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协作共同救助困境儿童
近日,官渡区民政局接到官渡区司法局《关于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闫光辉未成年子女相关工作的函》,了解到司法局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监管过程中,因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由于社区矫正对象闫某与其前女友徐某在未婚情况下育有2个孩子(其大女儿已满18岁;小儿子系幼儿,且未办理落户),女友徐某无法联系下落不明,两个孩子在其被收监后,将无人抚养。
为解决好闫某被收监后其子女的抚养问题,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7〕44号)文件规定,我局立即发函至闫某户籍所在地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民政局,经双方协商后,2021年7月28日,由官渡区司法局、官渡区民政局、官渡街道办事处、官渡派出所工作人员一行10人组成护送小组,护送闫某小儿子前往户籍所在地安置。到达赫章县后,及时会同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民政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下一步,官渡区民政局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继续以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制度建设,强化家庭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意识和能力,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政策措施,分类施策、分类保障,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