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官渡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2021年8月18日,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官渡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官政办〔2021〕16号),现将该预案解读如下:
一、 制定背景
近年来,官渡区特种设备发展较快,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重大危险源状况变化较大。一旦发生事故如救援处置不当,将对官渡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较大的影响和损失,新的发展形势对高效应急处置提出更高要求。
二、 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昆明市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官渡区结合工作实际,在反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及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官渡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 主要内容
《预案》共8章节,具体为总则、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及职责、事故预防预警机制、事故响应与处置、事故调查与善后、事故应急保障、事故监督管理、附则八个部分。
第一章: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以及事故等级划分等。强调事故应急救援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指挥机构、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专业处置工作组职责。确定官渡区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的组成。
第三章:事故预防预警机制。建立特种设备重点监控数据库,并监督有关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明确区应急指挥部接到特种设备突发事件或事故隐患后,应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研究确定应对方案。
第四章:事故响应与处置。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故实行分级响应机制。区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现场信息,封锁事故现场,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探测及控制危险源,组织有关专家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提出救援方案。
第五章:事故调查与善后。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第六章:事故应急保障。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组,制订具体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规范。参与事故救援的公安、消防、市监等部门应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
第七章:事故监督管理。明确区市场监管局对容易引发安全突发事故的特种设备列为重特大危险监控设备,依法实行重点监控。责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专项预案。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
第八章:附则。明确预案制定、更新及发布,以及本预案与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与本预案相衔接。
政府文件: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官渡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官渡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官渡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