宣传合理膳食知识,科学指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行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会同卫健部门及其他专业机构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知识培训及健康体检;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查处发布烟草广告行为。
23.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
24.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开展健康主题公园建设工作;在各街道办事处协助下开展健康街区建设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在公共场所开展慢性病防控宣传活动。
25.区爱卫办:根据上级文件负责拟定或提供辖区内禁烟政策文件,督促指导全区各单位禁烟工作;督促指导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均达100%,营造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公共场所的无烟环境;督促指导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开展健康单位建设工作,并负责验收命名。
26.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开展健康社区、健康社团建设工作;协同区城市管理局开展健康街区建设工作;协助区教育体育局在每个社区设立15分钟健身圈;负责制定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定期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和居民健康讲座;招募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并开展五进活动;负责辖区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健身保健活动;动员社区居民参与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参加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等。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共同职责和部门职责,保证示范区建设工作有人抓、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效。
2021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